第1題
人頭稅式的定額稅,違反下列那一項租稅課徵的原則? A. 效率性原則 B. 垂直公平原則 C. 中立性原則 D. 確實原則
參考解答
- 答案:B. 垂直公平原則
解析:垂直公平(量能課稅)要求所得越高者負擔越高的稅負。人頭稅式的定額稅不論所得高低,每個人都繳相同金額,因此對低所得者形成較重的負擔比例,具有累退性質,違反垂直公平。效率性原則是指課稅不應過度干擾資源配置;中立性原則是指不改變財貨的相對價格;確實原則是指稅額明確、納稅義務人可預期。故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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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稅式的定額稅,違反下列那一項租稅課徵的原則? A. 效率性原則 B. 垂直公平原則 C. 中立性原則 D. 確實原則
解析:垂直公平(量能課稅)要求所得越高者負擔越高的稅負。人頭稅式的定額稅不論所得高低,每個人都繳相同金額,因此對低所得者形成較重的負擔比例,具有累退性質,違反垂直公平。效率性原則是指課稅不應過度干擾資源配置;中立性原則是指不改變財貨的相對價格;確實原則是指稅額明確、納稅義務人可預期。故選 B。
關於租稅歸宿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其他條件不變下,在完全競爭市場中,需求愈有彈性,生產者租稅負擔愈大 B. 其他條件不變下,在完全競爭市場中,供給愈有彈性,消費者租稅負擔愈大 C. 對追求利潤極大的獨占廠商課徵利潤稅,不會影響其商品的價格 D. 獨占廠商必可將租稅完全轉嫁
解析:租稅歸宿取決於供需雙方的相對彈性,彈性較小的一方負擔較大。A 需求愈有彈性,消費者愈容易退出市場,生產者負擔愈大,正確;B 供給愈有彈性,生產者愈容易調整,消費者負擔愈大,正確。C 對獨占廠商課徵利潤稅屬定額稅,不改變邊際成本,產量與價格不變,正確。D 錯誤:獨占廠商能否轉嫁及轉嫁多少,取決於需求彈性與最適訂價,並非必然可以完全轉嫁。
在一小型開放的經濟體系,若資本可自由流通,對資本課稅的租稅歸宿為何? A. 資本使用者負擔較多租稅 B. 資本所有者負擔較多租稅 C. 完全由資本所有者負擔 D. 完全由資本使用者負擔
解析:小型開放經濟下資本可在國際間完全移動,國內資本供給對個別國家而言為完全彈性,資本所有者要求的稅後報酬固定等於世界利率。對資本課稅後,資本會外流直到稅後報酬仍等於世界利率為止,資本所有者得以規避稅負,稅負完全前轉由國內資本使用者(需求面)承擔,故選D。若資本完全不能移動,才會完全由資本所有者負擔。
財貨x 為完全競爭市場且邊際成本固定不變,受補償需求的價格彈性為-0.55,政府對財貨x 課徵稅率8%的從價稅,課稅前財貨x 的價格為$10,需求量為25,000 單位。因為課稅引起的超額負擔為多少? A. $1,760 B. $880 C. $440 D. $220
解析:完全競爭且邊際成本固定,從價稅會完全轉嫁到價格上:稅前價格10元,8%稅率使價格上升ΔP=10×8%=0.8元。受補償需求的價格彈性為-0.55,需求量變動率=-0.55×8%=-4.4%,故ΔQ=25,000×4.4%=1,100單位。超額負擔為三角形面積=½×ΔP×ΔQ=½×0.8×1,100=440元,故選C。
圖中財貨h 的市場為完全競爭且邊際成本固定不變,ph 為原價格,h1 為需求量,若政府對h 的消費補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補貼不會產生超額負擔,課稅才會造成超額負擔 B. 超額負擔為ouw C. 政府的補貼支出為nvuq D. 消費者剩餘增加nowq
假設兩人經濟體系有邊沁(Bentham)的社會福利函數,每人有相同的偏好,但所得不同,偏好只和所得有關,總所得固定不變。關於最適租稅的設計,下列何者正確? A. 應採用較累進的所得稅制進行所得重分配 B. 應只對其中一人課稅,把所得全部移轉給另一人 C. 應採對任何所得水準皆課單一稅率的所得稅制 D. 應對兩人沒有消費的商品課稅
解析:邊沁社會福利函數只重視效用總和,而兩人偏好相同、效用僅取決於所得,且所得的邊際效用遞減,故將一元由高所得者移轉給低所得者會提高社會總效用,最適狀態是兩人所得相等。由於總所得固定、偏好不涉及工作努力,此種重分配不產生效率成本,政府應採較累進的所得稅制進行所得重分配。單一稅率無法改變相對所得,不能達成重分配的目的。
承上題,假設只有兩人,高所得者的邊際稅率為多少? A. 0% B. 50% C. 100% D. 20%
解析:兩人社會、總所得固定,且兩人偏好相同、效用只決定於所得(所得邊際效用遞減),依邊沁福利函數,最適狀態是兩人所得完全相等。若採線型所得稅並配合定額移轉,淨所得為(1-t)Y+tȲ;要使高所得者與低所得者的淨所得都等於平均所得Ȳ,唯有邊際稅率t=100%,即對超過平均所得的部分全數課徵並移轉給低所得者,故高所得者邊際稅率為100%。
利息收入須納入所得申報所得稅,但利息費用不可列為扣除項。在此一稅制下,調高所得稅率對儲蓄具有何種影響? A. 若原為儲蓄者,其儲蓄將減少 B. 若原為借貸者,其借貸將減少 C. 若原為借貸者,其借貸將增加 D. 若原為儲蓄者,需視替代效果與所得效果而定
解析:利息所得課稅、利息支出不得扣除,對儲蓄者(資金貸出者)而言,稅後報酬由r降為(1-t)r:替代效果使其以現在消費替代未來消費而減少儲蓄;所得效果因終身實質所得下降而減少現在消費、增加儲蓄;兩者方向相反,淨效果不確定,須視何者較強。對借入者而言,其仍支付r且不能扣除,借貸的相對價格未變,故借貸不受影響。因此選D。
在小型開放的經濟體系下,若對國內儲蓄的利息所得課稅,則對投資的資金成本及儲蓄者的稅後利息所得有何影響? A. 資金成本不變,稅後利息所得減少 B. 資金成本上升,稅後利息所得減少 C. 資金成本上升,稅後利息所得不變 D. 資金成本不變,稅後利息所得不變
在Ti = -a + tYi 的單一稅率所得稅(flat rate income tax)下(其中Ti 為個人i 的所得稅稅額,a 為定額補貼,t 為單一所得稅稅率,Yi 為個人i 的所得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此制度下,所有納稅人適用之平均稅率相同 B. 此制度下,所有納稅人適用之邊際稅率相同 C. 此制度不具備累進性 D. 一般認為此制度較符合人們要求公平的概念,且對工作誘因沒有影響
解析:平均稅率為 Ti/Yi=t-a/Yi。由於a為定額補貼,所得Yi越高,a/Yi越小,平均稅率越接近t並隨所得上升,故具累進性;但每增加一元所得均適用相同邊際稅率t。A錯在平均稅率並非相同,C錯在制度具累進性,D忽略定額補貼對工作誘因的可能影響。B正確。
根據加速模型(accelerator model),公司所得稅若影響下列何者,將使實體投資改變?$movShDhphqwuph(1-th)h1h2hSnh A. 工資水準 B. 產出水準 C. 消費水準 D. 資本價格
解析:加速模型認為投資取決於產出水準的變動,常見形式為 I=v(Yt-Yt-1),或 desired capital K*=vY。公司所得稅若改變產出水準(或資本需求規模),就會透過加速效果改變實體投資;工資、消費或資本價格並非模型直接連結投資的核心變數。B正確。
在其他條件不變下,證券交易所得免課個人所得稅,公司股東保留盈餘的誘因會傾向於: A. 減少 B. 無關 C. 增加 D. 不變
解析:證券交易所得免課個人所得稅,股東若透過公司保留盈餘而不分配股利,可推升股價,日後出售股票實現的資本利得免稅,等於規避股利所得稅。因此在其他條件不變下,股東偏好公司少發股利、多保留盈餘,保留盈餘的誘因增加。C正確。
根據新古典模型,若資本財供給曲線分別為正斜率與水平,下列對租稅扣抵之投資增加效果的敘述,何者正確? A. 正斜率供給曲線之效果大於水平供給曲線之效果 B. 正斜率供給曲線之效果小於水平供給曲線之效果 C. 兩者效果相同 D. 兩者無法比較
解析:投資租稅扣抵會降低資本使用者成本,使資本需求右移。若資本財供給曲線為水平(完全彈性),資本價格不變,投資數量增加幅度最大;若供給曲線為正斜率,資本價格會上升,部分抵銷數量效果,故投資增加較少。因此正斜率供給曲線的效果小於水平供給曲線,B正確。
在兩期生命循環週期模型中,甲與乙在第一期皆有勞動所得$1,000,第二期則無所得,利率(折現率)為10%,兩期的所得稅稅率皆為50%。甲在第一期消費所有的稅後所得,乙則全部存入銀行以供第二期消費。若和兩期稅率皆為50%的消費稅比較,下列何者錯誤? A. 若課徵所得稅,則甲與乙第一期繳納的所得稅一樣多 B. 若課徵消費稅,則甲第一期繳納的消費稅較乙為多 C. 若課徵所得稅,則甲與乙負擔相同的終身所得稅稅負 D. 若課徵消費稅,則甲與乙負擔相同的終身消費稅稅負
解析:此題考查所得稅與消費稅對不同時期消費者稅負差異。兩期模型中,利率10%、稅率50%。甲第一期消費所有稅後所得,乙存款供第二期消費。選項A正確:所得稅課徵於所得取得時,甲乙第一期勞動所得相同1,000,稅率50%,繳稅均500。選項B正確:消費稅課徵於消費時,甲第一期消費500(稅後所得),繳消費稅250;乙第一期不消費,繳消費稅0,甲較多。選項C錯誤:所得稅對儲蓄雙重課稅,乙第二期消費本息1,000×(1-0.5)×(1+0.1×(1-0.5))=500×1.05=525,終身消費較甲少,乙終身所得稅負較重(乙繳兩期稅:第一期500,第二期利息25課稅12.5,合計512.5;甲僅繳第一期500)。選項D正確:消費稅僅課徵消費額,甲乙終身消費現值相同(皆為勞動所得現值),終身消費稅負相同。
假設二種貨物其他條件皆相同,維持課稅收入一致,對二種貨物課較低的稅率與對單一貨物課較高稅率,何者超額負擔較小? A. 兩者相同 B. 無法判斷 C. 對單一貨物課高稅率之超額負擔較低 D. 對兩種貨物課低稅率之超額負擔較低
解析:超額負擔主要來自課稅造成的替代效果,在需求條件相同時,稅率越高,扭曲越大,且超額負擔大致隨稅率平方增加。維持總稅收不變,對兩種貨物課相同的較低稅率,可分散稅率、避免把稅負集中於單一貨物,故其超額負擔小於對單一貨物課高稅率。D正確。
某財產的評定價值(assessed value)為84 萬元、市價為120 萬元,則其有效稅率與法定稅率間之關係為何? A. 有效稅率大於法定稅率 B. 有效稅率小於法定稅率 C. 有效稅率等於法定稅率 D. 有效稅率與法定稅率無關
解析:財產稅的稅額通常以評定價值乘以法定稅率計算,但有效稅率係以實際稅額除以市價衡量。本例評定價值為市價的84/120=70%,故有效稅率=法定稅率×70%,小於法定稅率。例如法定稅率2%時,稅額為84萬×2%=1.68萬元,有效稅率為1.68萬÷120萬=1.4%。B正確。
拉法曲線(Laffer curve)的意義為何? A. 說明所得分配與稅收的關係,並指出所得分配越平均,總稅收越低 B. 說明所得分配與稅收的關係,並指出所得分配越平均,總稅收越高 C. 說明稅率與稅收的關係,並指出在稅率逐漸上升的過程中,稅收可能出現先遞減再遞增的情況 D. 說明稅率與稅收的關係,並指出在稅率逐漸上升的過程中,稅收可能出現先遞增再遞減的現象
解析:拉法曲線描述「稅率」與「稅收」的關係:稅率為零時稅收為零,稅率上升初期稅基仍大,稅收增加;但稅率超過某一最適水準後,工作、投資與逃漏誘因惡化,稅基縮小,稅收反而下降。因此圖形呈先遞增、後遞減的倒U型,與所得分配無關。D正確。
下列何種租稅的收入係作為特定支出用途? A. 一般稅 B. 指定用途稅 C. 選擇稅 D. 直接稅
解析:指定用途稅(earmarked tax)指稅收指定用於特定支出或特定基金,專款專用,例如燃料使用費、健康福利捐等。一般稅之收入則進入公庫統收統支,不指定用途;選擇稅係對特定財貨或行為選擇性課徵,著眼於租稅客體之選擇;直接稅係依稅負能否轉嫁所作的分類。故符合「收入作為特定支出用途」者為 B。
關於個人所得稅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允許免稅額的所得稅制,若採單一邊際稅率,平均稅率不會隨所得增加而改變 B. 單一邊際稅率下,免稅額愈高,稅制的累進性愈高 C. 列舉扣除可以降低納稅人扣除項目支出的成本 D. 允許免稅額的作用之一,是會減少課稅的執行成本
解析:在單一邊際稅率 t 與定額免稅額 E 下,稅額 T=t(Y-E),平均稅率 T/Y=t(1-E/Y),隨所得 Y 增加而上升,故 A 稱「不會改變」錯誤。免稅額使平均稅率隨所得遞增,E 愈高累進性愈強,B 正確;列舉扣除形同降低該項支出的相對價格,具補貼效果,C 正確;免稅額使部分低所得者免於申報,可降低稽徵與遵從成本,D 正確。
個人經營補習班之所得,申報所得稅時應列為下列何種所得? A. 其他所得 B. 執行業務所得 C. 薪資所得 D. 營利所得
依我國相關法令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境外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有專為採購貨品用之倉棧,且未用以加工製造貨物,應視為在我國無固定營業場所 B. 我國營利事業之國外分公司之營利所得,應待分公司進行盈餘分配後,總公司才應將該筆盈餘納入所得中繳納我國之所得稅 C. 我國營利事業之境外所得,若符合租稅協定中有關視同已納稅額扣抵(tax sparing)之規定,則可將其在所得來源國未繳之稅額,自我國應納稅額中扣抵 D. 總機構在境外但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以結算申報方式報繳所得稅
解析: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採屬人主義,總機構在我國境內者,應就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國外分公司之盈餘於實現時即應計入,不待盈餘分配,故 B 敘述錯誤。A 依所得稅法第10條,專為採購或保養而設置之倉棧不屬固定營業場所;C 為租稅協定中視同已納稅額扣抵之效果;D 境外總機構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者,依所得稅法第73條應辦理結算申報。
對「維持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課稅的規定,係出自下列何項法律? A. 所得稅法 B. 稅捐稽徵法 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D.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解析: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明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並授權主管機關公告基本生活費之比較基礎與計算方式。此即「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原則,是量能課稅與生存權保障的具體化。所得稅法中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雖有類似效果,但「不得課稅」此一規範基礎來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故選 D。
依據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信託財產於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下列何者應課徵贈與稅? A. 因信託關係消滅,受託人與受益人間 B.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 C.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財產與受益人 D. 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受益人為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變更為非委託人
解析: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之1,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變更為非委託人者,於變更時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應課徵贈與稅。同法第5條之2則明定: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受託人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財產與受益人、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等情形,均不課徵贈與稅,故 A、B、C 皆免課。
勞動供給的稅率彈性若小於-1,工資所得稅收會隨稅率調高而: A. 增加 B. 減少 C. 不變 D. 無法確定
解析:稅收 R=t·w·L(t),對稅率微分得 dR/dt=wL(1+ε),其中 ε 為勞動供給對稅率的彈性 (dL/dt)(t/L)。當 ε<-1 時,1+ε<0,表示稅率調高後稅基萎縮的幅度大於稅率上升的幅度,稅收反而減少,故選 B。可對照拉佛曲線:彈性絕對值大於 1 表示已位於曲線的下降段,此時再提高稅率只會使稅收進一步流失。
甲將名下一筆房地信託與乙,約定全部信託利益之權利歸屬甲之子丙,依土地稅法及房屋稅條例規定,本筆房地在信託關係存續中,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分別為: A. 房屋稅、地價稅均為丙 B. 房屋稅、地價稅均為乙 C. 房屋稅為丙、地價稅為乙 D. 房屋稅為乙、地價稅為丙
解析:土地稅法第3條之1規定,信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房屋稅條例第4條亦規定,信託房屋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受益人丙雖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其作用僅在於該信託土地應與丙的其他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以適用累進稅率,並不改變納稅義務人的身分,故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均為受託人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