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民法

第8題

甲有感於自己時日無多,遂有意將自己所有價值不斐之A 車及B 畫分別贈與其長孫乙及友人丙。下列關於贈與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有感於自己時日無多,遂有意將自己所有價值不斐之A 車及B 畫分別贈與其長孫乙及友人丙。下列關於贈與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A. 贈與對受贈人來說,係純獲法律上利益,所以即使丙認為自己無功不受祿而予以婉拒,贈與契約仍生效 B. 贈與契約是要物契約,故在交付A 車前,甲得主張贈與契約不生效力 C. 甲不知A 車煞車有問題而將其交付於乙,嗣後乙駕車時,因A 車煞車失靈,致發生車禍骨折,乙得向甲主張另行交付無瑕疵之同款汽車 D. 乙得知其獲甲贈與A 車,怕甲反悔遂經公證。公證後,乙始與丁訂立停車位租賃契約,但甲遲遲不交付A 車,乙卻已經開始支付丁租金,則乙於贈與契約成立生效後,得請求甲交付A 車

官方答案

  • 答案:D. 乙得知其獲甲贈與A 車,怕甲反悔遂經公證。公證後,乙始與丁訂立停車位租賃契約,但甲遲遲不交付A 車,乙卻已經開始支付丁租金,則乙於贈與契約成立生效後,得請求甲交付A 車

解析

民法第408條第2項規定,經公證之贈與,贈與人不得撤銷,故乙於贈與契約生效後得請求甲交付A車,D正確。第406條贈與為諾成契約,雙方合意即成立,B誤認為要物契約;A亦誤,丙婉拒即無合意,契約不成立。第411條規定贈與物有瑕疵時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僅於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證無瑕疵時負賠償責任,甲不知煞車有問題,乙不得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C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