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10題

下列何種土地出售後再重購時,得適用重購退稅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種土地出售後再重購時,得適用重購退稅之規定? A. 自營工廠用地 B. 自用商業用地 C. 私立學校用地 D. 公共設施保留地

官方答案

  • 答案:A. 自營工廠用地

解析

土地稅法第35條的重購退稅適用於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及自耕農業用地。自營工廠用地出售後二年內重購,得就新購地價超過原出售地價扣除土增稅後餘額部分,申請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故A正確。自用商業用地、私立學校用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在該條列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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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