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4題

人民不服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得採取下列何種救濟?

題目

人民不服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得採取下列何種救濟? A. 訴願 B. 行政訴訟 C. 民事訴訟 D. 憲法訴訟

官方答案

  • 答案:B. 行政訴訟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109條規定,不服經聽證程序作成的行政處分者,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使當事人於聽證中已充分陳述意見、程序保障已踐行後,得逕行提起行政訴訟,避免救濟層級重複、延宕。故本題應選 B,向管轄的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A 訴願已被免除;C 民事訴訟處理私法爭議,與行政處分無涉;D 憲法訴訟須以用盡審級救濟等要件為前提,非第一時間的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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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