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5題
內政部核准徵收甲所有土地供道路建設,主管機關公告土地徵收補償數額,甲認為徵收補償數額過低而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為維持原補償價額之查處,甲循序應提…
題目
內政部核准徵收甲所有土地供道路建設,主管機關公告土地徵收補償數額,甲認為徵收補償數額過低而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為維持原補償價額之查處,甲循序應提起下列何種行政訴訟? A. 撤銷訴訟 B. 一般給付訴訟 C. 課予義務訴訟 D. 確認訴訟
官方答案
- 答案:C. 課予義務訴訟
解析
土地徵收補償價額的爭議,土地權利關係人不服主管機關的查處(及復議)結果者,得提起行政訴訟。因其訴的目的在於請求行政機關作成提高補償價額的行政處分,屬「請求作成特定內容的行政處分」,依行政訴訟法第5條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故選 C。撤銷訴訟僅能除去違法處分,無法使機關另為加給補償;一般給付訴訟適用於請求事實行為或已確定的給付;確認訴訟具補充性,均非本題正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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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