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16題
依戶籍法規定,死亡資料通報機關(構)未履行其通報義務者,如何處置?
題目
依戶籍法規定,死亡資料通報機關(構)未履行其通報義務者,如何處置? A. 公務員執行職務未依法通報者,由其服務機關懲處 B. 醫療機構由衛生福利部處以罰鍰 C. 檢察機關由法務部懲處 D. 均由戶政事務所處以罰鍰
官方答案
- 答案:A. 公務員執行職務未依法通報者,由其服務機關懲處
解析
依《戶籍法》第54條規定,死亡資料通報機關(構)未履行通報義務者,公務員由其服務機關懲處;醫療機構由衛生主管機關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檢察機關非屬罰鍰對象。選項B機關錯誤(應為衛生主管機關而非衛福部)、選項C無懲處規定、選項D戶政事務所無處罰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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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