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22題
具有我國國籍之乙於2022 年初,在菲律賓夜店痛毆日本人甲,甲於臺灣向乙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題目
具有我國國籍之乙於2022 年初,在菲律賓夜店痛毆日本人甲,甲於臺灣向乙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 適用中華民國法 B. 適用菲律賓法 C. 適用日本法 D. 重疊適用中華民國法及菲律賓法
官方答案
- 答案:B. 適用菲律賓法
解析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條規定,關於由侵權行為而生之債,依侵權行為地法,但另有關係最切的法律者,依該法律。甲為日本人、乙為我國國民,雙方無共同本國法;毆打行為地及損害發生地均在菲律賓,與該地關係最切,故應適用菲律賓法。A 中華民國法僅於例外認定關係最切時始有適用;C 日本法為被害人的本國法,非本條準據法;D 重疊適用並無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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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