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7題
下列申請喪失我國國籍者,內政部得予以許可?
題目
下列申請喪失我國國籍者,內政部得予以許可? A. 現任憲兵 B. 村長 C. 應服而未服兵役之滿16 歲男子 D. 為外國人之配偶
官方答案
- 答案:D. 為外國人之配偶
解析
依國籍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喪失中華民國國籍:(1)現役軍人(含憲兵);(2)公務人員(村長為鄉鎮市公所任用之職員,屬公務人員); (3)應服而未服兵役之男子。選項D「為外國人之配偶」並非法定限制喪失國籍事由,內政部得許可其喪失國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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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