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2題
當事人依規定申請喪失我國國籍,其家人經內政部許可,隨同申請喪失我國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當事人依規定申請喪失我國國籍,其家人經內政部許可,隨同申請喪失我國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其配偶可隨同申請 B. 其未婚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C. 其未婚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D. 其父母可隨同申請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其未婚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解析
依國籍法規定,申請喪失我國國籍者,只有其未婚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喪失國籍。立法目的是讓未成年子女的國籍與申請人一致,避免家庭成員國籍割裂。所謂「未婚未成年」,必須同時具備未婚且尚未成年(未滿十八歲)兩項要件,缺一不可;已結婚的未成年人或已成年子女,都必須自行依其他法定事由申請。配偶、成年子女及父母都不在得隨同申請之列,故 A、B、D 均不可採,正確者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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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