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9題

甲男與乙女結婚後,乙女發現兩人有禁婚親之事由,遂向法院起訴確認婚姻無效,就甲男與乙女之結婚登記,應如何處理?

題目

甲男與乙女結婚後,乙女發現兩人有禁婚親之事由,遂向法院起訴確認婚姻無效,就甲男與乙女之結婚登記,應如何處理? A. 結婚登記於判決確定前不受影響 B. 應為變更之登記,註明確認婚姻無效訴訟進行中 C. 應為更正之登記,註明確認婚姻無效訴訟進行中 D. 應為撤銷之登記,因婚姻有無效之事由,戶政機關可依職權認定

官方答案

  • 答案:A. 結婚登記於判決確定前不受影響

解析

婚姻無效屬法院確認之範疇,戶政機關僅為登記機關,不得依職權認定婚姻無效(D 錯誤)。乙女雖以禁婚親(民法第983條)為由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於判決確定前,該婚姻依法仍推定有效,既存之結婚登記不受影響,戶政機關不得逕為變更、更正或撤銷登記(B、C 均誤),須待確定判決認婚姻無效後,再據以辦理撤銷登記。故選 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