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5題

甲16 歲想到速食店打工,於2023 年1 月4 日(星期三)與速食店成立工讀臨時工契約,由於甲未成年,速食店店長請甲當天回家詢問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承認,於兩周內…

題目

甲16 歲想到速食店打工,於2023 年1 月4 日(星期三)與速食店成立工讀臨時工契約,由於甲未成年,速食店店長請甲當天回家詢問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承認,於兩周內告訴其法定代理人之意思。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其兩周之期間計算,應以2023 年1 月4 日(星期三)當日起算,兩周內,所以是2023 年1 月18 日(星期三)前,包含2023 年1 月18 日(星期三) B. 其兩周之期間計算,應以2023 年1 月4 日(星期三)當日起算,兩周內,所以是2023 年1 月17 日(星期二)前,包含2023 年1 月17 日(星期二) C. 其兩周之期間計算,應以2023 年1 月5 日(星期四)當日起算,兩周內,所以是2023 年1 月18 日(星期三)前,包含2023 年1 月18 日(星期三) D. 其兩周之期間計算,應以2023 年1 月5 日(星期四)當日起算,兩周內,所以是2023 年1 月19 日(星期四)前,包含2023 年1 月19 日(星期四)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其兩周之期間計算,應以2023 年1 月5 日(星期四)當日起算,兩周內,所以是2023 年1 月18 日(星期三)前,包含2023 年1 月18 日(星期三)

解析

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以日定期間者,始日不算入。契約成立日2023年1月4日為始日,不計入,故自1月5日(星期四)起算第一日,第十四日為1月18日(星期三)。依民法第121條第1項,以日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因此1月18日當日24時前法定代理人均可表示承認,該日應包含在內。故兩週期間自1月5日起算,至1月18日(含)止,選C。A、B誤將始日計入,D則多算一日,均與民法第120條、第121條規定不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