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法律廉政 刑法概要

第2題

住都市之甲女放假到山上散心,因不熟悉該地而啟用衛星導航,但因導 航錯誤,致使甲越走越偏離正常道路,此時天色已晚,正當甲女心急如 焚時,恰好住在該山區之乙男騎機車…

題目

住都市之甲女放假到山上散心,因不熟悉該地而啟用衛星導航,但因導 航錯誤,致使甲越走越偏離正常道路,此時天色已晚,正當甲女心急如 焚時,恰好住在該山區之乙男騎機車經過,甲乃求助乙,乙見甲單獨一 人而心生邪念,佯稱將載甲下山,甲隨即搭乘乙之機車,稍後甲發現乙 行駛之道路越來越偏僻,乃要求乙停車,乙不但不停更加速行駛,甲大 聲喝斥無效後心急跳車,滾落路旁身受重傷,乙立即逃匿無蹤,恰巧其 他當地住戶聽見異聲而發現甲。問:乙應負何刑責?(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乙佯稱載甲下山,卻駛往偏僻道路,經甲要求停車仍加速行駛,係以非法方法剝奪甲之行動自由,成立刑法第302條第1項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其不讓甲下車之強制行為,為剝奪行動自由所吸收,不另論第304條強制罪。
  • 二、乙「心生邪念」僅屬主觀意圖,題目未顯示其已著手為強制性交之構成要件行為,尚難成立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強制性交未遂;若乙有進一步脅迫、脫衣或撫摸等行為,則應另論之。
  • 三、甲因乙加速而跳車重傷,乙對甲可能跳車受傷應有預見可能性,且其剝奪自由行為迫使甲冒險跳車,具客觀歸責,成立刑法第284條後段過失致重傷罪;若認乙有傷害不確定故意,則成立第277條第2項傷害致重傷罪。
  • 四、乙肇事後逃匿,甲已因重傷而無自救力,乙因自己前行為負有救助義務,能救護而不救護,成立刑法第294條第1項有義務者遺棄罪。乙騎機車致甲受傷後逃逸,是否另成立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應視是否屬交通事故及有無救護義務而定。
  • 五、乙所犯剝奪行動自由、過失致重傷及遺棄等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原則上數罪併罰;實際罪名仍應依乙有無性侵著手、傷害故意及事故認定調整。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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