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18題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權限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權限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地方自治團體在受憲法及法律規範之前提下,享有自主組織權及對自治事項制定規章並執行之權限 B. 所謂自主組織權係謂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規範之前提下,對是否設置特定機關有決定之權限 C. 中央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委辦事項,依法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之監督 D. 地方自治團體及其所屬機關之組織,應由地方立法機關所擬訂之準則制定組織自治條例加以規定

官方答案

  • 答案:D. 地方自治團體及其所屬機關之組織,應由地方立法機關所擬訂之準則制定組織自治條例加以規定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62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與其所屬機關及學校的組織準則,由內政部擬訂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地方立法機關再依該準則制定組織自治條例;因此組織準則並非由地方立法機關擬訂,D的敘述錯誤。A、B所稱自主組織權,是指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規範下,得自主決定是否設置機關及如何組織的權限;C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上級對自治事項為適法監督,對委辦事項得為適當監督,故A、B、C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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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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