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18題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戶口清查表之填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戶口清查表之填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戶口清查表得由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員填寫 B. 戶口清查表應由受清查人之戶長填寫 C. 戶口清查表得以戶籍登記申請書代替 D. 共同事業戶,得發交受清查之戶填報
官方答案
- 答案:B. 戶口清查表應由受清查人之戶長填寫
解析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戶口清查表的填寫方式相當有彈性:得由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員填寫,也得發交受清查之戶(包括共同事業戶)自行填報,並得以戶籍登記申請書代替,這些都屬於「得」的任意規定,並非「應」的義務規定。選項B把任意規定誤解為強制規定,又把填寫主體限縮為「受清查人之戶長」,與規定不符。A、C、D的敘述均符合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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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