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19題
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交付戶籍謄本,下列何者非「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
題目
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交付戶籍謄本,下列何者非「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 A. 當事人之祖父母 B. 當事人之兄弟姊妹 C. 當事人之配偶 D. 戶長
官方答案
- 答案:B. 當事人之兄弟姊妹
解析
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3條第1項規定,申請人為當事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戶長、繼承人、利害關係人等。選項A(祖父母)屬直系血親尊親屬,選項C(配偶)明列,選項D(戶長)亦明列,均得申請。選項B(兄弟姊妹)屬旁系血親,不在直系血親範圍內,非法定申請人,故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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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