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43題
關於本名之使用,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本名之使用,下列何者錯誤? A. 學歷證書未使用本名者無效 B. 資歷證件未使用本名者無效 C. 汽車駕駛執照未使用本名者無效 D. 財產變更登記未使用本名者無效
官方答案
- 答案:D. 財產變更登記未使用本名者無效
解析
姓名條例規定,學歷、資歷、執照及其他證件應使用本名,未使用本名者無效;因此學歷證書、資歷證件、汽車駕駛執照(屬執照)若未使用本名,均屬無效,A、B、C的敘述正確。至於財產之取得、設定、喪失、變更、存續、移轉等權利登記,法律雖要求應使用本名,但未如證件般明定「未使用本名者無效」,故D稱財產變更登記未使用本名者無效,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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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