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17題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幾年舉辦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出版統計報告?
題目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幾年舉辦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出版統計報告? A. 3 年 B. 4 年 C. 5 年 D. 6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B. 4 年
解析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3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四年舉辦一次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並出版統計報告。此調查的目的,在於掌握兒少的健康、教育、家庭與受照顧情形,作為政策規劃、預算編列與福利資源配置的實證依據。條文所定「每四年」是最低舉辦頻率,機關可以更密集辦理,但不得低於四年一次,因此選B。三年、五年、六年都不符合條文所定的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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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