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17題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幾年舉辦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出版統計報告?

題目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幾年舉辦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出版統計報告? A. 3 年 B. 4 年 C. 5 年 D. 6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B. 4 年

解析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3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四年舉辦一次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並出版統計報告。此調查的目的,在於掌握兒少的健康、教育、家庭與受照顧情形,作為政策規劃、預算編列與福利資源配置的實證依據。條文所定「每四年」是最低舉辦頻率,機關可以更密集辦理,但不得低於四年一次,因此選B。三年、五年、六年都不符合條文所定的週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