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37題

依據工會法第38 條規定,工會經議決為合併或分立時,應於議決之日起,多少期間內完成合併或分立?

題目

依據工會法第38 條規定,工會經議決為合併或分立時,應於議決之日起,多少期間內完成合併或分立? A. 3 個月 B. 6 個月 C. 9 個月 D. 1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D. 1 年

解析

工會法第38條規定,工會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合併或分立時,應於議決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合併或分立,故選D。此期間設計在督促工會儘速完成組織調整,避免合併或分立久懸未決,致會員權益、會務運作及團體協商主體資格陷於不確定。若逾期未完成,主管機關得依相關規定處理,以維護工會組織之健全。3個月、6個月、9個月均非本條所定之期限,須與其他勞工法規之期間區辨,例如事業單位大量解僱之通報期間,不可混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