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32題
依土地法規定,共有土地設定下列何種他項權利時,得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題目
依土地法規定,共有土地設定下列何種他項權利時,得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A. 抵押權 B. 發展權 C. 耕作權 D. 典權
官方答案
- 答案:D. 典權
解析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得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典權明列其中,故選D。抵押權設定不在本項列舉範圍,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發展權亦非本法所定之用益物權,耕作權則屬耕地之特別權利,均不適用本項多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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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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