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44題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應以何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題目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應以何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A. 委託人 B. 受託人 C. 典權人 D. 受益人

官方答案

  • 答案:B. 受託人

解析

依土地稅法第 31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 35 條第 1 項轉為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此係因受託人為信託財產之名義持有人與處分人,實際進行移轉行為者為受託人,故應由受託人負繳稅義務。選項 A、C、D 均非實際處分行為之主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