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32題
基於法治國家正當行政程序之要求,關於行政法上送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基於法治國家正當行政程序之要求,關於行政法上送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送達者,因已向行政機關陳明法定代理人,則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 B. 對於機關、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 C. 對於在中華民國有事務所或營業所之外國法人或團體為送達者,向其在中華民國之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 D. 對於被繼承人死亡而致其遺留土地為公同共有,行政機關核課遺產稅之處分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官方答案
- 答案:D. 對於被繼承人死亡而致其遺留土地為公同共有,行政機關核課遺產稅之處分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69條至第71條分別規定:對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人送達,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對機關、法人或非法人團體送達,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對在我國有事務所或營業所之外國法人、團體,則向其在我國之代表人或管理人送達,A、B、C均正確。公同共有人之核課處分,依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繳款書應向全體公同共有人送達,僅向其中一人送達者應另以書面通知其他公同共有人,尚難逕認效力當然及於全體,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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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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