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專技高考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15題

某公司擬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牡丹(Paeonia suffruticosa)之花蕊做為食品原料,則該公司應檢具之資料:

題目

某公司擬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牡丹(Paeonia suffruticosa)之花蕊做為食品原料,則該公司應檢具之資料: A. 基因毒性試驗、90天餵食毒性試驗、致畸試驗 B. 基因毒性試驗、28天餵食毒性試驗、繁殖試驗 C. 急性毒性試驗、基因毒性試驗、28天餵食毒性試驗 D. 急性毒性試驗、慢性毒性試驗、致畸試驗

官方答案

  • 答案:A. 基因毒性試驗、90天餵食毒性試驗、致畸試驗

解析

牡丹花蕊不屬於我國長期普遍食用的傳統食品原料,擬作食品原料時,須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及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檢具完整的安全性資料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此類原料應包含基因毒性試驗(三項基因毒性測試組合)、90 天重複劑量餵食毒性試驗,以及致畸試驗,以涵蓋基因層次、亞慢性暴露與發育階段的風險。28 天餵食試驗期間較短,通常用於風險較低的品類,不足以支持非傳統原料的長期食用安全;急性毒性試驗與慢性毒性試驗也不屬於此階段的核心組合。故選 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