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專技高考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7題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的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之標示規定中,若為二種以上材質組成者,應如何標示?

題目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的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之標示規定中,若為二種以上材質組成者,應如何標示? A. 僅需標示材質所占比例最高者 B. 僅需標示最耐高溫者 C. 僅需標示最不耐高溫者 D. 應就各種材質分別標示

官方答案

  • 答案:D. 應就各種材質分別標示

解析

正確答案為 D。依據「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標示規範」第 3 條規定,若為二種以上材質組成者,應就各種材質分別標示其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不得僅標示比例最高、最耐高溫或最不耐高溫之材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