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概要
第2題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為推動全球勞動 人權與公平勞動條件,提出「核心勞動基準(Core L…
題目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為推動全球勞動 人權與公平勞動條件,提出「核心勞動基準(Core Labour Standards)」 作為各國應共同遵循之基本勞動原則。隨著全球化、自由貿易與國際供 應鏈發展,ILO 核心勞動基準已逐漸影響各國勞動政策、企業治理與國 際貿易制度。請說明ILO 核心勞動基準之主要內容,並分析其對我國勞 動政策產生之影響。(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緣起與定位: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於1998年通過「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將八項核心公約歸納為四大核心勞動基準(Core Labour Standards),強調不分會員國經濟發展程度均應遵守;2022年國際勞工大會決議再將「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列為第五項核心原則。
- 二、結社自由與集體協商:第87號公約保障結社自由及組織權,勞工與雇主均得自由組織團體;第98號公約保障組織權與集體協商權,禁止反工會歧視與雇主干預。此為勞動三權之基礎,亦是集體勞資關係運作之前提。
- 三、消除強迫勞動、童工與歧視:第29號及第105號公約禁止強迫或强制勞動;第138號公約規定最低年齡、第182號公約禁止最惡劣形式童工;第100號公約要求同工同酬、第111號公約禁止就業與職業歧視。四類基準分別對應自由、尊嚴、平等與保護之價值。
- 四、對我國勞動政策之影響:我國雖非ILO會員,無法正式批准公約,但以國內法接軌。2011年修正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放寬工會組織、增訂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服務法第5條落實禁止歧視;勞動基準法第44條至第48條落實童工保護。
- 五、供應鏈治理與挑戰:核心勞動基準已透過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行為準則與供應鏈盡職調查納入國際貿易體系。我國移工、家事勞工與漁工之強迫勞動風險,已成國際關注焦點,宜強化勞動檢查、申訴救濟與仲介管理,並定期檢視國內法與公約之落差。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