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17題

甲向木雕師傅乙訂製福祿壽三仙木雕1 座,並告知乙該木雕將作為其母丙60 大壽之生日賀禮;孰料丙生日前3 天,因乙疏忽未將工作室上鎖,以致丁輕易潛入竊走即將完工之…

題目

甲向木雕師傅乙訂製福祿壽三仙木雕1 座,並告知乙該木雕將作為其母丙60 大壽之生日賀禮;孰料丙生日前3 天,因乙疏忽未將工作室上鎖,以致丁輕易潛入竊走即將完工之木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丁竊走福祿壽三仙木雕,以致乙無法如期交付木雕予甲,乃屬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給付不能,故乙不負給付之責 B. 乙無法如期交付福祿壽三仙木雕予甲,乃因其疏忽未將工作室上鎖所致,故屬於可歸責於乙之給付遲延 C. 若甲另以高價購得類似木雕並已贈與丙,於丙生日過後1 個月,乙透過警察尋回失竊之福祿壽三仙木雕,旋即趕工完成後交付予甲,此際甲不得拒絕受領,僅得請求因遲延所生損害之賠償 D. 因甲、乙約定有福祿壽三仙木雕之給付期限,故乙遲延給付時,甲得無條件逕自解除其契約42050

官方答案

  • 答案:B. 乙無法如期交付福祿壽三仙木雕予甲,乃因其疏忽未將工作室上鎖所致,故屬於可歸責於乙之給付遲延

解析

木雕在完工前仍屬可重作之給付,乙之給付並未陷於不能,只構成給付遲延;且乙未將工作室上鎖有疏失,屬可歸責於乙,故B正確。A錯在誤認不可歸責;C錯在依民法第232條,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壽禮已過),債權人得拒絕受領;D錯在民法第255條雖得不經催告解除契約,仍須具備「非於一定時期給付不能達契約目的」之要件,並非無條件逕自解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