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7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社團之社員總會權限?

題目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社團之社員總會權限? A. 開除社員 B. 任免董事 C. 變更章程 D. 法人登記

官方答案

  • 答案:D. 法人登記

解析

民法第50條第2項明定,下列事項之決議應有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社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變更章程、任免董事、監督董事職務之執行、開除社員及解散。開除社員(A)、任免董事(B)、變更章程(C)均屬社員總會之專屬權限。至於法人登記,是法人依民法第48條、第61條向主管機關聲請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之事項,屬於董事對外代表法人所為之程序,並非社員總會所得決議之事項,故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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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