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9題

不動產因下列那些方式取得者,其契稅稅率為6%?

題目

不動產因下列那些方式取得者,其契稅稅率為6%? A. 交換、典權、分割 B. 交換、占有、分割 C. 買賣、贈與、占有 D. 買賣、贈與、繼承

官方答案

  • 答案:C. 買賣、贈與、占有

解析

契稅條例第3條規定契稅稅率:買賣、贈與、占有契稅率為6%;典權、交換、分割契稅率為4%;繼承取得不動產則不課契稅。故本題屬6%者為買賣、贈與、占有。A的交換、典權、分割全部屬4%;B的交換、分割屬4%;D的繼承不課契稅,均不符6%之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