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24題

依據我國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多少比例並依法提起訴願,才能避免被移送強制執行?

題目

依據我國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多少比例並依法提起訴願,才能避免被移送強制執行? A. 五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二分之一 D. 無須先繳稅即可提起訴願,也不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官方答案

  • 答案:B. 三分之一

解析

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但已依規定申請復查者,暫緩移送。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三分之一並依法提起訴願者,亦暫緩移送執行。故欲避免被移送強制執行,須先繳納三分之一,答案為B。A五分之一、C二分之一均非條文所定比例;D稱無須繳稅即可提起訴願且不會被移送,與規定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