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14題

下列關於死亡宣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關於死亡宣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得聲請死亡宣告之主體為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 B. 81 歲之甲某日外出買菜後即失蹤、遍尋不著,得於失蹤滿1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C. 受死亡宣告者,以裁判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故死亡宣告之時點,不得舉反證推翻 D. 82 歲之乙不幸遭遇特別災難而失蹤時,應於特別災難終了滿3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官方答案

  • 答案:A. 得聲請死亡宣告之主體為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

解析

本題考查民法死亡宣告之要件與效力。依民法第117條第1項,死亡宣告得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普通失蹤需滿7年(民法第117條第1項),81歲高齡並無縮短為1年之規定。選項C錯誤:死亡宣告以裁判確定死亡之時推定為死亡(民法第119條),但得舉證證明其死亡時間非屬裁判所確定之時(如真實死亡時間較早或較晚),並非不得舉反證。選項D錯誤:特別災難(如戰爭、船沈、飛機失事等)須於災難終了滿1年後始得聲請(民法第117條第2項),非3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