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2題

下列關於表見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表見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 表見代理人為代理行為時,欠缺代理權 B. 本人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 C. 相對人明知代理人無代理權限者,不成立表見代理 D. 表見代理之規定,於契約行為及侵權行為均適用之

官方答案

  • 答案:D. 表見代理之規定,於契約行為及侵權行為均適用之

解析

正確答案為 D。表見代理(民法第 169 條、第 170 條)僅適用於契約行為等法律行為,不適用於侵權行為。A 正確:表見代理人欠缺代理權;B 正確:民法第 169 條規定本人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對第三人負授權人責任;C 正確:相對人明知代理人無權限,不受保護,不成立表見代理;D 錯誤:表見代理規定不及於侵權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