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3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定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定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定金為當事人約定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為不適當之履行時,應支付之金錢 B. 訂約當事人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視為契約成立 C.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D.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僅應返還其所受定金

官方答案

  • 答案:C.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解析

正確答案為 C。依民法第 244 條第 1 項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沒收規則)。A 錯誤:定金非違約金,係證約、違約及解約定金之混合性質;B 錯誤:定金交付非契約成立要件,民法採諾成主義;D 錯誤:受定金當事人致不能履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第 2 項),非僅返還原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