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17題

甲向乙貸款新臺幣500 萬元,以自有之A 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甲與丙訂立租賃契約,將A 地出租於丙。甲於債務清償期屆至時,無力清償借款,乙聲請法院拍賣A…

題目

甲向乙貸款新臺幣500 萬元,以自有之A 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甲與丙訂立租賃契約,將A 地出租於丙。甲於債務清償期屆至時,無力清償借款,乙聲請法院拍賣A 地,但因有租賃關係存在,致無人應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法院得終止該租賃關係後拍賣之 B. 法院應曉諭乙將拍賣之聲請撤回 C. 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乙之拍賣聲請 D. 法院應以判決駁回乙之拍賣聲請

官方答案

  • 答案:A. 法院得終止該租賃關係後拍賣之

解析

抵押權設定後,抵押人將抵押物出租,如該租賃關係影響抵押權之實行(例如因租賃存在致拍賣無人應買),依民法第866條第2項,法院得依抵押權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終止該租賃關係後拍賣之,故選A。此為抵押權追及效力與用益權衝突時之特別處理,目的在除去影響拍賣之負擔,使抵押物能順利換價。B曉諭撤回聲請、C裁定駁回、D判決駁回,均無法律依據;拍賣程序屬非訟事件,並非以判決駁回,且法院應先除去租賃關係而非逕予駁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