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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考古題
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請說明非典型就業模式的興起,對於勞資雙方的互動方式產生什麼衝擊?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定義與範疇:非典型就業(atypical employment,或稱非標準就業)是指有別於全時、不定期、單一雇主之標準僱傭型態,主要包括部分工時(part-time work)、定期契約(fixed-term contract)、派遣勞動(dispatched work)、家內勞動,以及近年快速成長的平台外送與零工經濟(platform work/gig work)、獨立承攬等。其共同特徵為工時零碎、契約短期、雇主身分模糊、法定保障相對薄弱。 二、興起原因:全球化與供應鏈彈性化、數位科技與平台經濟興起、企業為降低人事成本並規避資遣與退休義務、服務業化及女性與中高齡勞動參與提高,以及工會密度下滑使集體協商難以涵蓋。國際勞工組織(ILO)指出,其擴張與勞動市場彈性化(labor market flexibility)論述及雇主追求人力調度彈性密切相關。 三、對雇主與勞資互動之衝擊:雇主得以即時調配人力、降低固定成本,並傾向以人力資源管理(HRM)之個別化溝通與績效考核,取代集體協商與正式協商程序;派遣與承攬形成三角僱傭關係(triangular employment relationship),指揮監督與僱傭責任分離,致責任歸屬、職災補償與申訴救濟爭議增加,勞資互信基礎受到侵蝕。 四、對勞工與工會之衝擊:勞工異質化、流動性高,難以累積穩定會員基礎,工會密度與集體協商覆蓋率下降;協商單位由集體退回個別,勞工須獨自面對資訊與談判力不對等。同工不同酬、排班不確定、職涯斷裂、社會保險年資不足及轉職風險外部化等問題浮現,組織承諾與勞資合作意願隨之降低。 五、因應與政策工具:法制面應落實同工同酬與平等待遇、檢討派遣與承攬之雇主責任、推動平台工作者僱傭推定;集體面應將協商權延伸至非典型勞工,發展產業別與區域別協商;治理面強化社會對話、勞動檢查與資訊揭露,並導入供應鏈盡職調查。同時須注意彈性與保障之平衡,避免以假承攬、真僱傭規避法令。
區域貿易協定的簽訂或加入,是各國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之一。請
說明國際或各國工會或勞工團體的角色與因應方式?(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區域貿易協定之意義與類型: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RTA)指兩個以上國家為降低關稅與非關稅障礙所簽署之互惠安排,包括自由貿易協定(FTA)、關稅同盟、共同市場及經濟整合協定,如CPTPP、RCEP、USMCA與歐盟。傳統以貿易自由化為核心,近年逐步納入勞動、環境等貿易與永續議題,使勞工團體成為不可忽視的行為者。 二、工會與勞工團體之角色:其一為參與者,透過法定諮詢機制參與談判,如美國貿易政策設有勞工諮詢委員會;其二為監督者,監督協定勞動章節之落實與爭端處理;其三為倡議者,要求納入ILO核心公約(core conventions)與可執行之勞動標準;其四為能力建構者,協助開發中國家工會組織發展與社會對話,補強國家談判之民主正當性。 三、因應方式之一—跨國團結與供應鏈治理:面對向下競逐(race to the bottom),國際工會聯合會(ITUC)與產業工會聯合會推動跨國聯合行動、全球框架協定(Global Framework Agreements, GFA)及供應鏈社會對話;並結合企業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與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將勞動標準內化為採購與投資條件。 四、因應方式之二—制度參與與救濟:勞工團體要求協定設置勞動爭議處理機制與申訴管道,如USMCA快速反應機制(Rapid Response Mechanism)得就特定工廠之結社權與集體協商權受侵害進行查核;歐盟於貿易協定設永續發展章節,並以關稅優惠條件(如GSP+)連結勞動權利履行;同時要求技術援助與執法能力建構,避免規範淪為紙上宣示。 五、限制與建議:RTA勞動條款常缺乏強制力、救濟偏向國家對國家、開發中國家執法能力不足,工會參與多屬諮詢性質。建議我國於爭取加入CPTPP等協定時,應同步檢視國內法規與ILO公約之落差、建立工會參與談判之常設機制、強化供應鏈盡職調查與跨國工會合作,並以社會對話凝聚調整共識,降低自由化對勞動權益之衝擊。
在勞資關係理論中,分析勞資關係體制的方法上,有單元論(unitarism)、
雙元論(dualism)和多元論(pluralism)之途徑。請問其內容為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單元論(unitarism)之內容:視企業為利益一致之團隊,勞資共享目標,衝突被視為病態(pathological)或溝通不良所致,而非結構性利益對立。主張透過領導、溝通、激勵與人力資源管理建立忠誠與承諾;工會被视为分裂忠誠之來源而不受歡迎,國家角色限於維持秩序與法制環境。批評在於忽略權力不對等,易壓抑勞工聲音。 二、雙元論(dualism)之內容:認為勞資關係兼具合作與衝突之雙重性格,兩者並存而非互斥,制度安排即在承認衝突前提下尋求合作。另一層意義指雙元勞動市場(dual labor market):初級市場具穩定、高技能、高保障特徵,次級市場則低薪、不穩定、保障不足,非典型就業者多集中於次級市場,形成體制內外的保障落差。 三、多元論(pluralism)之內容:以Dunlop之產業關係系統(industrial relations system)為代表,認為勞方、資方與政府為不同利益團體,衝突屬常態,但可透過制度化程序如集體協商、調解、仲裁與勞動法制加以調和;權力分散、利益團體相互制衡,國家扮演中立裁判與規則制定者,強調程序共識與民主治理。 四、三途徑之比較:單元論重視和諧與管理效率;雙元論強調結構區隔與雙重邏輯;多元論強調利益競逐與制度調節。對衝突之看法由病態轉為常態;對工會由排斥轉為承認;對國家由秩序維護轉為規則治理。三者並非互斥,而係分析層次與假設之差异。 五、應用與限制: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調解、仲裁與團體協約制度較接近多元論,企業內勞資會議與溝通機制則帶有單元論色彩。實務上應避免以和諧論述包裝而實質排除工會,並正視雙元勞動市場之保障落差,以多元論之制度設計促進實質社會對話與勞資平衡。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減緩溫室氣體效應產生,推動綠色產業,乃成為
各國政府和企業的重要目標。為減緩綠色產業的興起對勞工就業造成影
響,許多國際工會團體提出採取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的方式因應之。
請說明其具體內容?(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緣起與定義: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指在因應氣候變遷、推動減碳與綠色產業過程中,兼顧勞工與受影響社區之權益,確保就業尊嚴(decent work)、社會包容與不遺落任何人(leave no one behind)。ILO於2015年發布公正轉型指導原則,巴黎協定前言及2018年西里西亞宣言均予肯認,使其成為氣候治理與勞動政策之交會核心。 二、核心內涵:依ILO指導原則,包括總體經濟與產業政策協調、企業永續經營、技能發展與再訓練、職業安全衛生、社會保護、積極勞動市場政策、工作基本權利、社會對話及經濟多元化等面向;強調轉型須由雇主、勞工與政府三方共同規劃與協商,而非片面由市場或行政決定,以避免成本單方轉嫁勞工。 三、具體政策工具:財務面設置公正轉型基金與區域轉型機制(如歐盟公正轉型機制,JTM);就業面辦理就業影響評估、職業訓練與轉業輔導、失業給付與社會保險銜接;產業面輔導高碳產業勞工轉入綠能、循環經濟與節能服務業;治理面建立勞工參與及社會對話平台,並保障弱勢勞工、原住民族與地方社區之權益。 四、工會之具體主張與實踐:國際工會聯合會(ITUC)與產業工會主張無公正轉型即無轉型,要求企業提出公正轉型計畫、保障既有勞工之協商權與工作權、推動綠領技能培訓與學徒制、落實供應鏈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並透過跨國團結與政策倡議影響氣候治理與投資決策。 五、我國現況與建議:我國已宣示2050淨零轉型,並於氣候治理架構中納入公正轉型精神,惟仍面臨就業衝擊評估資料不足、跨部會整合與勞工參與機制不夠健全等限制。建議建立產業別就業衝擊評估與常設社會對話機制、擴大綠色技能培訓與社會安全網、將公正轉型條款納入企業減碳計畫與公共採購,並定期公開追蹤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