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考古題

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工會的組織和動員是資本主義經濟活動的常態。請分析工會運動的特 質,並評價其功過。(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工會係勞工為維持及改善勞動條件,依團結權自願結合之持續性組織;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勞動力商品化使個別勞工議價力薄弱,工會遂以集體力量形成 countervailing power(抗衡力量),兼具經濟性與政治性、衝突性與合作性。
  • 二、工會運動的特質包括:以共同利益與社會認同進行組織動員;同時具有利益團體、社會運動與制度參與之多重性格;內部須面對搭便車、派系競爭與 oligarchy(寡頭鐵律)等難題;外部則受產業結構、法規環境與政治機會結構所形塑。
  • 三、其功在於提升工資、工時、安全衛生與福利,矯正勞資資訊與議價不對等;透過團體協商與爭議程序將衝突制度化,降低罷工與流動成本,並促進技能投資、生產力與社會保險、勞動法制之發展。
  • 四、其過與限制在於可能形成勞動市場閉鎖、排他性與 insider-outsider(局內人—局外人)分化;過高工資或僵化規則可能推升成本、影響投資與就業;罷工之外部成本、工會官僚化、政黨依附及少數利益壟斷亦常受批評。
  • 五、整體評價應採制度脈絡觀:工會功過取決於協商文化、法規設計與工會治理;宜以資訊揭露、工會民主、爭議調處、產業工會及社會夥伴機制降低外部成本,使工會由對抗者轉為治理夥伴,兼顧勞動保障與經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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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說明產業民主的重要性,並舉例歐美先進國家的產業民主實踐方式。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產業民主(industrial democracy)指勞工及其代表在企業、產業與總體經濟層次,透過資訊、諮詢、協商、共同決定或財務參與,分享管理決策權之制度安排;其核心為 workplace voice(工作場所聲音)與民主正當性。
  • 二、其重要性在於保障人性尊嚴與工作權,矯正資本與管理權之單方支配;透過參與提升勞動條件與安全衛生,降低勞資對立與流動;並藉資訊流通與共同決定增進生產力、創新、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和平。
  • 三、產業民主可按層次與強度分類:直接參與如工作團隊、員工大會;間接代表如工會、勞工董事、works council(工作委員會);財務參與如員工持股、利潤分享;另有集體協商與總體社會對話,功能由人權保障延伸至經濟治理。
  • 四、歐美實踐包括:德國 1951 年煤鋼共同決定法與 1976 年共同決定法,設勞工董事及工作委員會;瑞典等北歐國家以集體協商與勞工董事為核心;法國設 CSE(社會經濟委員會);英國強調 partnership(勞資夥伴);美國則以 NLRA 集體協商、ESOP(員工持股)及部分州公共部門協商為主。
  • 五、其限制為決策成本增加、權責混淆、參與流於形式,中小企業與非工會企業參與不足;宜健全勞資會議、團體協商、勞工董事與員工持股,並配套資訊揭露、參與培訓與救濟機制,避免形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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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說明何謂工會安全條款,並請分析雇主為何會反對工會安全條款的存 在?(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工會安全條款(union security clause)係團體協約中,為維持工會會員基礎與財務能力,約定雇主在僱用、留用或費用負擔上給予工會保障之條款;目的在解決 free rider(搭便車)問題,降低團結行動之成本。
  • 二、常見類型包括 closed shop(閉鎖工廠,僱用前須入會)、union shop(工會工廠,到職後一定期間入會)、agency shop(代理工廠,不強制入會但須繳代理費)、preferential hiring(優先僱用)、maintenance of membership(維持會員資格)及 check-off(代扣會費);各國法規範寬嚴不一。
  • 三、雇主反對之理由包括:限制契約自由與僱用自主,無法依績效與需求自由選才;增加人事成本、代扣會費之行政負擔與爭議風險;強化工會談判力量,壓縮管理權與人力調度彈性;並憂慮強制入會侵害消極團結權與工會壟斷。
  • 四、法制上,美國 Taft-Hartley Act 1947 原則禁止 closed shop,僅容許部分 union shop 或 agency shop,並由州 right-to-work laws 加以限制;我國工會法第28條則容許團體協約約定以參加工會者為限,但不得限定特定工會,仍須接受比例原則與救濟制度之檢驗。
  • 五、衡平之道在於承認團結權與消極團結權並存:以工會民主、代理費返還、良心或宗教異議、申訴救濟及產業協商降低衝突;政策重點不應只是強制入會,而是避免搭便車、維持工會財務健全並保障勞工自主選擇。

第4題

數位科技廣泛運用帶動了零工經濟(gig economy)的興起。請分析零工 經濟下的就業型態對傳統勞資關係產生何種影響?(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零工經濟(gig economy)係透過數位平台媒合短期、按件、按時或任務型工作,可分為 location-based(地理定位型,如外送、共乘)與 crowdwork(雲端群眾外包);工作者常被歸類為 independent contractor(獨立承攬人),形成有別於標準僱傭之就業型態。
  • 二、其對傳統勞資關係之首項影響,是僱傭關係碎片化與三角化:平台以承攬、派遣、多層分包規避雇主責任,演算法管理取代現場監督,使指揮監督與從屬性隱蔽化;工時、報酬與營業風險大幅移轉由工作者承擔。
  • 三、其次,集體勞資關係被弱化:工作者分散、流動、匿名,難以組成工會與進行團體協商;工會安全與會費基礎流失,爭議救濟與社會對話不足;平台間之價格競爭又壓低報酬,形成逐底競爭。
  • 四、第三,勞動保障出現缺口:勞保、勞退、職災、失業給付、最低工資、工時上限與安全衛生規範之適用不明;技能培訓與職涯發展不足;數據隱私、停權與申訴權受演算法支配,個別勞工難以抗衡。
  • 五、政策工具宜採組合拳:建立僱傭身分推定與事實從屬性判斷、平台資訊與演算法透明、可攜式社會保障、職業災害保險、部門集體協商及平台工作者專法;並參考歐盟 2024 年平台工作指令、英國 Uber 案與美國加州 AB5 之經驗,在保障勞動權與保留彈性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