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概要考古題
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概要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請敘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的適用範疇以
及2025 年修法草案重點,(15 分)並就其容積獎勵機制調整之正負面影
響評論之。(1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適用範疇:危老條例於106年5月10日公布、5月12日施行,適用於都市計畫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之合法建築物,並須符合三款情形之一:經建築法規或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屋齡三十年以上、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施行期間五年,屆期得延長,現已延長至116年5月31日。
- 二、程序與政策工具:須取得重建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擬具重建計畫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程序辦理;並以容積獎勵、地價稅與房屋稅減免、信用保證與融資協助、簡化審查流程等工具,降低整合與資金門檻,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
- 三、2025年修法草案重點(草案方向,最終以立法通過條文為準):其一,延長施行期限,避免屆期產生斷點;其二,時程獎勵逐步落日,改以規模獎勵引導大面積整合;其三,納入「老宅延壽」概念,將整建維護與修繕補助納入適用;其四,危險建築優先處理並強化結構安全評估與審查;其五,調整合併鄰地與稅捐優惠之適用條件。
- 四、容積獎勵調整之正面影響:以規模獎勵取代時程獎勵,可減少小基地搶掛件與碎片化重建,引導街廓整體規劃,改善公共設施與防災動線;並可提升重建品質、縮短危險建物存續期間,強化都市韌性與居住安全,同時降低後續維護管理成本。
- 五、負面影響與評論:規模門檻恐排擠小基地或產權複雜之所有權人,形成重建機會不均;獎勵容積之外部性由公共設施與周邊環境承擔,亦可能推升房價與租金;整建維護納入後,若缺乏品質把關易流於形式。建議搭配容積總量管制、公共設施回饋、弱勢住戶安置與資訊公開,並定期檢討獎勵額度。
臺灣面臨少子化挑戰,請敘明少子化如何影響總體人口結構與都市空間
使用形態?再由都市計畫內容土地使用角度提出回應之道。(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對總體人口結構之影響:少子化使出生數持續下降,總人口轉為負成長,高齡人口占比快速上升,扶養比與老化指數攀升;家戶規模縮小,單人戶、頂客戶與單親家庭增加;人口向六都及就業機會集中,偏鄉與非都市地區出現人口流失與年齡結構斷層。
- 二、對都市空間使用形態之影響:住宅需求由「量」轉向「質」,大坪數產品需求下降,小坪數、通用設計與全齡住宅需求上升;學校、托育與醫療設施因學齡人口減少而併廢或轉型,閒置公共設施增加;商業活動轉向線上與郊區大型化,舊市區店面空置;公共設施維持成本相對上升,都市窳陋與空屋問題加劇。
- 三、土地使用回應之一,住宅與生活機能:於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中納入人口推計與需求評估,引導住宅區位朝向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TOD),並於近醫療、公園與公共運輸節點配置社會住宅與混居社區,調整建蔽率、容積率與街廓規模,落實通用設計與無障礙環境。
- 四、土地使用回應之二,公共設施彈性轉用:建立公共設施用地多元使用與退場機制,將廢併校舍轉型為托老、托育、青創、社區關懷據點或社會住宅;檢討過度劃設之學校、市場、機關用地,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公辦都更與整體開發予以活化,避免資源閒置。
- 五、土地使用回應之三,區域與鄉村治理:以生活圈觀點整合醫療、交通與照顧服務,偏鄉可採集村、小型開發許可與彈性土地使用管制;結合數位基礎建設與遠距服務,並以跨區合作、財務分擔與滾動檢討機制,回應人口減少下的空間治理挑戰。
說明非都市土地之鄉村區與國土計畫中的鄉村地區差別何在?另說明
國土計畫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的空間範疇定義與目的?(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非都市土地鄉村區之性質: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1條,鄉村區係為調和、改善農村居住與生產環境,及配合政府興建住宅社區政策需要,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其屬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之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訂定容許使用項目與建蔽率、容積率,性質上為「現況承認、個別聚落」之管制單元。
- 二、國土計畫鄉村地區之概念:國土計畫法與全國國土計畫所稱鄉村地區,係功能導向之空間概念,不以既有鄉村區為限,涵蓋非都市土地中之聚落及其農業生產、生態保育、文化地景與生活腹地,強調跨分區、跨部門之整合治理。
- 三、二者差別:範圍上,鄉村區為點狀、地籍式分區,鄉村地區為面狀、功能性範圍;依據上,前者依區域計畫法,後者依國土計畫法;內容上,前者以容許使用管制為主,後者以整體規劃統合產業、住宅、公共設施、交通、景觀與防災;程序上,前者以容許使用申請為主,後者由縣市國土計畫指導並擬訂整體規劃。
- 四、空間範疇之定義:以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指認之鄉村聚落為核心,納入其生活、生產與生態腹地,可依生活圈、集水區等機能界線界定,必要時得跨越既有使用分區與行政界線,並以人口、產業、地形及公共設施服務範圍作為劃定依據。
- 五、整體規劃之目的:改善鄉村生活環境與公共設施水準,引導適地適用與土地合理利用,保存農村地景與文化資產,支持農業與地方特色產業,回應高齡化與人口流失,並作為後續土地使用管制調整、部門計畫投資與鄉村地區更新改善之依據。
何謂數位雙生?(10 分)說明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城鄉建模與數位雙生
基礎建設應用計畫的重點。(1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數位雙生之定義:Digital Twin(數位雙生)係以實體資產、系統或環境之數位模型為核心,透過BIM、CIM、GIS與IoT感測資料持續更新,形成虛實同步、可模擬、可預測之決策支援環境;其特徵為資料驅動、雙向回饋與全生命週期管理,常應用於規劃、營運與防災。
- 二、構成要素:資料層(圖資、建物模型、感測與營運資料)、模型層(三維幾何與語意資訊)、平台層(資料交換標準、API、資安與權限管理)、應用層(模擬分析、預警、維運管理與民眾參與);四層須以一致之編碼與坐標系統整合,方能虛實對位。
- 三、國發會計畫重點之一: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會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等機關推動「城鄉建模與數位雙生基礎建設應用計畫」,建置全國性三維建物與城鄉環境基礎模型,訂定資料格式、精度與交換標準,並建立共同平台與圖資更新機制,避免各部會重複建模。
- 四、國發會計畫重點之二:擇定示範場域進行應用驗證,包括都市規劃與都更模擬、災害預警與疏散演練、交通與人流模擬、淨零碳排與能源管理、公共設施維運及招商協作;同時推動標準規範、資安與個資保護、人才培育與產業鏈結。
- 五、限制與建議:資料品質與更新頻率不足、跨機關權責與資料共享障礙、建置及維運經費龐大、資安與隱私風險,均為推動難點。建議以問題導向設定應用情境與效益指標,採分階段建置、明確維運財源與專責單位,並建立開放授權機制,避免「為建模而建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