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2梯次 19500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99年 第2梯次 19500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歷屆試題與官方答案與參考解答,共 10 題可線上瀏覽,適合查詢考古題、題庫與解答。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第一題題目:造成一個地區失業人數上升的原因可以分為二類,一類是需求面因素,例如當地經濟不景氣,造成部分廠商關廠歇業;另一類是供給面因素,例如外來人口增加。試問如何由該地區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的變動方向,來判定究竟是哪一類因素造成失業人數上升(亦即,如果是需求面因素造成,則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是會上升或下降;如果是供給面因素,則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又會有何變動)?(10分)

參考解答

  • 需求面因素造成:市場薪資下降、就業人數下降(勞動需求減少,薪資與就業量同時下跌)。
  • 供給面因素造成:市場薪資下降、就業人數上升(勞動供給增加,薪資下跌但就業量增加)。
  • 判斷方式:比較該地區衝擊前後之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變動方向,薪資與就業同向下降者為需求面因素,薪資下降而就業上升者為供給面因素。

第2題

第二題題目:淑美長期受到丈夫的施暴,最近在忍無可忍之下,帶著幼小的孩子離家,雖然暫時可以住在娘家,但長遠之計是自己能夠找到工作,經濟可以獨立,並撫養小孩長大。因此,她來到公立就業服務站找尋工作,請問此時個案管理員依據個案的問題和需求,可以擬定哪些處遇內容協助案主?請至少列舉5項。(10分)

參考解答

  • 安全評估與安全計畫:評估暴力風險、協助聲請保護令、擬定安全計畫。
  • 就業諮詢與職涯評估:了解工作經驗、能力與就業意願,進行興趣與能力評估。
  • 就業媒合與推介就業:開發友善職缺、陪同面試、推介就業。
  • 職業訓練與技能檢定:安排符合就業目標之職業訓練,輔導取得證照。
  • 經濟支持:協助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求職交通補助。
  • 子女照顧與托育資源:轉介托育、課後照顧與就學協助。
  • 法律與心理支持:轉介法律扶助、心理諮商與社福資源。
  • 後續追蹤輔導:就業後追蹤穩定度,必要時再行處遇。

第3題

第三題題目:試述進行職業分析的方法,請至少列舉5種。(10分)

參考解答

  • 觀察法:實地觀察工作流程、動作與工作環境。
  • 訪談法:訪談現職人員、主管與專家,蒐集工作內容與職能需求。
  • 問卷法:使用職位分析問卷(PAQ)、工作任務清單等結構化問卷。
  • 工作日誌法:由工作者記錄每日工作內容、時間分配與頻率。
  • 關鍵事件法:蒐集工作中特別成功或失敗的關鍵事例。
  • DACUM(職能分析法):由專家會議發展工作任務與職能對照表。
  • 工作流程分析法:分析工作輸入、處理、輸出與介面關係。
  • 文件資料分析法:分析作業標準、工作說明書、訓練手冊等既有文件。

第4題

第四題題目:請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除有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一般而言,應於符合大量解僱規定情形之日起幾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1分) (二)通知相關單位或人員之順序為何?(3分) (三)事業單位所提出之解僱計畫書內容,應記載哪些事項?(6分)

參考解答

  • (一)六十日前。
  • (二)通知順序:1. 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勞工所屬之工會。2. 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3. 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不含就業服務法第46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 (三)解僱計畫書應記載:1. 解僱理由。2. 解僱部門。3. 解僱日期。4. 解僱人數。5. 解僱對象之選定標準。6. 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事項。

第5題

第五題題目: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有7種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請至少列舉5種情事。(10分)

參考解答

  • 1. 違反第40條第1項第4款: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 2. 違反第40條第1項第5款: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
  • 3. 違反第40條第1項第6款: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 4. 違反第40條第1項第8款:接受委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 5. 違反第45條: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
  • 6. 同一事由受罰鍰處分三次仍未改善。
  • 7. 一年內受罰鍰處分四次以上。

第6題

第六題題目:98年5月13日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修正「負擔家計婦女」為「獨力負擔家計者」,亦即將「獨力負擔家計者」列為政府需致力協助其就業之特定對象之一。請問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3月24日勞職業字第0990512169號令釋,有哪些情況的人員符合「獨力負擔家計者」定義?(10分)

參考解答

  • 1. 具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1)配偶死亡。(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六個月以上未尋獲。(3)離婚。(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7)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8)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
  • 2. 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者。

第7題

第七題題目:依據行政院主計處99年4月的調查,從96年年底開始,大專以上學歷者的長期失業人口,開始超越高中職學歷者;到99年4月時,11萬4,000名長期失業者當中,大專以上有5萬人,高中職有4萬4,000人。為驗證高學歷者是否較容易成為長期失業者,應蒐集哪些就業市場資訊,及如何驗證?(10分)

參考解答

  • 應蒐集:1. 按教育程度別之失業人數、失業率與長期失業(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人數及比率。2. 失業期間分布(平均與中位數失業週數)。3. 勞動力參與率與就業人數之教育結構。4. 各教育程度別之職缺數與求供倍數。5. 行業別就業結構與薪資水準變化。6. 同期景氣指標(經濟成長率、景氣對策信號)作為控制變數。
  • 驗證方法:計算各教育程度別「長期失業人數÷該程度失業人數」及「長期失業人數÷該程度勞動力」之比率,觀察96年至99年間大專以上比率是否持續高於高中職;並以標準化(控制年齡、性別、地區)及趨勢分析排除景氣與人口結構影響,必要時以迴歸模型檢定教育程度對長期失業機率之影響。

第8題

第八題題目:(一)依就業服務法授權訂定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發展、國民失業及經費運用等情形,發給哪幾種就業促進津貼?(5分) (二)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就業保險有哪幾種給付?(5分)

參考解答

  • (一)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99年版本所列四種;現行辦法已刪除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 (二)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加保眷屬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第9題

第九題題目:甲因不符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雇主資格,以虛偽不實的資料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申請,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科處甲新臺幣多少罰鍰?(5分)該罰鍰由誰來處罰?(5分)

參考解答

  • 1. 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2. 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處罰。

第10題

第十題題目:請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9年5月3日訂定發布之「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說明下列事項: (一)僱用安定措施之一般補助額度?如有參加政府機關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訓練課程,且每次申請期間之參訓時數達16小時以上時,其補助額度?(5分) (二)僱用安定措施最長補助期間?(5分)

參考解答

  • (一)一般補助:按約定縮減工時前三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縮減後月投保薪資差額之百分之五十發給;參加政府機關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訓練課程,且每次申請期間參訓時數達十六小時以上者,另合併計算發給差額之百分之二十(合計百分之七十)。
  • (二)同一被保險人受僱於同一雇主領取薪資補貼,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者,得再領取三個月,合計最長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