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戶政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考古題

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戶政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生命表是分析人口死亡率模式的主要工具,請說明生命表常見的函數以 及編製方法。(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生命表(life table)之意義與功能:生命表係以某一基數人口(radix,通常為10萬人)為起點,依年齡別死亡率編算之統計模型,用以描述一批人自出生至全部死亡之存活與死亡歷程,並據以導出平均餘命。其功能包括呈現死亡率之年齡模式、比較不同人口或不同時期之健康水準、作為人口推估與壽險費率計算之基礎,亦為健康餘命、多狀態生命表等延伸分析之核心工具。
  • 二、常見函數:包括生存數lx(至滿x歲仍存活人數)、死亡數dx(x至x+1歲間死亡人數)、死亡機率qx、生存機率px(=1-qx)、生存人年數Lx(x至x+1歲間平均存活人年)、累計人年數Tx、平均餘命ex(=Tx/lx)、中央死亡率mx(=dx/Lx)及平均死亡人年數ax。各函數間具恆等關係,如dx=lx-lx+1、lx+1=lx×px、ex=Tx/lx,可相互推導,編表時並須注意最高年齡開放組之處理。
  • 三、生命表之種類:一、期間生命表(period life table)與世代生命表(cohort life table),前者採某一時期之年齡別死亡率,假設同一世代一生均承受該組死亡率,為實務常用;後者追蹤實際出生世代。二、完全生命表(complete)與簡易生命表(abridged),前者逐歲編算,後者以五歲或十歲年齡組編算。三、單一遞減與多重遞減生命表。四、模型生命表(model life table),如Coale-Demeny、UN模型表,供資料不足地區推估。
  • 四、編製前之資料處理:以戶籍死亡登記結合年中(或年初、年末平均)人口計算年齡別死亡率,並須處理死亡漏報、年齡錯報(age misreporting)與遷徙造成之人口不一致。常用方法包括死亡資料之修勻(如Gompertz、Makeham、Siler模型)、以死亡分配法(death distribution methods)校正登記完整度,並將高齡開放年齡組之死亡率外推,以免平均餘命被低估。
  • 五、編製步驟:一、計算年齡別死亡率mx;二、轉換為死亡機率qx,常用qx=2mx/(2+mx)、Greville式或Reed-Merrell式;三、設定基數l0(如100,000),逐齡計算dx=lx×qx、lx+1=lx-dx;四、計算Lx,除0歲與最高年齡組須以分離係數a0、ax調整外,一般採(lx+lx+1)/2;五、累加得Tx,再求ex=Tx/lx;六、檢核與修勻,必要時調整使出生時平均餘命與既有統計一致。
  • 六、應用與限制:生命表廣用於平均餘命、健康平均餘命、退休與長照需求推估及保險精算;惟期間生命表假設死亡率固定,未反映未來改善趨勢,易低估餘命;且受死亡登記品質、年齡錯報與小區域樣本波動影響。我國由內政部編布國民生命表與簡易生命表,並依性別、地區分編,引用時宜注意其資料期間與編算基礎。

第2題

國家發展委員會每2年定期辦理人口推估,以掌握未來人口可能變化,及早 因應人口議題。我國人口推估方法係採國際慣用之「年輪組成法(Cohort- Component Method)」。請說明年輪組成法之內涵與運作過程。(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意義與理論基礎:年輪組成法(cohort-component method,又稱世代組成法)係以基年人口依性別、年齡(單齡或五歲組)之組成,亦即各年輪或世代為基礎,分別設定生育、死亡與遷移三項要素之未來參數,逐年推算各世代存活、生育與移動後之人數,再加總為未來總人口。其核心為人口平衡方程式:P(t+n)=P(t)+B-D+NM。
  • 二、基本要素:一、基年人口,採最新戶籍登記資料,按性別與年齡分組,並調整年齡錯報與遺漏;二、死亡,以生命表之生存比率(survival ratio,如nLx+n/nLx)推估各年齡組存活至下一期之比例;三、生育,以年齡別生育率(ASFR)乘以育齡婦女人數得出生數,再以出生性別比拆分男嬰與女嬰;四、遷移,按性別與年齡設定淨遷移率或淨遷移人數。
  • 三、運作過程:步驟一,建立基年人口矩陣;步驟二,將各年齡組人口乘以對應生存比率,並將上一期出生之嬰兒以嬰兒期生存比率存活至下一期;步驟三,計算15至49歲育齡婦女與年齡別生育率之乘積,加總得出下一期出生數;步驟四,加入淨遷移人數;步驟五,重複上述步驟逐年遞推至推估終年;步驟六,彙整總人口、三階段年齡結構、扶養比與重要指標。
  • 四、情境設定:推估結果高度依賴假設,實務上採高、中、低三種情境(scenario),並以中推估為主要發布版本。生育假設常以總生育率(TFR)之未來回升路徑設定,死亡假設以平均餘命延長幅度設定,遷移假設則參考近年國際淨遷移趨勢。假設之合理性須以專家諮詢、國內外經驗與敏感度分析支持。
  • 五、我國實務:國發會(前經建會)自1990年代起定期辦理,現每2年更新一次,推估期間約50年,並公布於「中華民國人口推估」報告;除全國外並辦理縣市別推估。另配合情境發布生育、死亡、遷移假設表,供各部會進行人力、教育、長照、年金與住宅規劃之參據,並作為政策預警與滾動修正之基礎。
  • 六、限制:一、假設敏感度高,生育率之反彈幅度難以預測;二、國際遷移受政策與經濟情勢影響,波動較大;三、未充分反映同婚、人工生殖、延後生育等行為變化;四、疫情等突發事件造成短期偏差;五、推估並非預測(forecast),不宜視為必然結果,宜以區間解讀並定期滾動檢討。

第3題

「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是我國規劃執行人口政策的最主要上位指導, 請說明其演進過程以及現行綱領之主要內涵。(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沿革起點:我國人口政策之法制化始於1960年代。當時人口自然增加率偏高、人口快速膨脹,形成所謂人口爆炸壓力,政府於1969年(民國58年)由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以緩和人口成長為主軸,並配合家庭計畫之推行,宣導「兩個孩子恰恰好、女孩男孩一樣好」,以降低生育率、改善母子健康。
  • 三、現行綱領之架構:通常包含前言、政策目標與政策內涵三個層次。前言揭示人口為國家發展之基礎,須因應少子女化與高齡化之挑戰;政策目標在維持合理人口規模與結構、提升人口素質、增進健康與福祉、均衡人口分布;政策內涵則依人口成長、人口結構、人口分布、人口素質與遷移等面向分列具體措施,並明定中央與地方權責。
  • 四、主要內涵(一)少子女化與家庭支持:以提升結婚與生育意願為核心,採育兒津貼、托育公共化、育嬰留職停薪、友善職場、住宅與租稅支持等工具,強調支持家庭生育教養,而非僅以現金給付刺激生育,並兼顧女性就業與家務分工。
  • 五、主要內涵(二)高齡化、健康與遷移分布:建構高齡友善社會,推動長期照顧、健康促進與預防保健、中高齡就業、年金永續與經濟安全;在遷移與分布上,強調均衡區域發展、延攬海外人才與專業移民、保障新住民權益,並關注城鄉人口差距與地方凋敝問題。
  • 六、治理機制與檢討:透過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由政務委員或副院長召集)、人口政策白皮書及跨部會分工推動。惟實務上仍有預算分散、部會本位、政策效果遞延與地方執行落差等問題,建議設定可量化之績效指標、強化跨部會整合與資料治理,並定期滾動檢討綱領內涵。

第4題

「人口紅利(Demographic Dividend)」常被用來說明生育率轉型、年齡結 構變化與勞動力成長之關聯性。下表數據為我國1961至2020年年底三階 段年齡人口數(單位為千人),請根據此一數據計算相關指標及繪製統計 圖,並說明我國人口紅利發展過程。(25分) 年別 三階段年齡人口數 年別 三階段年齡人口數 年別 三階段年齡人口數 0-14歲15-64歲65歲以上 0-14歲15-64歲65歲以上 0-14歲15-64歲65歲以上 278 1981 803 2001 286 1982 842 2002 303 1983 879 2003 317 1984 926 2004 335 1985 977 2005 353 1986 1031 2006 367 1987 1093 2007 383 1988 1146 2008 404 1989 1201 2009 428 1990 1269 2010 454 1991 1345 2011 484 1992 1416 2012 507 1993 1491 2013 537 1994 1562 2014 568 1995 1631 2015 604 1996 1692 2016 647 1997 1752 2017 686 1998 1810 2018 728 1999 1865 2019 766 2000 1921 2020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資料狀況說明:本題所附表格於呈現時僅餘單一欄位數字,未能辨識其對應之年別與0-14歲、15-64歲、65歲以上三階段年齡人口,故無法就1961至2020年各年計算扶養比、老化指數等指標,亦無法繪製統計圖。依題意應先確認三欄人口數與年別之對應關係;題目資料缺漏,無法得出唯一數值。以下說明資料完整時之公式、步驟、假設與繪圖方式,並就我國人口紅利之發展歷程作質性說明。
  • 二、指標公式:總扶養比=(0-14歲人口+65歲以上人口)÷15-64歲人口×100;幼年扶養比=0-14歲人口÷15-64歲人口×100;老年扶養比=65歲以上人口÷15-64歲人口×100;老化指數=65歲以上人口÷0-14歲人口×100;工作年齡人口占比=15-64歲人口÷總人口×100。人口紅利一般以總扶養比處於下降階段、或降至50以下(部分文獻採43)之期間認定,並以扶養比由降轉升之轉折點作為紅利結束之判準。
  • 三、計算步驟與假設:一、將三階段人口加總為總人口;二、依上列公式逐年計算各項指標;三、觀察扶養比之長期趨勢,找出最低點與轉折年;四、以勞動力參與率乘以工作年齡人口,估計勞動力供給之變動;五、必要時以實質GDP成長率拆解成長來源,估計人口紅利對經濟成長之貢獻。假設包括三階段人口為年底戶籍靜態人口、資料無缺漏、勞動力參與率維持不變。
  • 四、統計圖繪製說明:建議繪製雙軸折線圖,橫軸為1961至2020年,縱軸左側為人口數(千人)、右側為比率(%)。圖中繪三條線分別代表幼年人口數、工作年齡人口數與老年人口數,另以虛線標示總扶養比。應標註圖名、單位、圖例與資料來源,並以箭頭指出扶養比最低之年(紅利高峰期)及由降轉升之年(紅利結束)。亦可採堆疊面積圖呈現三階段人口結構之消長。考生請依上述結構自行繪製。
  • 六、政策啟示:人口紅利並非自動實現,須配合教育投資、勞動力參與(尤其中高齡與女性)、產業升級與資本累積,方能轉化為經濟成長動力;紅利結束後,應以提升生產力、延後退休、引進外來人力、發展長照與銀髮產業因應,並善用第二次人口紅利(second demographic dividend)之資產與人力資本效果,以減緩撫養負擔上升之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