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勞工行政 就業安全制度考古題

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勞工行政 就業安全制度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臺灣技術士證照起源於1974 年,請申論甲級、乙級、丙級及單一級證照 評量內容的差異。依職業訓練法第4 條規定:「職業訓練應與職業教育、 補習教育及就業服務,配合實施」,請提出實務上對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配合實施的改善建議。(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技術士技能檢定自1974年開辦,依職業訓練法及技能檢定規範運作,分為甲、乙、丙及單一級。分級的核心在於職能複雜度、責任範圍、獨立判斷程度與所需知識技能,而非僅以考試難度區分;級別越高,越強調規劃、分析與管理能力。
  • 二、甲級評量偏重高階技術與管理職能,學科涵蓋專業原理、法規、品質管理、安全衛生與成本控制;術科則要求系統設計、複雜製程規劃、故障診斷、改善方案與成果評估,並強調跨領域整合及獨立解決問題能力,報考資格通常也要求相關學經歷。
  • 三、乙級以熟練專業技術為核心,評量能依規範獨立作業、正確使用設備、排除異常、維持品質,並具備基層管理與教導能力;丙級則重視基本技能、標準作業程序、工具使用、安全衛生與職業倫理,強調可執行例行性工作,兩者形成技術深度與責任層次的差異。
  • 四、單一級適用於職類性質不宜分級或具整體性者,採單一職能標準,評量該職類完整核心職能,可能涵蓋從基礎操作到獨立作業,但不再細分等級,如保母人員、照顧服務員等;其命題與術科應對應實際工作全貌,避免與丙級或乙級產生重疊。
  • 五、依職業訓練法第4條,訓練應與教育、補習及就業服務配合。實務上可建立產業需求導向的職能基準與課程地圖,推動先僱後訓、工作崗位訓練及產學訓合作;整合職訓與就服資訊平台,採個案管理,強化訓前諮詢、訓中媒合、訓後追蹤,並以就業率、留任率與薪資成長檢討補助及課程設計。

第2題

高齡化社會下,請說明我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對於延長中高 齡者及高齡者延後退休或退休後重回職場的重要內容有那些?中央政 府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及地方政府有關推動中高齡者暨高 齡者友善企業認證之做法有那些?(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所稱中高齡者為45歲至65歲、高齡者為65歲以上,立法目的在禁止年齡歧視、促進在職穩定、協助失業再就業及退休後重返職場,並建立友善職場與職業重建機制。
  • 二、在延後退休與退休後回任方面,該法明定雇主得與年滿65歲勞工協商延後退休年齡或重新僱用,不受勞動基準法強制退休規定限制;並鼓勵彈性工時、部分工時、職務再設計、調整工作內容與輔具補助,讓勞工依體能與意願繼續工作,同時禁止年齡歧視並提供申訴救濟。
  • 三、中央55+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以獎勵僱用、協助重返職場、職務再設計及友善職場為主軸,提供就業獎勵、雇主僱用獎助、職場支持輔導與技能培訓,並鼓勵企業建立回聘制度、導師制及彈性退休安排,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媒合,降低企業僱用疑慮。
  • 四、地方政府推動中高齡暨高齡友善企業認證,以臺北、新北、臺中、高雄等縣市為例,多以招募任用、工作環境、彈性工時、職務再設計、教育訓練、健康照護、退休準備、回聘制度及無年齡歧視等為指標;程序包括書面審查、實地訪視、專家評審、分級標章、公開表揚及效期追蹤,並結合就業媒合與補助資源。
  • 五、認證制度應避免形式化,宜與政府採購、補助、表揚及人才媒合連結,並提供中小企業輔導;成效評估宜採留任率、回聘率、薪資成長、職災率及員工滿意度等指標,同時整合勞政、衛福、教育與經濟部門資源,才能形成可持續的友善就業環境。

官方試題 PDF

人工智慧(AI)浪潮來襲,就業政策當如何因應?(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AI(人工智慧)會透過任務自動化產生替代效果,也會創造新職務與互補需求,造成技能偏誤、就業兩極化及非典型工作增加。就業政策應以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與失業保險三大支柱為基礎,兼顧競爭力、勞工保障與社會包容,採事前評估、早期預警與動態調整。
  • 二、建立AI勞動市場監測與職能盤點機制,定期調查職業暴露度、職缺技能與薪資變化,發布技能缺口報告;將iCAP職能基準、職業訓練課程與技能檢定相互對接,並針對高風險職業提出轉職路徑,讓訓練投資能回應產業實際需求。
  • 三、推動終身學習與數位轉訓,將AI素養、資料分析、人機協作及跨域能力納入在職訓練、失業者職訓與青年旗艦計畫;提供學習帳戶、微證書及企業培訓補助,並對中高齡、低技能與偏鄉勞工設計友善課程,強化訓練後認證與就業媒合。
  • 四、強化就業服務與社會安全網,採個案管理、職涯諮詢與主動媒合,並把失業給付、訓練生活津貼與再就業獎勵銜接;對平台工作者及非典型勞工,應檢討僱傭認定、職災保險、退休金與可攜式權益,避免AI造成保障缺口。
  • 五、完善AI勞動治理與產業配套,要求演算法管理透明、勞資協商及職安保護,並輔導中小企業導入人機協作;同時以區域平衡、弱勢就業與社會對話為政策條件,定期評估就業創造、薪資分配與技能落差,據以修正法規與資源配置。

第4題

請說明失業救濟的理論依據。並說明針對低收入、女性、老年勞動者、 移民或少數族裔及非正式經濟從業者等失業救濟當側重的做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失業救濟的理論依據包括社會保險的風險分擔、勞動市場摩擦與搜尋理論、凱因斯學派的總需求穩定、資訊不對稱下的市場失靈,以及社會正義與公民權保障。失業保險立基於繳費互助,失業救助則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其正當性在於失業非完全可歸責於個人,需以集體互助維持所得安全並促進再就業。
  • 二、制度設計須在保障與工作誘因間取得平衡,考量所得替代率、給付期間、等待期、繳費資格及激活措施;並防範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透過求職證明、訓練義務、部分給付及遞減設計,使失業給付成為重返勞動市場的橋樑而非長期依賴。
  • 三、對低收入者,應提高給付水準、簡化申請並與社會救助、就業獎勵銜接,避免因資格門檻遭排除;對女性,須正視照顧中斷、非典型就業與性別薪資差距,放寬投保資格、銜接育嬰留停,並提供托育支持、彈性訓練及反職業隔離措施。
  • 四、對老年勞動者,應禁止年齡歧視、提供部分失業給付、職務再設計與終身學習,並協調失業給付與退休金請領;對移民或少數族裔,應提供多語資訊、文化敏感服務、技能認證與反歧視保障,並檢討身分限制對給付資格的影響。
  • 五、對非正式經濟從業者,應擴大適用範圍、設計簡易投保與可攜式個人帳戶,平台工作者宜檢討推定僱傭或專法保障;並以微型保險、所得申報與查核、社區組織協力及數位服務,降低未投保與資訊落差,避免救濟制度出現覆蓋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