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三等 經建行政 公共經濟學考古題

民國114年 離島三等 經建行政 公共經濟學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請分別利用價格效果與所得效果說明為何政府支出占GDP 比例隨GDP 成長而上升。另請說明何謂包莫爾成本病(Baumol’s cost disease)。(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分析架構。政府支出占GDP比例(G/Y)隨GDP成長而上升,可以從「需求面」與「供給面」兩條途徑解釋:所得效果著眼於公共財的需求面,價格效果著眼於公共財的相對成本面;兩者合併,即構成華格納法則(Wagner's law)與包莫爾成本病(Baumol's cost disease)所描述的長期趨勢。以下分別說明。
  • 二、所得效果(income effect)。公共財多屬正常財,甚至近似奢侈品,其所得彈性大於一。當GDP成長、家戶實質所得提高時,選民對教育、醫療、治安、社會安全與文化設施的需求增加幅度超過所得增幅;即使公共財相對價格不變,G/Y仍會上升。設公共財所得彈性為ε,則當ε>1時,公共支出占比隨所得成長而上升,此即華格納法則的核心機制。
  • 三、價格效果(price effect)。政府服務多為勞力密集,資本替代勞動的空間有限,因此生產力成長緩慢;但薪資須比照整體經濟調升,使單位成本上升、相對價格上漲。若公共財需求價格彈性小於一,價格上漲雖使實質購買量略減,名目支出占比仍會提高。價格效果可再分解為替代效果與所得效果:替代效果使公共財相對變貴而減少購買,所得效果則因實質購買力下降而反向作用,淨結果取決於兩者強弱。
  • 四、包莫爾成本病。Baumol(1967)提出兩部門模型:進步部門(製造業)生產力成長率高,工資隨生產力調升;停滯部門(政府、教育、表演藝術、醫療)因「勞動即產品」、難以標準化與資本化,生產力成長近乎為零。為留住人力,停滯部門必須比照調薪,形成「成本上升而產出未增」的現象,即成本病。其結果是公共服務相對價格持續攀升,若需求缺乏彈性,政府支出占比便被動上升。
  • 五、政策意涵與限制。成本病並非政府無效率的直接證據,而是服務業技術特性的結果,但其警示在於人事成本推動的支出膨脹將排擠其他公共支出。政策工具包括:使用者付費與受益原則、委外與民營化、導入資通訊技術提升生產力、總額預算與績效預算、以及調整規費與自付額。限制在於醫療、教育等核心服務難以全面資本化,成本病只能緩解、難以消除,故各國G/Y長期仍呈上升趨勢。

第2題

政府支出的總效益為:TB=90Q-0.5Q2,支出的總成本是:TC=Q2,其中 Q 是政府支出。(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請算出社會福利最高的政府支出。另請根據Niskanen 預算極大化模型 (the budget-maximizing model)算出官僚(bureaucrat)決定的政府支出。 官僚決定的政府支出未必等於社會福利最大的政府支出,請說明為何 官僚決定的政府支出能獲得選民支持? 請說明下列關於跨國課稅的概念:移轉定價(transfer pricing)、常規交易 原則(arm’s length principle)、逐底競爭(race to the bottom)和屬地主義 (territorial system)。(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社會福利最大的政府支出。社會福利W=TB-TC=(90Q-0.5Q²)-Q²=90Q-1.5Q²。一階條件dW/dQ=90-3Q=0,得最適支出Q*=30。此時邊際效益MB=90-Q=60,邊際成本MC=2Q=60,符合MB=MC的效率條件。TB=2,250、TC=900,淨社會福利為1,350(單位依題意)。
  • 二、Niskanen預算極大化模型的解。官僚追求預算極大,但受「贊助者願意撥款」的約束,即總效益不低於總成本且預算全數用盡,故令TB=TC:90Q-0.5Q²=Q²,得1.5Q²=90Q,解得Q_B=60(另一根Q=0為端點解)。此時TB=TC=3,600,淨社會福利為零;官僚產出恰為社會最適量的兩倍,全部消費者剩餘被轉化為預算規模。
  • 三、官僚產出為何仍能獲得選民支持。關鍵在Niskanen的「總效益等於總成本」約束:選民與贊助者看到的是「這項支出值得做」,而非邊際上的浪費;超額部分以更大量的服務、人事與地方建設形式回饋選區,選民直接受益。加以資訊不對稱,官僚獨占成本與需求的資訊,議會核實成本高昂,形成議程設定者優勢;再加上財政幻覺,選民低估租稅負擔,故無效率的預算在政治程序上仍可通過。
  • 四、移轉定價(transfer pricing)。指跨國企業集團內部關係企業間交易(原料、半成品、權利金、管理服務)所訂定的內部價格。因各國稅率與稅制不同,集團可藉由抬高或壓低內部價格,將利潤配置於低稅率國家以降低全球稅負。此為各國移轉訂價查核法制與OECD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的核心關切。
  • 五、常規交易原則(arm's length principle)。關係企業間交易價格應與非關係人在類似情況下之交易價格相當,視同獨立企業間的公平交易。操作方法包括可比較未受控價格法(CUP)、再售價格法、成本加價法、利潤分割法與交易淨利潤法。此原則為OECD稅約範本第9條及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之基礎,用以矯正利潤移轉。
  • 六、逐底競爭(race to the bottom)。在資本高度移動下,各國為吸引投資而競相調降公司稅率、放寬稅制與補貼,導致稅基侵蝕、公共支出水準下降,形成囚犯困境式的集體不利益。對策包括國際租稅合作、全球最低企業稅率(15%)、稅務資訊交換(CRS)與受控外國公司(CFC)等反避稅規定。
  • 七、屬地主義(territorial system)。僅就境內來源所得課稅,境外所得免稅,目的在吸引資本回流、維持租稅競爭力;相對地,屬人主義(worldwide system)就居民全球所得課稅,並以國外稅額扣抵避免重複課稅。屬地制易生利潤移轉與稅基流失,故實務上多搭配CFC、最低稅負與參與免稅等防禦規定,形成「屬地為主、防禦為輔」的混合制。

第3題

假設市場對香菸的需求曲線是:Q=120-P,供給曲線是:Q=0.5P,其中P 是每包香煙的價格,單位是元;Q 是數量,單位是百萬包。政府若對每 包香菸課稅15 元,請問課稅後的均衡交易量是多少?買方與賣方的租 稅歸宿分別多少?稅收及超額負擔是多少?(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課稅前均衡。需求Q=120-P,供給Q=0.5P。令兩式相等:120-P=0.5P,得1.5P=120,均衡價格P0=80元,均衡數量Q0=40(百萬包)。此時消費者剩餘為½×(120-80)×40=800(百萬元),生產者剩餘為½×80×40=1,600(百萬元)。
  • 二、課稅後均衡交易量。從量稅15元由賣方繳納,供給曲線垂直上移15元,即Q=0.5(P-15)=0.5P-7.5。與需求聯立:120-P=0.5P-7.5,得1.5P=127.5,P1=85元,Q1=120-85=35(百萬包)。交易量由40減為35,減少5百萬包。
  • 三、租稅歸宿。買方支付價格由80元升至85元,負擔5元;賣方實得85-15=70元,較原先80元減少10元,負擔10元,兩者合計15元。以彈性公式驗證:買方分攤比例=Es/(Es+|Ed|)=0.5/1.5=1/3,故分攤5元;賣方分攤2/3,即10元。因供給較需求缺乏彈性,故賣方承擔較重稅負,符合「彈性小者負擔重」的租稅歸宿原則。
  • 四、稅收與超額負擔。租稅收入=t×Q1=15×35=525(百萬元)。超額負擔(deadweight loss)為稅後交易量左側、介於需求與供給曲線間的三角形面積:DWL=½×t×ΔQ=½×15×5=37.5(百萬元)。圖形上底為稅額15元、高為數量變動5百萬包,考生可依此繪出稅楔三角形並標註P1=85、賣方實得70、Q1=35。
  • 五、延伸說明。線上性模型下,ΔQ=t/(1/|需求斜率|+1/供給斜率)=t/3,故超額負擔與稅率平方成正比,稅率加倍則超額負擔約增為四倍。若香菸具成癮性並產生二手菸等外部成本,最適稅率應等於邊際外部成本(Pigouvian tax),此時部分超額負擔可被外部性內部化的效益抵銷,而歸宿仍由供需彈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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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中央集權體制,說明地方分權制度在運作上的二項優點與二項缺 點。(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理論基礎。地方分權(decentralization)指財政收支、事權與決策權由中央下移至地方政府。理論基礎包括Tiebout(1956)「以腳投票」模型與Oates的分權定理(decentralization theorem):當各地偏好異質、公共財無外溢效果且具規模經濟時,由地方提供可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以下就運作面說明二項優點與二項缺點。
  • 二、優點一:偏好契合與配置效率。各地居民對公共財的數量、品質與組合偏好不同,地方政府貼近居民,掌握地方資訊的成本較低,可依地方需求提供差異化服務,避免中央「一體適用」造成某些地區供給過多、某些地區供給不足的福利損失。
  • 三、優點二:財政課責、政策創新與標竿競爭。地方首長與民意機關直接面對選民,收支決策的責任歸屬清楚,課責性較高;地方政府可進行政策實驗(如托育、長照、交通與地方創生),成功經驗可向外擴散;縣市之間的標竿比較(yardstick competition)亦可抑制無效率與浪費。
  • 四、缺點一:外溢效果與規模經濟。跨域公共財(防洪、空氣品質、交通路網、傳染病防治)具正負外部性,地方僅考慮轄區利益,將導致供給不足或成本轉嫁;同時給付行政、資訊系統與專業人力具規模經濟,小規模地方政府單位成本偏高,並可能重複投資、形成資源浪費。
  • 五、缺點二:財政失衡與租稅逐底競爭。地方稅基差異造成水平財政不均,貧困地區無力提供基本服務;地方為招商競相減稅、放寬管制,形成租稅逐底競爭(race to the bottom),侵蝕稅基並壓縮公共支出。此外,所得重分配與總體穩定政策具全國性外溢,不宜下放地方。
  • 六、制度配套建議。應使事權與財權相符,落實財政劃分法制;以公式化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補助款矯正垂直與水平財政失衡;以特定補助款內部化外溢效果;建立跨域治理平台與績效課責機制,並保留中央對重分配與穩定職能的責任,方能在分權的效率利得與均衡公平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