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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 專技高考 法醫師 法醫法規、倫理與公共衛生考古題
民國113年 專技高考 法醫師 法醫法規、倫理與公共衛生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請說明報驗水流屍時之相驗進行程序。(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受理報驗與現場保全:發現水流屍應立即撥打110或向派出所報案,由司法警察受理並封鎖現場及水域出入口,避免民眾撈取、圍觀或破壞。依刑事訴訟法第218條,非病死或可疑非病死之屍體應盡速報請檢察官相驗;檢察官可會同法醫師、醫師或檢驗員到場,並指揮警察蒐證。應記錄發現時間、報案人、最後目擊時間、水流方向、水深、流速、水溫、潮汐及天候,並拍照測繪,作為判斷入水點與死亡時間的基礎。 二、屍體外表相驗:檢察官會同法醫師檢查身分、衣著、屍斑、屍僵、腐敗程度、水生物附著、皮膚皺褶、口鼻泡沫、手中抓握物、衣物破損、繩索或重物、外傷及注射痕。水流屍須區分生前溺水與死後入水:生前溺水可能有口鼻蕈狀泡沫、肺水腫、胃內水及器官硅藻;死後入水則缺乏生活反應。並應檢查頸部、頭部及四肢,以排除掐頸、鈍器傷或綑綁後棄屍。 三、解剖與實驗室鑑定:死因不明、有犯罪嫌疑或需確認溺水機制時,檢察官應命解剖。法醫師採血液、尿液、胃內容物、玻璃體液、組織及骨骼,送毒物、酒精、藥物、硅藻、DNA及微生物檢驗;硅藻須以現場水樣對照,並注意死後侵入與污染。必要時會同影像、牙科、昆蟲及水文專家,綜合現場、病史、解剖與檢驗,判定死亡方式為意外、自殺、他殺或未確定。 四、後續處理:相驗後由檢察官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載明死亡原因、方式及時間;無名屍應公告、採指紋與DNA建檔、通知家屬認領。屍體應妥善保存、消毒,工作人員穿戴防水防護裝備;證據建立監管鏈,避免污染。若發現兒虐、家暴或職業災害,依規定通報,並將相驗報告及卷證併送偵查。
負責相驗時驗到一具在房間內死亡案件,現場留有少量疑似毒品及吸食
工具,請說明處理之步驟。(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報案與現場管制:房內死亡且疑有毒品,屬可疑非病死,應立即報警並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不可自行認定為意外或施用過量。先封鎖房間、保持原狀,禁止開窗、清理、丟棄或試用毒品;出入人員登記,穿戴手套、口罩及鞋套,避免破壞指紋、DNA與微量物證。記錄發現時間、發現人、門鎖、急救過程、最後聯絡時間、監視器及在場人。 二、現場勘察與採證:拍照測繪全景、屍體位置、毒品包裝、吸食器、針具、藥錠、粉末、液體、處方藥及垃圾,標示位置、數量、型態與批號。以乾淨工具分別包裝,避免交叉污染;採指紋、DNA、毛髮、針孔及容器殘留。注意粉末標誌、膠囊、電子煙、彩虹菸等新興毒品及摻雜物;保持通風,避免直接接觸,防範高效價毒品與傳染病。 三、屍體相驗與解剖:法醫師檢查瞳孔、口鼻分泌物、舌咬傷、針痕、皮膚潰瘍、外傷及屍斑,評估死亡時間與死因。毒品可能造成心律不整、呼吸抑制、抽搐、體溫過高或混合中毒,應採周邊血液、尿液、胃內容物、玻璃體液、肝臟及腦組織送毒物檢驗;必要時解剖並做組織病理、微生物及影像檢查。勿僅憑現場毒品推定死因,須排除外傷、窒息、疾病及他殺。 四、判定與後續:綜合毒物濃度、代謝物、耐受性、混合使用及現場證據判定死亡方式;若為施用毒品意外中毒,仍應查明來源、販售網絡及是否有人為過失。檢察官指揮偵查,警方追查毒品來源,法醫師出具相驗屍體證明書。對在場者提供毒品危害防制、愛滋與肝炎篩檢及戒治轉介;涉及未成年人、孕婦或兒少,依規定通報社政與教育單位。證物建立監管鏈並保存,以備複驗。
突然非預期嬰兒死亡(sudden unexpected infant death, SUID)大多會報請
司法相驗,在做出嬰兒猝死症候群(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 SIDS)
診斷前必須排除窒息導致死亡,因此發現嬰兒死亡的現場鑑識(death
scene investigation)非常重要。請問現場鑑識要注意那些資訊?另說明衛
生單位推廣安全睡眠環境「五不」為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定義與報驗:SUID指一歲以下嬰兒突然且非預期死亡,包括SIDS、窒息、感染、代謝疾病、先天性心臟病及兒虐。SIDS須在完整現場調查、解剖及病史審查後,排除其他原因始能診斷,因此凡SUID均應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必要時解剖。現場鑑識目的在保存證據、重建睡眠環境、排除窒息與兒虐,並非僅確認死因。 二、現場環境資訊:記錄發現時間、發現人、最後存活時間、餵食及入睡時間、睡眠位置(嬰兒床、成人床、沙發、地板)、同睡者及位置、床墊軟硬與縫隙、枕頭、棉被、床圍、絨毛玩具、衣物及包被厚度、室溫與暖氣、臉部是否被覆蓋、口鼻分泌物、溢奶或嘔吐。測繪房間並多角度拍照,保留原狀,勿清洗床單或移動物品。 三、嬰兒與家庭資訊:檢查體溫、屍斑、膚色、脫水、體重、黃疸、傷勢、針孔、骨折、頭部外傷及視網膜出血;記錄出生史、早產、先天疾病、用藥、疫苗、近期感染、哭鬧及就醫情形。詢問母親孕期吸菸、喝酒、藥物、產檢、餵食方式、睡眠習慣、社經壓力、家暴及兒虐風險。急救過程、到院時間及救護紀錄亦須保存。 四、解剖與實驗室:完整解剖包括腦、視網膜、骨骼及內臟,必要時全身X光或CT、毒物、代謝篩檢、微生物、基因及組織病理,以排除感染、先天異常、代謝疾病、意外窒息及受虐性腦傷。若發現可疑傷勢、延遲就醫或反覆事件,應依兒少保護規定通報,由檢警、法醫及兒科專家共同研判。 五、安全睡眠五不:衛生單位宣導五不為:不趴睡、不側睡、不與大人同床睡、不使用枕頭及鬆軟物件、不讓嬰兒過熱;並強調同房不同床、仰睡、床面平坦堅實、避免二手菸及孕期吸菸。五不針對可修飾的環境風險,可降低窒息與SIDS風險;衛教應以家長易懂方式說明,並提供支持。
衛生福利部每年公告的死因統計年報中,有一個75 歲以下人口主要死
亡原因潛在生命損失(potential years of life loss, PYLL)的統計表。請試
述如何計算與公共衛生意涵?請問男性與女性平均潛在生命損失年數
(average years of life loss, AYLL)主要死因第一名分別為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定義與公式:PYLL(potential years of life lost,潛在生命損失年數)衡量75歲以下死亡造成的提前生命損失。對每一死亡者計算75-死亡年齡,僅計0至74歲,加總;分組資料以年齡組中點估算:PYLL=Σ d_i ×(75-m_i),d_i為該組死亡數,m_i為組中點。AYLL(average years of life lost,平均潛在生命損失年數)=PYLL÷該死因75歲以下死亡人數,即平均每名死者損失年數。 二、計算步驟與限制:先依死因分類選取75歲以下死亡數及年齡分組,逐組計算損失年數,加總得PYLL,再除以死亡數得AYLL。若只有全齡死亡數而無年齡分佈,不能直接計算;年齡組0歲、1至4歲、5至9歲,可以中點2.5、7、12歲估算,並說明假設。比較時須注意死因分類、年齡上限、人口結構及小樣本波動;不可用全齡平均死亡年齡替代。 三、公共衛生意義:PYLL強調早死而非僅死亡數,可反映事故傷害、自殺、兒童及孕產婦死亡對社會的衝擊;AYLL可比較不同死因平均奪走多少年生命,協助設定優先順序、評估預防介入及健康不平等。惟PYLL對高齡死亡給低權重,不能取代死亡率、DALY或生活品質指標;資源配置仍須兼顧盛行率、可預防性及成本效益。 四、男女性首位:依近年衛生福利部死因統計年報之75歲以下AYLL表,男性主要死因第一名為事故傷害,女性第一名為惡性腫瘤。此結果反映男性年輕族群機車、職災及意外死亡較多,女性則以乳癌、肺癌等癌症早死負擔較突出。各年度排名可能變動,作答應以題目所附或當年度公告表為準;若無資料,應註明依近年年報,不宜捏造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