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戶政 行政法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戶政 行政法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25 題可線上瀏覽。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本卷為共同科目試卷,與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的試題相同,以下為同一份試卷的題目與考選部官方答案。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關於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必須要有客觀長期之慣行 B. 涉及人民信賴保護與機關誠信原則 C. 行政機關必須原本對該事件不具判斷裁量空間 D. 行政先例的本身必須以合法行為為限

參考解答

  • 答案:C. 行政機關必須原本對該事件不具判斷裁量空間

解析: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係指行政機關在享有裁量權之範圍內,因長期反覆之行政先例,基於信賴保護與誠信原則,對相同事件應為相同處理。若機關原本即無判斷或裁量空間,僅能依法行政,並不生自我拘束問題,故C錯誤。A、B、D均為該原則之要件:須有客觀長期慣行、涉及信賴保護與誠信,且先例本身須合法。

第2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因退除役軍職人員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訂立優惠存款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性質上屬公法事件 B. 所生訴訟上之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判之 C. 基於程序選擇權,當事人可任意選擇提起訴訟之法院 D. 屬公權力委託

參考解答

  • 答案:B. 所生訴訟上之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判之

解析:依司法院釋字第787號解釋,退除役軍職人員與臺灣銀行訂立之優惠存款契約,係基於私法關係所為,性質上屬私法契約,並非公法事件,故因該契約所生之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判,行政法院無審判權。審判權歸屬係依法律劃分,當事人不得以程序選擇權任意選擇起訴法院;又臺灣銀行係私法人,辦理優惠存款並非受託行使公權力,亦非公權力委託。故選B。

第3題

繼承人逾公告期間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經直轄市政府列冊管理期滿後,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該土地之合法使用人對其使用範圍,依土地法行使優先購買權並確認優先購買權存在,應如何救濟? A. 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B. 提起撤銷訴願或撤銷訴訟 C. 提起課予義務訴願或課予義務訴訟 D. 向行政法院聲請暫時停止執行

參考解答

  • 答案:A. 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解析:依土地法規定,繼承人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經列冊管理期滿移交標售時,合法使用人得於決標前主張優先購買權。此優先購買權源自其與土地之使用關係,性質上屬私法上權利;其與主管機關或得標人間就優先購買權存否之爭執,屬私權糾紛而非行政處分違法之爭議,故應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不得循訴願、行政訴訟途徑救濟。

第4題

臺灣土地銀行依公司法及銀行法等規定設立,以經營各項銀行業務,發展國民經濟建設為宗旨。其組織之屬性為: A. 行政法人 B. 私法人 C. 公法人 D. 行政機關30830、3113031630-3173031930

參考解答

  • 答案:B. 私法人

解析:臺灣土地銀行係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持股多寡不影響其法律上屬性。私法人指依私法(公司法、民法)設立、從事私經濟活動的主體;公法人則須由法律直接賦予公法上權限,例如國家、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法人則依中央行政法人設置條例設立,例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土銀以經營存放款、授信等銀行業務並追求盈餘為目的,並非行使公權力,故其組織屬性為私法人。

第5題

行政程序法第11 條第1 項規定,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此乃下列那一原則之表現? A. 管轄恆定原則 B. 管轄法定原則 C. 依法行政原則 D. 法律保留原則

參考解答

  • 答案:B. 管轄法定原則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 11 條第 1 項明定,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意指管轄權的取得、範圍與劃分均須有法規依據,此即「管轄法定原則」,故選 B。管轄恆定原則指管轄權不因機關首長或人員更迭而受影響(同條後項所定非依法律不得設定或變更),與本項強調的「依法規設定」不同。依法行政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屬更上位的原理,並非本條項直接呈現的內涵,故 A、C、D 均非最適答案。

第6題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之復審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非現職人員基於原公務人員身分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侵害時,亦得提起復審 B. 公務人員之名譽權生前遭受侵害者,其遺族亦得提起復審 C. 復審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之次日起30 日內為之 D. 復審事件涉及地方自治事項者,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僅就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

參考解答

  • 答案:B. 公務人員之名譽權生前遭受侵害者,其遺族亦得提起復審

解析: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復審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C 正確;非現職人員基於原公務人員身分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受侵害,亦得提起復審,A 正確;復審事件涉及地方自治事項者,保訓會僅就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D 正確。得由遺族提起復審者,限於已亡故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名譽權受侵害不屬之,故 B 錯誤,為本題答案。

第7題

關於公務人員考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年終考績丙等,留原俸級 B. 年終考績以100 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戊五等 C. 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2 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 D. 一次記二大過者,停職

參考解答

  • 答案:A. 年終考績丙等,留原俸級

解析: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年終考績以 100 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並非五等,B 錯誤。考列丙等者留原俸級,A 正確。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本職最高俸級者另有規定),C 稱二個月獎金錯誤。一次記二大過者,依考績法應予免職,而非停職,D 錯誤。

第8題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關於公務人員之服從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凡長官在其監督範圍內發布之命令,無論是否合法,公務人員皆有服從義務 B. 長官在其監督範圍內發布之命令,公務人員如認為違反行政法規者,自得拒絕服從 C. 長官所發布之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D. 公務人員認長官之命令違法者,於履行報告義務後,不待長官書面下達,即應服從

參考解答

  • 答案:C. 長官所發布之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解析: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對於長官在監督範圍內所發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命令違法,應負報告義務,長官若仍認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公務人員即須服從,因此所生責任由長官承擔。但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義務,故 C 正確。A 誤認不論合法與否一律服從;B 誤認可自行拒絕而未經報告與書面下達程序;D 誤認報告後不待書面下達即須服從。

第9題

關於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範圍與對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若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亦應受懲戒 B. 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 C. 適用對象包括政務人員 D. 不適用於退休或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

參考解答

  • 答案:D. 不適用於退休或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

解析:依公務員懲戒法,懲戒對象包含政務人員,故 C 正確;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若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仍應受懲戒,A 正確;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B 正確。至於退休、離職或因其他事由喪失公務人員身分者,其任職期間之違法、失職行為仍得移送懲戒,並得對其退休金等行使相關效果,故 D 稱「不適用」係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

第10題

關於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規則乃為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所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之抽象性規定 B. 行政規則對於法院並不具拘束力,法院有權直接宣告其無效 C. 上級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得訂定裁量性行政規則 D. 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下級機關及屬官之效力

參考解答

  • 答案:B. 行政規則對於法院並不具拘束力,法院有權直接宣告其無效

解析:行政規則係機關內部之一般抽象規定,原則上只拘束訂定機關、下級機關及屬官,並不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法院審理案件時不受行政規則拘束,得審查其合法性並拒絕適用,但法院並無撤銷或直接宣告行政規則無效之權限,故B錯誤。A、C、D分別符合行政規則之定義、裁量性行政規則及有效下達之拘束力。

第11題

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必要時,亦可再委任下級機關訂定之 B. 行政機關訂定有關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且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之法規命令,得不依行政程序法所定程序為之 C. 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得依職權採取各種適當方法,將公告內容廣泛周知 D. 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發布後送上級機關核定

參考解答

  • 答案:B. 行政機關訂定有關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且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之法規命令,得不依行政程序法所定程序為之

解析:行政程序法明定,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除關於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該法所定程序為之,故B正確。A錯在法規命令不得任意再委任下級機關訂定;C所稱廣泛周知僅是法定公告外之輔助措施,不能取代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之程序;D應先經上級機關核定後再發布,而非發布後送核定。

第12題

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 A. 對公務員所為年終考績丙等之核定 B. 行政機關出借宿舍給所屬公務員 C. 對公務員作出記大過一次之懲處 D.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對於其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事服務機構所為之停止特約行為

參考解答

  • 答案:B. 行政機關出借宿舍給所屬公務員

解析:行政機關出借宿舍給所屬公務員,性質上屬私法上之使用借貸關係,機關並非以單方公權力對外發生規制效果,故非行政處分。反之,年終考績丙等之核定、記大過之懲處,均會影響公務員之考績、獎金或升遷等權益,依司法實務屬行政處分;健保署對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停止特約,亦屬行政處分(參釋字第五三三號)。

第13題

依實務見解,行政程序法第98 條第3 項規定,自處分書送達後1 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之規定,對於下列何者不適用? A. 未受送達行政處分書之利害關係人 B. 行政處分相對人 C. 受送達行政處分書之利害關係人 D. 一般民眾

參考解答

  • 答案:D. 一般民眾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 98 條第 3 項規定:處分書送達後 1 年內聲明不服,視為法定期間內所為。此規定旨在保護「受送達行政處分書之人」(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因不知救濟期間而權利受損。一般民眾非處分相對人、非受送達人、非利害關係人,無法律上利益受侵害,自不適用此寬鬆規定。A 選項未受送達之利害關係人,因不知處分內容,適用此條保護。B 選項相對人為主要適用對象。C 選項受送達之利害關係人同樣適用。D 選項一般民眾無法律上利益關係,不適用。故答案為 D。

第14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之無效事由? A. 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 B.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 C. 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 D. 違反有關土地管轄之規定30830、3113031630-3173031930

參考解答

  • 答案:D. 違反有關土地管轄之規定30830、3113031630-3173031930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11條列舉行政處分無效之事由,包括不能由書面處分得知處分機關、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內容違背公序良俗、未經授權而違背專屬管轄或缺乏事務權限,以及其他具有重大明顯瑕疵者。土地管轄之規定並非專屬管轄,違反土地管轄僅屬得撤銷之瑕疵,尚非當然無效。故D非屬無效事由,為本題答案。

第15題

下列何者得由行政機關與人民以行政契約辦理之? A. 公務員之免職 B. 國家考試是否錄取 C. 兵役機關徵召役男入伍 D. 稅捐機關依職權調查後,仍無法確定納稅義務人有無海外所得,而與人民簽訂和解契約

參考解答

  • 答案:D. 稅捐機關依職權調查後,仍無法確定納稅義務人有無海外所得,而與人民簽訂和解契約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36條設有和解契約,行政機關對於作成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D中稅捐機關已盡職權調查仍無法確定有無海外所得,正屬事實不確定之情形,得締結和解契約。反之,公務員免職、國家考試是否錄取、徵召役男入伍,均屬法定之高權行為,涉及身分或法定要件,不得以行政契約為之。

第16題

關於行政指導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指導乃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行為 B. 人民於必要時得請求以書面方式為之 C. 僅限於要求特定作為,不作為則非其對象 D. 行政指導在分類上可以歸納為事實行為

參考解答

  • 答案:C. 僅限於要求特定作為,不作為則非其對象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行政指導係行政機關於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故行政指導之對象包含促請不作為,C稱僅限於要求作為、不作為非其對象,顯有誤解。行政指導不具法拘束力,性質上屬事實行為;相對人於必要時亦得請求以書面方式為之。本題問錯誤,答案為C。

第17題

關於行政罰裁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甲為乙利益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甲應受處罰,而乙受有財產上利益卻不須受處罰,為裁處之主管機關得對乙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圍內酌予追繳 B. 丙因違反行政法義務,行政機關依法得沒入其使用之物,但於行政機關沒入前,丙將該物毀壞致無法沒入,行政機關得裁處沒入該物之價額 C. 丁為10 歲之國民小學學童,下課後單獨搭乘大眾捷運,因飢餓難耐取出背包零食食用,主管機關依違反大眾捷運法科處罰鍰 D. 戊平日均搭乘大眾捷運返家,其因心情欠佳,於飲酒後,在搭乘大眾捷運時,擅自開啟車門,其雖已意識不清,仍可予以處罰

參考解答

  • 答案:C. 丁為10 歲之國民小學學童,下課後單獨搭乘大眾捷運,因飢餓難耐取出背包零食食用,主管機關依違反大眾捷運法科處罰鍰

解析:行政罰法第9條第1項明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丁僅10歲,屬無責任能力人,主管機關不得對其科處罰鍰,故C敘述錯誤。B部分,得沒入之物因受處罰者之故意或過失致不能沒入者,得按其價額裁處沒入之價額;D部分,行為時因意識不清致不能辨識違法者原不處罰,但若係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原因自由行為),仍應處罰,故D正確。本題問錯誤,答案為C。

官方試題 PDF

下列何者非屬直接強制方法? A. 封閉住宅 B. 拘提管收 C. 解除占有 D. 註銷證照

參考解答

  • 答案:B. 拘提管收

解析: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2項明定直接強制方法,包括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進入、封閉、拆除住宅或建築物;收繳、註銷證照;斷絕營業所必需之水電等,均係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之狀態。封閉住宅、解除占有、註銷證照皆屬之。拘提、管收則係同法第17條針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所採之強制措施,不在第28條所列直接強制方法之列,故選B。

第19題

有關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由行政機關負擔 B. 證人之費用,不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之 C. 鑑定人得向行政機關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 D.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

參考解答

  • 答案:B. 證人之費用,不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之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程序所生費用原則上由行政機關負擔,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利益所支出者不在此限;證人或鑑定人得向行政機關請求法定日費及旅費,鑑定人並得請求相當報酬,且此等費用行政機關「得預行酌給」,故B稱「不得」預行酌給,與規定相反。至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延滯者,其因延滯所生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D敘述正確。本題問錯誤,答案為B。

第20題

甲向某市政府申請核發建造執照,遭否准。甲不服,遂提起訴願。於訴願審議中,市政府撤銷原否准決定,並為核發建造執照之處分。此時受理訴願機關依法應為如何之決定? A. 訴願不受理 B. 以訴願無理由駁回 C. 撤銷原處分,自為核定處分 D. 以情況決定駁回

參考解答

  • 答案:A. 訴願不受理

解析:訴願審議中,原處分機關自行撤銷否准處分,並作成核發建造執照之授益處分,甲所請求之救濟目的已獲滿足,原否准處分已不存在,訴願標的歸於消滅,續行審議已無實益。依訴願法規定,訴願事件因處分撤銷而無從審究者,應為不受理決定。此與「情況決定」不同,後者係指原處分違法或不當,但撤銷或變更對公益有重大損害時始有適用,本題情形並不符合。

第21題

下列何種行政訴訟之第一審,非屬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A. 行政契約新臺幣20 萬元以下履約爭議之事件 B. 內政部移民署暫時收容之事件 C. 稅捐機關核課新臺幣72 萬元之事件 D. 受刑人不服監獄管教處分之事件

參考解答

  • 答案:C. 稅捐機關核課新臺幣72 萬元之事件

解析:行政訴訟法之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包括稅捐課徵事件涉訟金額在40萬元以下者、行政契約履約爭議40萬元以下者、收容事件、監獄行刑事件等。選項 C 之核課稅額為72萬元,已逾40萬元門檻,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由高等行政法院管轄,故非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A、B、D 分別屬行政契約小額爭議、收容事件及監獄管教處分事件,均歸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第22題

依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見解,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對主管機關所核定之徵收補償價額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時,應提起之訴訟類型為何? A. 一般給付訴訟 B. 撤銷處分之訴 C. 確認處分違法之訴 D. 課予義務訴訟

參考解答

  • 答案:D. 課予義務訴訟

解析: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指出,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對主管機關核定之徵收補償價額不服,經異議、復議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其爭點在於請求主管機關作成「一定金額以上補償」之行政處分,性質上屬課予義務訴訟,而非僅請求撤銷原核定。若提起撤銷訴訟,縱獲勝訴亦僅撤銷原處分,無法直接取得應發給之補償,無法有效保障權利,故正確訴訟類型為課予義務訴訟。

第23題

關於行政訴訟法中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都市計畫審查訴訟,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1 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B. 被告收受起訴狀繕本後,應於2 個月內重新檢討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都市計畫是否合法 C. 都市計畫審查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D. 人民認為都市計畫違法或不當,而直接損害其權利者,得提起訴訟,請求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

參考解答

  • 答案:D. 人民認為都市計畫違法或不當,而直接損害其權利者,得提起訴訟,請求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

解析:依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公法人須認為都市計畫「違法」而直接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始得提起訴訟請求宣告該計畫無效;若僅主張「不當」,則不在得訴請宣告無效之列,故 D 敘述有誤。同程序規定,訴訟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1年內提起(A 正確)、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C 正確),被告機關於收受起訴狀繕本後應於2個月內重新檢討並陳報法院(B 正確)。

第24題

下列何種情形人民不得主張損失補償? A. 騎樓之所有權人,應開放其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 B. 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之所有權人,在依法徵收以前,其用地遭到政府埋設地下設施物 C. 野生動物保護區土地之所有權人,在依法徵收以前,應以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提供野生動物棲息環境 D. 水道沿岸之私有土地建造物,經主管機關認為有礙水流者,命所有權人大幅度修改

參考解答

  • 答案:A. 騎樓之所有權人,應開放其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

解析:騎樓所有人依建築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負有開放供公眾通行之義務,此乃財產權社會義務之一般限制,屬人民本應忍受之範圍,尚未構成特別犧牲,因此不得請求損失補償。反之,B 於徵收前埋設地下設施物、D 因妨礙水流而命大幅修改建造物,均係對財產權造成逾越社會義務之侵害,構成特別犧牲,得請求補償;C 亦屬法令加諸土地之特殊使用限制,非單純社會義務可比。

第25題

關於國家賠償法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責任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該公共設施不以專供公眾使用者為限 B. 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C. 損害須因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致 D. 公共設施須為國家所有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公共設施須為國家所有

解析:國家賠償法第3條就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生損害,採無過失責任,只要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並因而造成損害即足,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故 B、C 敘述正確。所稱公共設施不以專供公眾使用為限,凡供公共目的使用之設施均屬之,A 亦正確。條文雖稱「公有」,惟實務與學說均認私有設施如既成道路、騎樓,若事實上處於國家管理支配之下,仍有適用餘地,故「須為國家所有」之說法過於絕對,為錯誤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