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三等 人事行政 行政法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3年 離島三等 人事行政 行政法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25 題可線上瀏覽。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本卷為共同科目試卷,與離島三等 一般行政的試題相同,以下為同一份試卷的題目與考選部官方答案。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某市政府衛生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對未依時限進行機車廢氣排放檢驗之甲裁處罰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該處分之效力,下列何者正確? A. 缺乏事務權限為無效 B. 違反土地專屬管轄為無效 C. 缺乏事務權限得撤銷 D. 具有事務權限為有效

參考解答

  • 答案:A. 缺乏事務權限為無效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6款,行政處分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無效。機車廢氣排放檢驗與裁罰屬空氣污染防制法主管事務,直轄市由環境保護局掌理,衛生局對之並無事務權限,其作成之裁罰處分自屬無效,故A正確、C、D錯誤。B所稱違反土地專屬管轄,依同法第115條,原則上係得撤銷而非當然無效,且本題爭點為事務權限,與土地管轄無關。

第2題

下列何者為行政程序法明定之一般法律原則? A. 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應一律注意 B. 效能原則 C. 平等互惠原則 D. 罪刑法定原則

參考解答

  • 答案:A. 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應一律注意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9條明定: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此即「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故A正確。效能原則雖為行政程序法第1條所揭示之立法目的之一,但非該法明定之一般法律原則;平等互惠原則多用於外交或國際關係;罪刑法定原則則為刑法第1條所定之刑罰基本原則,均非本題所指。

第3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爭議何者非由行政法院審理? A. 受刑人對於監獄之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認為逾越必要範圍 B. 人民與行政機關就公有財產出租之履約爭議 C. 人民依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規定向行政機關申請訂立租約遭拒 D.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就辦理全民健保事項發生履約爭議

參考解答

  • 答案:B. 人民與行政機關就公有財產出租之履約爭議

解析:本題考行政訴訟審判權之範圍。B公有財產出租屬私法契約,其履約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理,不屬行政法院。A依釋字第755號,受刑人對監獄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認逾越必要範圍,得向監獄所在地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C依釋字第695號,人民依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規定申請訂立租約遭拒,屬公法爭議。D依釋字第533號,健保署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特約為公法契約,履約爭議由行政法院審理。

第4題

關於地方自治與地方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乃地方制度法所規定之地方自治團體 B. 地方自治係依據憲法第108 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之省縣自治通則建構 C. 省政府並未裁撤,依據憲法本文規定,仍具有地方自治團體地位 D. 憲法規定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故立法機關得以法律完全剝奪直轄市之自治

參考解答

  • 答案:A.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乃地方制度法所規定之地方自治團體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14條明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A正確。B所稱省縣自治通則至今並未制定,地方自治之憲法依據尚包括第110條、第118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不能單以第108條第1項第1款為據。C省已虛級化,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不具地方自治團體地位。D地方自治受憲法制度性保障,立法者不得以法律完全剝奪直轄市之自治權限。

第5題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 A. 衛生福利部少子女化對策辦公室 B. 國防部軍備局 C.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D. 行政院主計總處

參考解答

  • 答案:A. 衛生福利部少子女化對策辦公室

解析: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條第1款所稱機關,指就法定事務有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部,依組織法律或命令設立而行使公權力之組織。國防部軍備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均為三級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為二級機關,皆依組織法規設立並對外行使職權。衛生福利部少子女化對策辦公室則屬部內為推動特定政策所設之任務編組或內部單位,不具獨立機關地位,故非屬行政機關。

第6題

關於行政機關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機關之管轄,必須依法規,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 B. 數機關對同一事件均有管轄權時,無論受理該事件之先後次序,皆應尊重機關間之協議,以決定管轄權歸屬 C. 職務協助未變更或移轉事件之管轄權 D.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彼此間管轄權之變動,稱之為委託

參考解答

  • 答案:B. 數機關對同一事件均有管轄權時,無論受理該事件之先後次序,皆應尊重機關間之協議,以決定管轄權歸屬

解析:本題考管轄法定原則與管轄競合。行政程序法第13條規定,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先後者,才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再由共同上級機關指定。B稱無論受理先後皆應依機關協議決定,忽略「受理在先」原則,故為錯誤。A符合同法第11條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之意旨。C職務協助僅屬個案輔助,不變更或移轉管轄權。D無隸屬關係機關間之權限變動,依第15條第2項屬委託;有隸屬關係者則為委任。

第7題

下列何者為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 A. 公立醫院約聘僱醫師 B.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C. 公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 D. 直轄市議會議長

參考解答

  • 答案:B.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解析: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包括受有俸給之文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構服務人員。台灣電力公司為國營(公營)事業,其董事長屬公營事業機構服務人員,為服務法適用對象。直轄市議會議長為民選地方民意代表,其言行受地方制度法及公職人員相關規範,不適用服務法;公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適用教師法;公立醫院約聘僱醫師依聘用或僱用契約進用,非依法任用之文職公務員。故選B。

第8題

關於行政訴訟之訴訟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一般訴訟程序之上訴,徵收新臺幣6,000 元之裁判費 B. 通常訴訟程序及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事件之上訴審律師酬金,經法院裁定得列為訴訟費用 C. 對於上訴審判決提起再審,再審裁判費與上訴裁判費相同 D. 發回更審後再行上訴,其上訴裁判費減半徵收

參考解答

  • 答案:D. 發回更審後再行上訴,其上訴裁判費減半徵收

解析: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上訴裁判費為新臺幣6,000元,再審裁判費與上訴裁判費相同;通常訴訟程序及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事件之上訴審律師酬金,經法院裁定得列為訴訟費用。至於發回或發交更審後再行上訴者,係免徵裁判費,並非減半徵收,故D之敘述錯誤。本題選D。

第9題

關於公務員法律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公務員懲戒案件現已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所審理 B. 公務員執行職務所涉及之損害賠償責任僅得依據民法規定處理 C. 依據刑法規定公務員若犯準職務罪時將會加重其刑罰 D. 依據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對於受懲戒之公務員得科以罰款

參考解答

  • 答案:B. 公務員執行職務所涉及之損害賠償責任僅得依據民法規定處理

解析:公務員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人民權利,除民法第186條侵權行為責任外,尚涉國家賠償法之國家賠償責任、行政程序法及個別法規(如警械使用條例)之責任,並可能負刑事、懲戒責任,故「僅得依民法規定處理」之敘述錯誤。懲戒案件已改由懲戒法院審理;刑法第134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犯罪者加重其刑;公務員懲戒法之懲戒處分包含罰款。故選B。

第10題

法規命令係由法律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惟立法院仍得對之進行監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各機關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於發布後,應即送立法院 B.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立法院審查時得通過議決,通知行政機關廢止 C. 立法院應以三讀程序之決議通知機關更正之 D. 立法院不得以決議逕行將命令變更30840、3114031640、317403194050130-50330

參考解答

  • 答案:C. 立法院應以三讀程序之決議通知機關更正之

解析: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第62條規定,各機關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於發布後送立法院;立法院審查後認為有違反、牴觸法律或逾越授權範圍者,應提報院會議決,通知原訂定機關更正或廢止。此項審查由委員會審查後提報院會,經院會議決即足,不適用法律案之三讀程序。立法院亦僅得通知更正或廢止,不得逕行變更命令內容,故A、B、D正確,C錯誤。

第11題

國立大學為確保學生具有一定之專業能力,授權各系所訂定考試規則,以明定系所學生取得學分之條件,下列何者為考試規則之合憲性依據? A. 平等原則 B. 大學自治 C. 住民自治 D. 誠信原則

參考解答

  • 答案:B. 大學自治

解析:大學自治為憲法第11條講學自由之制度性保障,司法院釋字第380號、第563號闡明大學享有研究、教學與學習自由,得自行訂定章則。國立大學為確保學生具備一定專業能力,授權各系所訂定考試規則,以明定取得學分之條件,屬大學自治範圍內之學術與教學事項,並非平等原則、住民自治或誠信原則所能涵蓋。故選B。

第12題

有關行政處分無效事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管轄之規定,主要係指欠缺事物管轄及土地管轄之情形 B. 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係指該行為客觀上違反刑罰之法規,而具有違法性 C.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係指凡行政處分應依法定方式作成而有所欠缺者 D. 不能得知處分機關,係指經由形式觀察,無法得知處分機關之情形

參考解答

  • 答案:D. 不能得知處分機關,係指經由形式觀察,無法得知處分機關之情形

第13題

行政機關為達成行政目的,得於行政處分作成時附加附款,下列何者非屬此種附款? A. 經濟部核准甲設定礦業權之申請,惟於同意登記設立礦業權通知函中,註明「如出現重大環境保護之必要或者發生其他重大土地開發事由,得註銷本設定登記」 B. A 直轄市政府核准乙設立工廠之申請,並於核准函中附加「每年應提供至少新臺幣50 萬元回饋金」條款 C. B 縣警察局核准丙示威遊行之申請,惟要求遊行路線須避開活動最後主場之火車站站前廣場 D.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丁換發營運執照之申請,核發自發照日起5 年為限之營運執照

參考解答

  • 答案:C. B 縣警察局核准丙示威遊行之申請,惟要求遊行路線須避開活動最後主場之火車站站前廣場

第14題

主管機關A 認定甲所有之房屋為程序違建,乃對甲寄發違章建築補辦手續通知單(下稱補辦通知單),限期檢齊文件補辦建造執照,如逾期未補辦將進行拆除。甲逾期未補辦,A 機關乃寄發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下稱拆除通知單),通知甲限期拆除該房屋。如甲未依期限拆除,A 機關決定代行拆除,再向甲徵收費用,前述2 件通知單何者可作為執行名義? A. 僅補辦通知單可作為執行名義 B. 僅拆除通知單可作為執行名義 C. 2 件通知單均具下命性質而屬行政處分,均可為執行名義 D. A 機關依法須另為催告,2 件通知單均不得作為執行名義

參考解答

  • 答案:B. 僅拆除通知單可作為執行名義

解析:拆除通知單係命甲限期拆除房屋,對外直接發生公法上拆除義務,具下命性質而為行政處分,得作為代履行之執行名義。補辦通知單之規制內容僅為限期補辦建造執照,其義務在於補辦手續,並不包含拆除;甲逾期未補辦後,A機關另以拆除通知單命其拆除,始取得拆除之執行名義。故僅拆除通知單可作為執行名義,選B。

第15題

甲公立學校錄取公費生乙,甲與乙書面約定,乙若違約,甲得逕依約強制執行。乙就讀一學期後遭受退學,預估應賠償甲新臺幣5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與乙之書面約定性質為行政契約 B. 如生契約爭議,甲應向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起訴 C. 甲得依約自行逕行行政強制執行 D. 甲起訴時應繳納裁判費新臺幣2 千元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甲得依約自行逕行行政強制執行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48條規定,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者,須經主管院、部或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等認可,始生效力;且強制執行應準用行政訴訟法規定,由法院為之,機關不得自行逕行強制執行,故C錯誤。公費生契約性質為行政契約;5萬元給付訴訟屬簡易程序,由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裁判費2000元,A、B、D均正確。

第16題

關於行政指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行政指導應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 B. 行政指導屬於行政契約之一種類型 C. 行政指導之拒絕,相對人須以書面為之 D. 行政指導仍有法律優位原則之適用

參考解答

  • 答案:D. 行政指導仍有法律優位原則之適用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行政指導係行政機關於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等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其非行政處分亦非行政契約,故不須法律授權,無授權明確性問題;相對人明確拒絕時機關應即停止,法未要求以書面為之。惟行政指導仍屬行政行為,仍有法律優位原則之適用,故選D。

第17題

關於行政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且均應處罰鍰時,其罰鍰之金額應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 B.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C. 公立醫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政法上義務,因其屬於公權力主體,主管機關不得裁罰之 D. 被主管機關接管中之保險公司,仍得作為裁罰之對象

參考解答

  • 答案:C. 公立醫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政法上義務,因其屬於公權力主體,主管機關不得裁罰之

解析:行政罰法第17條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依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處罰之。公立醫院雖屬公法組織,於從事廢棄物清理等非公權力行政事項而違反義務時,仍得為裁罰對象,故C錯誤。A為行政罰法第24條一行為不二罰之裁處方式;B為第4條處罰法定主義;D之被接管公司法人格存續,仍得作為裁罰對象。

第18題

某市政府發現民眾甲屋庭院內之樹木,即將傾倒危及民眾,乃直接僱工進入甲屋庭院,鋸倒該樹木,此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 A. 間接強制中之代履行 B. 行政義務之直接強制 C. 即時強制 D.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30840、3114031640、317403194050130-50330

參考解答

  • 答案:C. 即時強制

解析:行政執行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為避免急迫危險,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其方法包括對物之使用、處置或限制使用,及進入住宅等處所。本題樹木即將傾倒危及民眾,市府未先命甲履行義務,即直接進入庭院鋸倒樹木,屬避免急迫危險之即時強制,故C正確。代履行須有可替代之作為義務並經告戒,直接強制須有義務存在,均與本題情形不同。

第19題

甲向建管機關A 申請核發建築執照,但因資料不全經A 通知補件;為補齊申請資料,甲遂依行政程序法向A 申請閱覽卷宗,但遭A 拒絕,嗣A 駁回甲之建照申請。關於甲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得分別針對拒絕閱覽卷宗與駁回建照之決定提起救濟 B. 僅能針對駁回建照之決定請求救濟,行政機關拒絕閱覽卷宗之決定無法救濟 C. 對於駁回建照之決定請求救濟之同時,一併對拒絕閱覽卷宗之決定表示不服 D. 對於拒絕閱覽卷宗與駁回建照之決定皆無法提起救濟

參考解答

  • 答案:C. 對於駁回建照之決定請求救濟之同時,一併對拒絕閱覽卷宗之決定表示不服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74條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所為之決定或處置,僅得於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拒絕閱覽卷宗屬程序中之決定,原則上不得單獨提起救濟;甲應於不服駁回建照申請之實體決定時,一併對拒絕閱覽表示不服,故C正確。A、B、D均與此原則不符。

第20題

關於訴願機關審查範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訴願機關原則上僅得審查行政處分之合法性 B. 訴願機關審查大學對大學生所為與講學有關之行政處分,應適度尊重大學之專業判斷 C. 訴願機關得就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所為行政處分之合目的性進行審查 D. 訴願機關得以自己之判斷取代考試評分事件中原處分機關之判斷

參考解答

  • 答案:B. 訴願機關審查大學對大學生所為與講學有關之行政處分,應適度尊重大學之專業判斷

解析:訴願機關審查行政處分,原則上兼及合法性與合目的性,並非僅審查合法性,故A錯誤。惟大學自治及講學自由受憲法保障,大學對學生所為與講學有關之措施,涉及高度專業判斷,訴願機關應適度尊重大學之判斷,故B正確。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訴願機關原則上僅得審查合法性,不得審查合目的性;考試評分亦屬專業判斷,訴願機關不得逕以自己判斷取代,故C、D錯誤。

第21題

關於訴願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不服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行政處分者,應以行政院為訴願管轄機關 B.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應以交通部為訴願管轄機關 C. 同一直轄市主管之數個高級中學成立聯合甄審委員會,對於教師新聘事項進行評審,以教育部為訴願管轄機關 D. 有關國民年金保險事項所為之核定,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訴願管轄機關

參考解答

  • 答案:B.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應以交通部為訴願管轄機關

第22題

依最新司法實務見解,A 大學對所屬教師不予續聘決定,教師不服而提起申訴,經申訴評議決定駁回後,教師復向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再申訴決定撤銷大學不予續聘決定,A 大學得否就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A. 無論公立或私立大學均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B. 無論公立或私立大學均得提起行政訴訟 C. 若該大學係屬公立大學,則不得提起行政訴訟;若屬私立大學,則得提起行政訴訟 D. 若該大學係屬私立大學,則不得提起行政訴訟;若屬公立大學,則得提起行政訴訟

參考解答

  • 答案:B. 無論公立或私立大學均得提起行政訴訟

第23題

甲原經乙市政府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並按月領有低收入生活扶助,嗣後社會局查知甲已將戶籍遷出乙市,乃以A 函通知甲自即日起廢止其低收入戶資格並停止發給生活扶助。甲不服,循序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經行政法院撤銷A 函,但社會局僅繼續發給確定判決後之生活扶助。甲依法應如何救濟? A. 提起再審 B. 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C. 請求行政訴訟強制執行 D. 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參考解答

  • 答案:D. 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解析:甲經行政法院撤銷A 函後,社會局僅發給確定判決後之生活扶助,對於判決確定前應給付而未給付之部分,甲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補發(D 正確)。再審(A)須有再審事由。課予義務訴訟(B)旨在請求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或積極行為,已經撤銷原處分後,爭點多轉為給付。行政訴訟強制執行(C)係就已確定之判決請求執行,惟本案判決僅撤銷原函,並未直接命令發給全部金額,故須另循給付訴訟。

第24題

關於行政裁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法院在認定裁量怠惰時,應視該被指摘漏未考量之因素在個案中之權重,而為決定 B. 行政機關為裁量時,若違反平等原則,即構成裁量瑕疵 C. 行政機關以狀態責任人為裁罰對象時,應斟酌其有無事實支配管領力、能否有效為停止使用等情事 D. 行政機關於個案行使裁量權時,作成不同於裁量基準之決定,即構成裁量濫用

參考解答

  • 答案:D. 行政機關於個案行使裁量權時,作成不同於裁量基準之決定,即構成裁量濫用

解析:裁量瑕疵包括裁量逾越、裁量濫用與裁量怠惰。行政程序法第159條之裁量基準僅具內部效力,機關仍得於個案中依具體情狀為不同決定,僅須說明理由,尚不當然構成裁量濫用,故D錯誤。A法院判斷裁量怠惰時,應衡量漏未考量因素在個案中之權重。B違反平等原則屬裁量濫用。C以狀態責任人為處罰對象,應審酌其有無事實支配管領力及能否有效停止使用,均屬正確。

第25題

有關國家賠償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外國人在一定條件下亦得請求國家賠償 B.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屬於國家賠償法上之公務員概念 C. 僅行政處分才屬於行使公權力之概念 D. 公務員事實認定錯誤亦屬違法

參考解答

  • 答案:C. 僅行政處分才屬於行使公權力之概念

解析:國家賠償法第15條採互惠主義,外國人於一定條件下亦得請求,A正確。同法第4條第1項明定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B正確。第2條第2項所稱行使公權力,除行政處分外,尚包括事實行為、行政契約、法規命令等,C稱僅行政處分始屬之,顯有錯誤。公務員認定事實錯誤,同屬不法侵害人民權利,D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