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海洋行政 行政法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海洋行政 行政法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25 題可線上瀏覽。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本卷為共同科目試卷,與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的試題相同,以下為同一份試卷的題目與考選部官方答案。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關於行政法法源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緊急命令係取代或暫停法律之規範,故其不得作為行政法之法源 B. 法規命令規範事項雖屬行政機關內部事務,但仍可作為行政法之法源 C. 由立法院審議通過產生國內法律效力後,係屬行政法之法源 D. 行政規則在對人民權利有所限制時,才能例外作為行政法法源31350、3145032050、327503285033050 - 3325033550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由立法院審議通過產生國內法律效力後,係屬行政法之法源

解析:行政法法源包括憲法、法律、條約、命令(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判例與解釋等。法律由立法院審議通過、總統公布,具國內法效力,是最主要法源,故 C 正確。A 錯誤:緊急命令由總統依憲法發布,具法律效力,得為法源。B 有疑義:法規命令須有法律授權且對外發生效力,純內部事務多屬行政規則,未必皆為法源。D 錯誤:行政規則原則上對內生效,不得限制人民權利,亦非以此為例外成為對外法源。故選 C。

第2題

下列何者須有法律或有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依據始得為之? A. 補助國旅 B. 吊銷證照 C.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 D. 不涉及重大公益之給付行政

參考解答

  • 答案:B. 吊銷證照

解析:本題考法律保留之層級化。吊銷證照係剝奪人民既得之職業或營業資格,屬對權利之嚴重限制,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所建立之層級化保留體系,此種干預行政須有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故 B 正確。A 補助國旅與 D 不涉重大公益之給付行政,屬給付內容與對象得由機關裁量形成者,無須法律保留;C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得由主管機關逕以命令規定,亦不以法律或具體明確授權為必要。

第3題

關於訴訟紛爭之解決途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政府機關採購物品之履約爭議,得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B. 消費者向公營銀行貸款之履約爭議,得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C. 不服台灣電力公司計收電費之通知,得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D. 申請購買國民住宅,因資格不符而遭拒絕,得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參考解答

  • 答案:D. 申請購買國民住宅,因資格不符而遭拒絕,得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解析:申請購買國民住宅而資格不符遭拒,依釋字第540號意旨,主管機關的准駁屬公法上的行政處分,應循訴願、行政訴訟救濟,不得提起民事訴訟,故 D 錯誤。A 政府機關採購物品的履約爭議,屬私法契約爭議,得提民事訴訟;B 向公營銀行貸款屬私法消費借貸關係,爭議由普通法院管轄;C 台電公司為私法人,供電契約屬私法契約,計收電費的通知非行政處分,爭議亦循民事途徑。

第4題

關於行政組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依現行法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為行政法人 B. 依現行法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為行政法人 C. 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公法人之法律地位 D. 里長雖經選舉,但「里」不具地方自治團體之法律地位

參考解答

  • 答案:A. 依現行法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為行政法人

解析:依農田水利法改制設立的農田水利署,是農委會所屬的行政機關(三級機關),並非行政法人,故 A 錯誤。B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依設置條例為行政法人;C 地方自治團體依地方制度法具有公法人地位,得為權利義務主體;D 里只是地方自治團體的內部單位,里長雖經選舉產生,仍不使「里」取得地方自治團體的法律地位。

第5題

關於委託行使公權力之概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B. 委託行使公權力得僅限於私經濟行政 C. 委託方式得以行政處分或行政契約為之 D.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參考解答

  • 答案:B. 委託行使公權力得僅限於私經濟行政

解析:委託行使公權力是把公權力事項交由民間團體或個人行使,本質上屬公權力行政,不可能「僅限於私經濟行政」;私經濟行政本得以私法方式為之,無須委託行使公權力,故 B 錯誤。A 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3項,受託者在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D 同法第16條允許行政機關依法規將權限一部分委託民間辦理;C 委託方式得以行政處分或行政契約為之。

第6題

稅捐稽徵機關為確認某納稅義務人及其扶養親屬之資料,函請戶政機關提供戶籍資料,性質屬於下列何者? A. 職務協助 B. 權限委託 C. 權限委任 D. 委辦

參考解答

  • 答案:A. 職務協助

解析:職務協助是行政機關為完成個案任務,請求無隸屬關係的他機關提供資料或協助,並不發生管轄權移轉。稅捐稽徵機關函請戶政機關提供戶籍資料,戶政機關僅居於協助地位,稅捐機關仍自為核課處分,故屬職務協助。B 權限委託、C 權限委任均涉及管轄權移轉;D 委辦是地方機關辦理上級機關交辦事務,均與本題僅請求提供資料不同。

第7題

下列何者無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 A. 私立學校之教師 B. 具公務員身分之公營事業機構服務人員 C. 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 D. 公立學校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

參考解答

  • 答案:A. 私立學校之教師

解析:公務員懲戒法的適用對象以具公務員身分者為限。B 具公務員身分的公營事業機構服務人員、C 受有俸給的文武職公務員,均屬適用對象;D 公立學校教師就兼任行政職務部分,實務上認有公務員法規的適用。A 私立學校教師非依法任用、派用的公務員,不適用懲戒法,其懲處依教師法及聘約處理,故選 A。

第8題

關於公務人員之權利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辭職若遭拒絕,因屬機關內部之管理措施,公務人員若不服該決定,應向原服務機關提起申訴 B. 於復審程序或再申訴程序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得依職權或依申請,進行調處 C. 公務人員提起申訴、再申訴,應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之 D. 公務人員不服復審之決定,得申請再審議,若對再審議之決定仍不服,得續提行政訴訟

參考解答

  • 答案:B. 於復審程序或再申訴程序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得依職權或依申請,進行調處

解析: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於復審程序或再申訴程序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得依職權或依申請進行調處,故 B 正確。A 辭職遭拒涉及公務人員身分權益,得提起復審及行政訴訟,非僅屬內部管理措施而只能申訴;C 申訴應向原服務機關提出,再申訴才向保訓會為之;D 不服復審決定應提行政訴訟,再審議是公務員懲戒案件的救濟程序。

第9題

依實務見解,關於公務人員之考績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長官對於下屬收賄罪證確鑿,僅得依公務員懲戒程序處理 B. 乙公務員表現優異,年終考績獲甲等,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C. 丙機關就所屬公務員之考績案,送銓敘部審定時,若銓敘部發覺有違考績法情事時,銓敘部得自行更定 D. 丁公務員平日辦公常遲到早退,遲誤公務,應以專案考績,列為丁等

參考解答

  • 答案:B. 乙公務員表現優異,年終考績獲甲等,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解析: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年終考績列甲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1個月俸給總額的一次獎金,故 B 正確。A 公務員收賄罪證確鑿,除移送懲戒外,亦得依考績法平時考核記兩大過免職,並非「僅得」依懲戒程序處理;C 銓敘部審定時發現違反考績法情事,應退還原機關重行辦理,不得自行更定;D 遲到早退、遲誤公務屬平時考核範疇,專案考績限於一次記兩大功或兩大過的重大功過。

第10題

關於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及屬官之效力 B. 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依一定程序訂定法規命令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者,必要時,該機關亦可發布規範行政體系內部事項之行政規則為之替代 C. 行政機關訂定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時,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D. 中央主管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及認定事實而就委辦事項所訂頒之解釋性規定,亦拘束地方政府31350、3145032050、327503285033050 - 3325033550

參考解答

  • 答案:B. 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依一定程序訂定法規命令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者,必要時,該機關亦可發布規範行政體系內部事項之行政規則為之替代

解析:選項 B 錯誤:依《行政程序法》第 156 條第 2 項,法律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者,機關『不得』改以行政規則替代。法規命令對外發生法律效力,行政規則僅對內拘束,兩者性質不同,不得互相替代。選項 A 正確,行政規則對訂定機關、下級機關及屬官有拘束力(同法第 156 條第 1 項)。選項 C 正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準應由首長簽署並登載政府公報發布(同法第 158 條、第 159 條)。選項 D 正中央主管機關就委辦事項頒布之解釋性規定,拘束地方政府(同法第 158 條第 2 項)。

第11題

關於授權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法律得授權以命令限制人民自由權利,惟其授權之目的、範圍及內容應具體明確 B. 行政機關訂定授權命令時,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C. 授權命令之制定須符合比例原則 D. 法律授權制定命令,不得以概括授權方式為之

參考解答

  • 答案:D. 法律授權制定命令,不得以概括授權方式為之

解析: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命令,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A 正確);但對技術性、細節性事項,並非不得以概括授權方式為之,只要依授權條款整體觀察,人民可預見其內容即可,故 D 稱「不得以概括授權方式為之」過於絕對,係錯誤敘述。B 正確:依行政程序法第155條,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時,得依職權舉行聽證。C 正確:授權命令仍屬公權力措施,須受比例原則拘束,不得逾越授權目的而過度限制人民權利。

第12題

對於行政處分之司法審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對於屬於急迫危險之預斷,行政機關享有判斷餘地 B. 對於屬於高度屬人性或專家委員會之判斷,司法應採較低審查密度 C. 行政法院對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包括合法性與妥當性審查 D. 原則上行政法院對案件事實負有依職權審查之義務

參考解答

  • 答案:C. 行政法院對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包括合法性與妥當性審查

解析:選項 C 錯誤:依《行政訴訟法》第 277 條,行政法院對裁量處分僅審查有無『濫用或逾越裁量權』,屬合法性審查,不延伸至妥當性審查(妥當性屬機關專業判斷領域)。選項 A 正急迫危險預斷屬機關專業判斷,享有判斷餘地(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選項 B 正高度屬人性或專家判斷採低度審查密度(如大法官會議決議、考績鑑定等)。選項 D 正行政訴訟採職權調查原則,法院依職權調查事實(行政訴訟法第 164 條)。

第13題

行政機關對於未依法應於行政處分書類中記明理由作出之處分,經過調查後重新補充處分理由者,此等行為在學理上稱為: A. 行政處分之撤銷 B. 行政處分之補正 C. 行政處分之廢止 D. 行政處分之轉換

參考解答

  • 答案:B. 行政處分之補正

解析:此為『行政處分之補正』:依《行政程序法》第 96 條第 3 項與第 130 條第 2 項,處分書漏記理由屬程序瑕疵,機關得於訴願或訴訟程序中補正理由,補正後溯及既往發生效力,不須撤銷重行。選項 A 撤銷係機關依職權或申請將違法處分消滅。選項 C 廢止係將合法處分基於公益或情事變更廢止未來效力。選項 D 轉換係將違法處分轉換為其他合法處分型態。

第14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授予利益行政處分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3 年內為之 B. 行政處分經廢止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C. 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D. 行政處分之廢止,於補償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後始生效力

參考解答

  • 答案:C. 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解析:選項 C 正確:依《行政程序法》第 133 條第 1 項,授予利益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廢止。選項 A 錯誤:廢止權行使期間為 5 年(同法第 133 條第 2 項),非 3 年。選項 B 錯誤:廢止屬『將來向』效力,自廢止時失效,不溯及既往(同法第 134 條第 1 項)。選項 D 錯誤:廢止不以補償為生效要件;補償為獨立請求權,廢止即生效力(同法第 134 條第 2 項)。

第15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關係? A. 行政機關與醫事服務機構締結提供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契約 B. 公立學校聘任教師之契約關係 C. 學生與教育部指定之銀行締結就學貸款契約 D. 主管機關與志願役士兵約定最少服役年限

參考解答

  • 答案:C. 學生與教育部指定之銀行締結就學貸款契約

解析:選項 C 非屬行政契約:學生與銀行締結就學貸款屬民法上消費借貸契約,銀行非行政機關,雙方地位對等,屬私法契約。選項 A 全民健保醫療服務契約為行政契約(公權力介入、特殊行政法關係)。選項 B 公立學校聘任教師契約屬公法上任用關係(行政契約一種)。選項 D 志願役士兵服役約定屬公法上服役關係(行政契約)。

第16題

依實務見解,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死亡後之行政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納稅義務人死亡後,其納稅能力消滅,無須再予以徵繳 B. 行政機關課以義務人履行公法上義務之怠金,具有一身專屬性,不得由繼承人繼承 C. 罰鍰義務人死亡後,仍得就其遺產,進行行政執行 D. 行政法院依法律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僅得依民事執行程序,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

參考解答

  • 答案:C. 罰鍰義務人死亡後,仍得就其遺產,進行行政執行

解析:選項 C 正確:罰鍰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義務人死亡不消滅,得就其遺產進行行政執行(行政執行法第 24 條、民法繼承編規定)。選項 A 錯納稅義務不因死亡消滅,繼承人應於遺產範圍內清繳(國稅徵收法第 31 條)。選項 B 錯怠金為間接強制手段,非一身專屬權利,繼承人應於遺產範圍內繼承負擔。選項 D 錯行政法院得依行政訴訟法第 116 條裁定假扣押、假處分,非僅能依民事執行程序。

第17題

關於行政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甲飲酒駕駛汽車,為警攔查,發現其吐氣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經裁罰新臺幣10 萬元;而涉刑事犯罪部分,另經法院判處罰金新臺幣3 萬元,基於從輕原則,監理機關依法不可事後再裁決命甲補繳納新臺幣7 萬元 B. 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因天災、事變或依法律規定不能開始或進行裁處時,應停止其進行 C. 乙同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A、B 機關均有管轄權,因A 機關處理在先,因此依法應由A 機關管轄該案件 D. 行政機關執行行政罰職務之人員,應向違反行政法規定之行為人出示其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並告知其所違反之法規

參考解答

  • 答案:A. 甲飲酒駕駛汽車,為警攔查,發現其吐氣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經裁罰新臺幣10 萬元;而涉刑事犯罪部分,另經法院判處罰金新臺幣3 萬元,基於從輕原則,監理機關依法不可事後再裁決命甲補繳納新臺幣7 萬元

解析:選項 A 錯誤:行政罰與刑事罰金性質不同(前者行政制裁、後者刑事制裁),不適用刑法『從一重』或『從輕』原則,兩者可並科。監理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裁罰 10 萬元,法院另判刑事罰金 3 萬元,兩者併存不違法,無『補繳差額 7 萬』問題。選項 B 正裁處權時效因天災事變停止進行(行政罰法第 25 條)。選項 C 正同一行為多機關管轄時,依『先處理者管轄』原則(同法第 8 條)。選項 D 正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並告知違反法規(同法第 18 條)。

第18題

行政執行法有關行政執行即時強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國家賠償 B.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C. 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 D.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31350、3145032050、327503285033050 - 3325033550

參考解答

  • 答案:A.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國家賠償

解析:本題考即時強制之救濟管道。依行政執行法第41條,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而非提起國家賠償。國家賠償係以公務員違法執行職務,或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欠缺為要件;即時強制之損失補償,則係針對合法行為所生之特別犧牲,兩者制度不同,A 混淆二者。B 為同法第38條得扣留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之規定;C 為第40條進入住宅等處所之嚴格要件;D 即第41條特別損失補償請求權,均屬正確。

第19題

有關政府資訊公開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原則上應主動公開 B. 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時,得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C. 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原則上不公開或提供 D.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不得提起行政救濟

參考解答

  • 答案:D.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不得提起行政救濟

解析:本題考政府資訊公開法之救濟與公開範圍。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0條,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故 D 稱「不得提起行政救濟」顯有錯誤。同法第7條將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列為應主動公開之資訊;第22條允許機關向申請人收取費用;第18條第1項第3款則將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列為應限制公開之事項。A、B、C 均與現行規定相符。

第20題

依訴願法規定,下列何者得提起撤銷訴願? A. 請求確認法規命令無效遭拒絕 B. 對已執行拆除完畢之建物拆除處分 C. 對已繳納執行完畢之罰鍰處分 D. 申請公務員迴避遭行政機關駁回

參考解答

  • 答案:C. 對已繳納執行完畢之罰鍰處分

解析:撤銷訴願以行政處分存在,且撤銷對申請人有實益為前提(訴願法第1條)。C 罰鍰處分雖已繳納執行完畢,處分本身仍有效存在,撤銷該處分可使已繳罰鍰取得返還依據,具權利保護必要,得提起撤銷訴願。B 建物已拆除完畢,拆除處分因執行完畢而消滅,撤銷已無實益;A 法規命令並非行政處分,請求確認無效遭拒亦非對行政處分不服;D 公務員迴避之准駁屬程序上處理,不得獨立提起撤銷訴願。故僅 C 具備要件。

第21題

關於訴願決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訴願決定確定後,就該事件,有拘束原處分機關之效力 B. 訴願決定確定後,就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事件,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受其拘束 C. 原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原行政處分機關須重為處分者,應依訴願決定意旨為之,並將處理情形以書面告知受理訴願機關 D. 內政部之行政處分,經行政院訴願決定撤銷,內政部為確認其處分是否合法,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內政部之行政處分,經行政院訴願決定撤銷,內政部為確認其處分是否合法,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解析:依訴願法第95條,訴願決定確定後,就其事件有拘束各關係機關之效力,對於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亦有拘束力;第96條規定原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原處分機關須重為處分者,應依訴願決定意旨為之,並將處理情形以書面告知受理訴願機關,故 A、B、C 均正確。D 之錯誤在於:訴願決定對原處分機關具拘束力,機關不得以不服為由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訴訟之原告限於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之人民,機關非適格原告,內政部僅能依訴願決定意旨重為處分。

第22題

關於行政訴訟法上停止執行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法院認原處分之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裁定停止執行 B. 訴訟繫屬中行政處分以不停止執行為原則 C. 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前,原處分機關已依職權停止執行者,應為駁回聲請之裁定 D. 於行政訴訟起訴前,行政法院不得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參考解答

  • 答案:D. 於行政訴訟起訴前,行政法院不得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解析:行政訴訟法第116條採「起訴不停止執行」原則,但行政法院認原處分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同條並明定於行政訴訟起訴前,行政法院亦得依受處分人或訴願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執行,故 D 稱起訴前不得聲請,與法條規定相反。A 為停止執行之實質要件;B 即不停止執行原則;C 原處分機關既已依職權停止執行,聲請即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法院應裁定駁回。

第23題

關於我國行政訴訟制度之訴訟案件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B. 重新審理之聲請專屬最高行政法院管轄 C. 交通裁決事件原則上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終審法院 D. 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

參考解答

  • 答案:B. 重新審理之聲請專屬最高行政法院管轄

解析: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聲請重新審理專屬「原判決之行政法院」管轄,原判決可能為高等行政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並非一律專屬最高行政法院,故 B 錯誤。A 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C 交通裁決事件第一審由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上訴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且不得再上訴,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終審法院;D 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均屬正確。

第24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469 號解釋,有關國家賠償之成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務員依法對特定人民負有作為義務而已無不作為之裁量餘地,倘故意過失怠於執行職務時,有國家賠償之適用 B. 公務員在裁量收縮至零之情況下違反法律規定,此違法不僅是客觀法秩序違反,容有公權利侵害之可能 C. 透過新保護規範理論,得探究系爭規定是否於立法目的上有保護特定之當事人,以為其主張救濟之依據 D. 國家賠償之請求權限於法律明確規定特定人享有向行政機關為一定作為之請求權者

參考解答

  • 答案:D. 國家賠償之請求權限於法律明確規定特定人享有向行政機關為一定作為之請求權者

解析:司法院釋字第469號解釋採「新保護規範理論」,國家賠償責任不以法律明文規定特定人享有請求權為限。若法律之規範目的除維護公益外,亦兼在保護特定人之利益,且公務員依法負有作為義務、裁量已收縮至零而無不作為餘地,卻因故意或過失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權利受損,即得請求國家賠償,故 D 之限制解釋錯誤。A 描述裁量收縮至零之情形;B 指出違法兼具客觀法秩序違反與主觀公權利侵害之可能;C 說明應以規範目的探求保護對象之判斷方法。

第25題

下列何者非屬損失補償之適用範圍? A. 主管機關勘查測量風景區範圍,進入私人土地造成農作物或地上物毀損 B. 私有古蹟或歷史建築坐落於第三人土地上,限制土地所有權使用收益 C. 學童依法律接種疫苗後發生嚴重疾病或身心障礙 D. 農民依主管機關行政指導休耕某作物後,因該作物價格暴漲,造成農民損失

參考解答

  • 答案:D. 農民依主管機關行政指導休耕某作物後,因該作物價格暴漲,造成農民損失

解析:損失補償是針對公權力合法行使造成人民特別犧牲、逾越社會義務所能忍受的程度時,所給予的補償。A 是機關勘查測量進入私人土地,造成農作物或地上物毀損,實務上應予補償;B 是私有古蹟受文化資產保存法限制使用收益,設有補償或容積移轉機制;C 是依傳染病防治法接種疫苗受害的救濟,屬損失補償的性質。D 的行政指導不具法律拘束力,農民自願配合休耕,作物價格暴漲是市場風險,並非因公權力侵害而生的特別犧牲,不得請求損失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