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題
就宗教觀點而言,輪迴是屬於下列何種宗教的說法? 1. 佛教 2. 基督教 3. 伊斯蘭教 4. 天主教。
答案:(1) 佛教
解析:輪迴(生死流轉)是佛教核心教義之一,認為眾生因貪、瞋、癡等煩惱造業,隨業力於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中受生,除非證得解脫,否則生死相續不斷;佛教修行目標即在斷除煩惱、出離輪迴。基督教、天主教主張人死後靈魂接受審判,進入永生或永罰,並無輪迴觀念;伊斯蘭教相信復活與末日審判,同樣不談輪迴。故本題應選佛教。
民國105年 第1梯次 20300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歷屆試題與答案,共 80 題可線上瀏覽,適合查詢考古題、題庫與解答。
就宗教觀點而言,輪迴是屬於下列何種宗教的說法? 1. 佛教 2. 基督教 3. 伊斯蘭教 4. 天主教。
答案:(1) 佛教
解析:輪迴(生死流轉)是佛教核心教義之一,認為眾生因貪、瞋、癡等煩惱造業,隨業力於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中受生,除非證得解脫,否則生死相續不斷;佛教修行目標即在斷除煩惱、出離輪迴。基督教、天主教主張人死後靈魂接受審判,進入永生或永罰,並無輪迴觀念;伊斯蘭教相信復活與末日審判,同樣不談輪迴。故本題應選佛教。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前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之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及殯葬服務 業,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1. 應檢附加入所在地殯葬服務業商業同業公會證明,報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 2. 應檢送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報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 3. 仍應加入殯葬服務業公會 4. 應檢送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報所在地直轄市、縣 ( 市) 主管機關核准。
答案:(4) 應檢送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報所在地直轄市、縣 ( 市) 主管機關核准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條例施行前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妥登記之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及殯葬服務業,係採「報請備查」而非「報請核准」之低度管理,並應加入所在地殯葬服務業商業同業公會。故業者應檢送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公會會員證明,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選項1、2、3敘述均符合規定;選項4將「備查」誤為「核准」,與條例規定不符,為錯誤敘述。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當設置、擴充殯儀館或火化場及非公墓內之骨灰骸存放設施,以 不妨礙公共衛生,其與戶口繁盛地區之距離不得少於: 1. 三百公尺 2. 因地制宜 3. 應保持適當距離 4. 五百公尺。
答案:(3) 應保持適當距離
在亡者信仰不明確而各個家屬認為亡者與自己擁有相同信仰時,喪禮服務人員應該如何回 應? 1. 同時滿足各個家屬的信仰 2. 經協商後再決定 3. 看誰願意出錢 4. 主動求去避開鋒頭。
答案:(2) 經協商後再決定
解析:亡者信仰不明確、家屬各自主張時,應以亡者生前的意願與宗教背景為優先;若無法確認,則由喪禮服務人員邀集主要家屬(如配偶、子女)協商,取得共識後再決定儀式內容,以避免爭議。同時滿足各家属不同信仰,易造成儀式衝突與流程失序;以出錢多寡決定,違背專業倫理與喪禮尊嚴;主動求去則放棄服務責任。故應協商後再決定。
就傳統禮俗而言,母喪時前往外祖父母家報喪的動作稱之為: 1. 接內祖 2. 報內祖 3. 報外祖 4. 接外祖。
答案:(3) 報外祖
解析:傳統喪禮中,母親過世後,子女須向母親的娘家(外祖父母家)報喪,這個動作稱為「報外祖」,用意是表達對母系尊親屬的尊重,並讓外家知道噩耗、前來弔唁。題幹已明確指出是母喪且前往外祖父母家,因此正確名稱為報外祖;接內祖、接外祖著重於迎接,報內祖則是向父系祖父母家報喪,均不符合本題情境。
私立殯葬設施經核准設置、擴充、增建及改建者,除有特殊情形報經主管機關延長者外,應 於核准之日起多少時間內施工? 1. 5 年 2. 2 年 3. 1 年 4. 6 個月。
答案:(3) 1 年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私立殯葬設施經核准設置、擴充、增建或改建後,除有特殊情形報經主管機關延長者外,應於核准之日起1年內施工;開工後並應於5年內完工。本題問的是「施工」期限,不是完工期限,故答案為1年。6個月、2年都不是條文所定的施工期限;5年則是開工後的完工期限,容易與施工期限混淆。
有彩色中何者為中間色? 1. 藍色 2. 白色 3. 米色 4. 灰色。
答案:(3) 米色
解析:色彩可分為無彩色與有彩色。白、黑、灰屬於無彩色;有彩色中,藍色屬於寒色,米色則是彩度較低、介於冷暖之間的中間色(中性色),常作為協調色。題目限定「有彩色中」,因此白色與灰色可先排除;藍色偏寒色,並非中間色,所以選米色。
就傳統禮俗而言,壽衣穿著時口袋應該: 1. 粗縫 2. 全部打開 3. 取消 4. 部分打開。
答案:(1) 粗縫
解析:傳統上認為壽衣若有口袋,亡者會把陽世財物帶走,因此口袋不作成可使用的開口,而以「粗縫」方式縫合,象徵口袋內空無一物、無法帶走財物。全部打開或部分打開都違背此一禮俗;直接取消口袋雖也有不讓亡者帶走財物的用意,但本題所問的是穿著時對口袋的處理,傳統做法是以粗縫縫合,故選粗縫。
遺體化妝以刀片修飾眉毛時,刀片的拿法,其傾斜度以何者最為適當? 1. 45 ° 2. 15 ° 3. 60 ° 4. 30 ° 。
答案:(1) 45 °
解析:以刀片修飾眉毛時,刀片應與皮膚(眉毛)約呈45度角,這個角度能讓刀鋒適度貼近皮膚、順利刮除毛髮,同時避免刀片過度垂直而造成刮傷。15度過於平貼,刀鋒不易受力;60度則過於直立,容易劃傷皮膚。30度雖較安全,但修眉的貼合度與效率不如45度,故以45度最適當。
基礎衛生又稱為: 1. 公共衛生 2. 食品衛生 3. 個人衛生 4. 環境衛生。
答案:(3) 個人衛生
解析:基礎衛生是針對個人身體、衣物及生活環境所維持的清潔習慣,又稱「個人衛生」,例如勤洗手、沐浴、口腔清潔與衣著整潔。公共衛生著重群體的健康政策與疾病預防;食品衛生關注食品安全;環境衛生則處理飲水、汙水、廢棄物等環境因素。題目問基礎衛生的別稱,故選個人衛生。
不影響屍體僵硬的因素有哪些? 1. 疾病及年齡 2. 藥物及運動 3. 環境及溫度 4. 性別因素。
答案:(4) 性別因素
解析:屍體僵硬(屍僵)受多種因素影響:生前疾病、年齡、藥物使用、死前運動量,以及死亡後的環境溫度等,都會改變屍僵出現與消退的時間。性別本身並不是影響屍僵形成的主要因素,因此「性別因素」為不影響者。其餘選項中的疾病與年齡、藥物與運動、環境與溫度,均會影響屍僵的進程。
下列何者不是清潔亡者身體的目的? 1. 去除亡者身上異味,有助於家屬悲傷情緒的疏導 2. 給予人性化的舒適感 3. 可省去消毒步驟 4. 防止體液等細菌繁殖造成感染。
答案:(3) 可省去消毒步驟
解析:清潔亡者身體的目的包括去除異味與汙垢,讓家屬在悲傷過程中能較安心地面對亡者;維持亡者尊嚴與人性化的舒適感;以及清除體液、排泄物,減少細菌繁殖與感染風險。清潔並不能取代消毒,兩者是不同步驟,環境、器具與遺體處理仍需依規定消毒,因此「可省去消毒步驟」不是清潔的目的。
就客家禮俗而言,父喪所用的杖有何象徵的意義? 1. 父節在外 2. 父慈在外 3. 父節在內 4. 父慈在內。
答案:(1) 父節在外
解析:客家喪禮以孝杖象徵亡親的德行與家屬的哀思。父喪用竹杖,取竹有節、節在外之意,代表父親的節操與教養顯於外,也提醒子女守禮盡孝;母喪則多以桐杖表徵慈愛。因此父喪之杖所象徵的是「父節在外」,不是父慈,也不是節在內。作答時掌握父/母與節/慈的對應,即可排除其餘選項。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當設置擴充公墓或骨灰骸存放設施,需以不妨礙公共衛生,其與 戶口繁盛地區之距離不得少於: 1. 二千公尺 2. 因地制宜 3. 一千公尺 4. 五百公尺。
答案:(4) 五百公尺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設置或擴充,應不妨礙公共衛生、安寧與安全,並與戶口繁盛地區保持不得少於五百公尺的距離,以降低對居民生活與環境的衝擊。一千公尺、二千公尺均非本條所定統一距離;因地制宜也不是法定數值。故正確為五百公尺。
殯葬管理條例對於公墓內墓基面積違反規定之罰則為: 1. 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2. 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 3. 除處新臺幣1 萬元以上3 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 4. 除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 ;超過面積達1 倍以上者,按其倍數處罰之。
答案:(1) 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就傳統禮俗而言,封釘儀式中女性亡者的點釘動作要從何處開始? 1. 亡者左腿 2. 亡者右腿 3. 亡者左肩 4. 亡者右肩。
答案:(4) 亡者右肩
解析:傳統封釘依「男左女右」原則進行,點釘順序也隨性別調整。女性亡者由右側開始,因此第一釘點在亡者右肩,之後再依禮俗完成其他部位;男性亡者則由左肩開始。左肩、左腿、右腿都不是女性點釘的起始位置,故選亡者右肩。
母之家祭禮,下列祭拜順序何者正確 1. 同時 2. 伯叔父先於舅舅 3. 舅舅先於伯叔父 4. 先到先拜。
答案:(3) 舅舅先於伯叔父
解析:母喪之家祭,母系尊親屬地位最尊,尤其舅舅代表母親娘家,須優先受祭。因此祭拜順序為舅舅先於伯叔父,而非同時、先到先拜,也不是伯叔父先於舅舅。這反映傳統喪禮對母系血親與「母舅為大」的重視,作答時把握娘家親屬優先於父系旁系尊親屬即可。
下列何者不為遺體尊嚴的範疇? 1. 遺體隱私權 2. 專業化服務 3. 維持遺體的完整性 4. 迅速服務。
答案:(4) 迅速服務
解析:遺體尊嚴重在尊重亡者、維護其隱私與身體完整性,並以專業、謹慎的服務態度對待遺體與家屬。迅速服務屬於作業效率或服務流程要求,若一味求快而忽略隱私、完整性與專業程序,反而可能損及尊嚴,因此不列為遺體尊嚴的內涵。其餘三項均是尊嚴服務的重要面向。
屍體於長時間後,由於皮膚及內臟器官等發生腐敗及分解現象稱之為: 1. 腐敗化 2. 屍蠟化 3. 白骨化 4. 木乃伊化。
答案:(3) 白骨化
在洽談殯葬事宜時,喪禮服務人員對自己不清楚的事情應該 1. 不予理會 2. 查詢後再告知 3. 模稜兩可 4. 假裝清楚。
答案:(2) 查詢後再告知
解析:喪禮服務涉及家屬重大情感與權益,服務人員對自己不熟悉的事項,應先查證正確資訊再告知,不能憑猜測或含糊帶過。不予理會會延誤家屬決策;模稜兩可、假裝清楚則可能造成錯誤承諾與消費爭議。查詢後再告知展現專業負責,也符合殯葬服務應有的誠信與資訊透明。
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殯葬服務業,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幾 交付信託業管理? 1. 百分之八十五 2. 百分之八十 3. 百分之七十五 4. 百分之七十。
答案:(3) 百分之七十五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殯葬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且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的75%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其餘部分才可由業者運用,以保障消費者預付款安全,故選3。85%、80%、70%均非條例明定比例;法定門檻為75%,業者不得自行調降。
遺體臉部化妝,較亮色的顏色是適用於: 1. 產生陰影效果 2. 強調臉部範圍集中視覺 3. 縮小臉部範圍 4. 隱藏缺點。
答案:(2) 強調臉部範圍集中視覺
解析:遺體臉部化妝原理中,較亮色(高明度)顏色具有視覺前推、擴大與集中視覺焦點的效果。故適用於強調臉部範圍、集中視覺(如T區、額頭、鼻樑、下巴)。選項1產生陰影效果、選項3縮小臉部範圍、選項4隱藏缺點,均為深色(低明度)顏色的修飾功能。
為求遺體彩妝的協調性,如眼影採暖色調表現,而唇膏的顏色以何者最適合? 1. 紫紅 2. 玫瑰紅 3. 酒紅 4. 咖啡橘。
答案:(4) 咖啡橘
亡者會有排便的現象是因為: 1. 喪失意識 2. 喪失感覺知覺神經系統 3. 喪失循環系統 4. 膀胱括約肌肉鬆弛。
答案:(4) 膀胱括約肌肉鬆弛
解析:亡者排便現象主要因死亡後身體機能完全停止,肌肉鬆弛(一次性鬆弛),包含膀胱括約肌與肛門括約肌失去收縮控制能力,導致尿液與糞便自然流出。選項1喪失意識、選項2喪失感覺知覺神經系統、選項3喪失循環系統均為死亡特徵,但直接導致排泄物無法控制的生理機制為括約肌肉鬆弛。
對殯葬業者而言,殯葬服務應否提供消費者申訴管道? 1. 絕對必要 2. 全然不需要 3. 看消費者的要求而定 4. 有糾紛發生再說。
答案:(1) 絕對必要
解析: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5條及《殯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事業應提供完善申訴管道,保障消費者權益。殯葬服務屬高度敏感、一次性消費,爭議發生時消費者處於弱勢,業者建立申訴機制(如專線、專人、書面回應)屬法定義務與專業倫理,非視消費者要求或糾紛發生才被動處理。
依傳統禮俗的觀點,父喪時手尾錢應繫於何處? 1. 左手腕 2. 左手臂 3. 右手臂 4. 右手腕。
答案:(1) 左手腕
解析:依傳統漢人喪禮習俗(特別是閩南/客家地區),父喪(父親過世)為重喪,子女佩戴手尾錢(又稱守墓錢、手巾錢)以表孝心。習俗規定:父喪繫於左手腕(男左女右之說亦存,但主流考題標準答案為父喪左手腕),母喪則繫於右手腕,象徵父陽左、母陰右之分別。
改變遺體的唇色可用哪種化妝品做修正? 1. 蜜粉 2. 唇線筆 3. 唇蜜 4. 粉條。
答案:(4) 粉條
完整性遺體化妝需夾睫毛的原因為何? 1. 使睫毛濃密 2. 使睫毛捲俏 3. 使睫毛與下眼瞼分離 4. 增加神韻。
答案:(3) 使睫毛與下眼瞼分離
解析:完整性遺體化妝夾睫毛(捲睫毛)的主要技術目的是「使睫毛與下眼瞼分離」。遺體眼瞼閉合後,睫毛自然下垂易貼合下眼瞼,造成眼部陰影、睫毛雜亂無章,影響臉部安詳感。夾翹睫毛可撐開眼縫視覺空間,避免睫毛刷到下眼瞼妝感,使眼部妝容乾淨、有神韻。選項1、2為一般美容觀點,選項4為結果非直接操作原因。
下列何者不在殯葬管理條例第13 條第1 項,所列舉殯儀館之應有設施內? 1. 悲傷輔導室 2. 緊急供電設施 3. 骨灰再處理設施 4. 解剖室。
答案:(3) 骨灰再處理設施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13條第1項,殯儀館應有設施包含冷凍室、屍體處理設施、解剖室、消毒設施、廢污水處理設施、緊急供電設施、停柩室、禮廳及靈堂、悲傷輔導室、服務中心及家屬休息室、公共衛生設施等。骨灰再處理設施屬火化場設施,不在殯儀館列舉項目中,故選3。
處理生前簽署大體捐贈之遺體時,下述何者正確? 1. 應將遺體立即入殮停棺 2. 應將遺體運至殯儀館進行防腐 3. 應將遺體運至公立殯儀館冰存 4. 應先通知受贈之醫學中心。
答案:(4) 應先通知受贈之醫學中心
解析:大體捐贈的目的在提供醫學教學與研究,生前簽署即表示捐贈者已表達意願。處理此類遺體時,應先通知受贈之醫學中心,由醫療機構安排運送、保存及後續程序;不可逕自入殮停棺、防腐或送往公立殯儀館冰存,以免破壞組織或延誤捐贈時效,故選4。
以下何者不是殯葬管理條例的立法目的? 1. 促進殯葬設施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 2. 殯葬服務業創新升級,提供優質服務 3. 殯葬行為切合現代需求,兼顧個人尊嚴及公眾利益 4. 促進業者大者恆大。
答案:(4) 促進業者大者恆大
解析:《殯葬管理條例》第1條揭示立法目的:促進殯葬設施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殯葬服務業創新升級以提供優質服務、殯葬行為切合現代需求並兼顧個人尊嚴及公眾利益,進而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條文未以「促進業者大者恆大」為目的,市場規模擴張也不是本法所欲保障,故選4。
我國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是何時通過的? 1. 1995 年 2. 1998 年 3. 2002 年 4. 2000 年。
答案:(4) 2000 年
解析:《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於2000年完成立法並公布,目的在保障末期病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選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權利,並可預立相關意願書。本法是我國安寧療護法制化的起點,使末期病人的醫療選擇受到法律保障;1995年、1998年及2002年均非本法通過年份,故選4。
下列何者不是單獨設置禮廳及靈堂之應有設施? 1. 緊急供電設施 2. 公共衛生設施 3. 停柩室 4. 悲傷輔導室。
答案:(3) 停柩室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 17 條及施行細則第 14 條,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其應有設施包括:緊急供電設施、公共衛生設施、悲傷輔導室、停靈室(非停柩室)、防火設備等。「停柩室」屬殯儀館(含火化場)依第 16 條規定必須設置之設施,非單獨禮廳、靈堂之必要項目。
在殯葬服務上,喪禮服務人員的證照有何作用? 1. 證明自己的服務已具基本資格 2. 證明公司培育成功 3. 證明自己的服務已經到頂 4. 證明消費者有眼光。
答案:(1) 證明自己的服務已具基本資格
解析:技術士證照是技能檢定合格的證明,代表持有人具備喪禮服務所需的基本專業知識與操作能力,可作為消費者辨識服務資格及業者聘用、分工的依據。證照只證明已達基本門檻,不代表公司培育成功、個人服務已到頂峰,也不是證明消費者有眼光,故選1。
完整性遺體化妝需刷睫毛的原因為何? 1. 使睫毛捲俏 2. 使睫毛濃密 3. 刷掉睫毛殘餘的粉末 4. 增加神韻。
答案:(3) 刷掉睫毛殘餘的粉末
解析:遺體化妝在底妝、撲粉後,睫毛常附著殘餘粉末,若未清除會顯得灰白、不自然,影響眼部整體妝容。以睫毛刷輕刷可帶走粉末,使睫毛恢復潔淨與自然線條;其主要目的不是使睫毛捲翹、濃密或增加神韻,而是化妝的收尾清潔步驟,故選3。
依傳統禮俗規定,夫死妻主持喪事,在訃聞中妻應自稱未亡人。現在從性別平權的角度來看, 可以如何調整? 1. 杖期妻 2. 未亡妻 3. 喪服妻 4. 妻。
答案:(4) 妻
解析:傳統訃聞以「未亡人」自稱,含有守寡、從屬的舊禮制意味。性別平權下,妻與夫同為喪事主持人及家屬,稱謂應回歸親屬關係,直接自稱「妻」或具名即可,不必再使用「未亡人」等稱呼,故選4。如此可避免因性別角色而貶抑遺族地位,並符合現代喪禮尊重個人尊嚴的精神。
殯葬管理條例對於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殯葬服務業未依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之 罰則為: 1. 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 2. 處新臺幣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經營許可 3. 除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 4. 經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許可。
答案:(2) 處新臺幣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經營許可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 46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殯葬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未依規定將預收款項交付信託業管理者,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經營許可。選項 1、3、4 的金額或處罰方式均不符合法條規定。
下列何者不是殯葬三大主體? 1. 緣 2. 殯 3. 葬 4. 殮。
答案:(1) 緣
解析:殯葬三大主體係指「殯」(遺體暫厝、守靈)、「殮」(遺體整理、入殮)與「葬」(安葬、火化、安置),此為殯葬服務核心流程之標準定義。「緣」屬民間信仰或緣起觀念,非殯葬作業主體之一。選項 2、3、4 均為三大主體組成項目,故非答案。
殯葬管理條例有關墓基面積規定之敘述以下何者是錯誤? 1. 2 棺以上合葬者,每增加1 棺, 墓基得放寬4 平方公尺 2. 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過6 平方公尺 3.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節約土地利用,得考量實際需要,酌減面積 4. 屬埋藏骨灰者,每一骨灰盒罐用地面積不得超過0 . 36 平方公尺。
答案:(2) 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過6 平方公尺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過10平方公尺(非6平方公尺),故選項2錯誤。選項1正確:2棺以上合葬每增加1棺得放寬4平方公尺;選項3正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節約土地得酌減面積;選項4正確:骨灰盒罐用地不得超過0.36平方公尺。
未幫亡者裝戴假牙不會影響: 1. 咀嚼 2. 五官平衡 3. 嘴巴閉合 4. 肌理紋路。
答案:(1) 咀嚼
解析:未幫亡者裝戴假牙主要影響面部外觀:導致嘴巴無法自然閉合(選項 3)、五官比例失衡凹陷(選項 2)、唇部肌理紋路明顯改變(選項 4)。咀嚼功能屬生理活動,亡者已無生命體徵,不涉及咀嚼問題,故不受影響。
下列對殯葬設施經營管理之敘述,何者有誤? 1. 殯葬設施禁止委託民間經營 2. 鄉( 鎮、市) 主 管機關,為經營殯葬設施,得設殯葬設施管理人員 3. 直轄市主管機關,為經營殯葬設施,得設殯葬設施管理機關( 構) 4. 縣( 市) 主管機關,為經營殯葬設施,得設殯葬設施管理機關( 構) 。
答案:(1) 殯葬設施禁止委託民間經營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 8 條規定,殯葬設施得委託民間經營,並應簽訂委託經營契約,報請主管機關核備。選項 1 稱「禁止委託民間經營」顯有誤。選項 2、3、4 分別依第 7 條規定,鄉(鎮、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經營殯葬設施,得分別設管理人員或管理機關(構),敘述正確。
就傳統禮俗而言,所謂的點主儀式指的是: 1. 在神主牌上寫上主字 2. 在神主牌王字上點上一點 3. 在神主牌上寫上王字 4. 將神主牌的主字去掉一點。
答案:(2) 在神主牌王字上點上一點
解析:傳統喪禮「點主」儀式係指在神主牌「王」字上點一筆(加一點),使其成為「主」字,象徵亡者靈位正式確立,稱為「點主」或「開光點主」。選項 1、3、4 均非傳統儀式內容。
遺體化妝時,能掩蓋皮膚瑕疵,美化膚色的化妝品是: 1. 營養面霜 2. 粉底 3. 隔離霜 4. 化妝水。
答案:(2) 粉底
解析:遺體化妝中,粉底(Foundation)具遮蓋力與調整膚色功能,能有效掩蓋皮膚瑕疵、斑點、瘀血,並統一美化膚色。營養面霜屬保養品無遮蓋力;隔離霜主隔離彩妝與皮膚、修飾膚質;化妝水屬基礎保濕,皆無法達到遮蓋瑕疵與美化膚色之效果。
親友在靈前頌敘亡者生前行誼的文章,稱為 1. 祭文 2. 誄文 3. 公奠文 4. 家奠文。
答案:(2) 誄文
解析:「誄文」(又稱誄辭)專指親友在靈前頌揚亡者生平德行、事蹟與行誼的文章,屬哀悼文體之一。「祭文」較廣泛指祭拜時讀之文;「公奠文」係官方或團體公祭之文;「家奠文」係家屬自祭之文,均非專指頌敘行誼者。
殯葬管理條例第48 條關於殯葬服務業應將服務資訊展示,以利消費者評估與選擇,下列何者 不在本條規範中? 1. 收費基準 2. 相關證照 3. 相關商品或服務項目 4. 服務人數。
答案:(4) 服務人數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8條規定,殯葬服務業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展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基準)、服務內容、消費者申訴管道及相關證照」等資訊,供消費者評估與選擇,並備置契約書供審閱。其中「收費基準」(選項1)、「相關證照」(選項2)、「相關商品或服務項目」(選項3)均屬本條明文應展示事項。至於「服務人數」(選項4)係業者經營績效或業務量統計,條文並未要求公開展示,亦非消費者選擇服務之必要資訊。故不在本條規範者為選項4。
殯葬服務業之設立許可、經營許可、輔導、管理、評鑑及獎勵係屬何種機關權責? 1. 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機關 2. 中央主管機關 3. 鄉( 鎮、市) 主管機關 4. 視個案決定。
答案:(1) 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機關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 3 條規定,殯葬服務業之設立許可、經營許可、輔導、管理、評鑑及獎勵,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掌理全國性政策、法規與督導;鄉(鎮、市)主管機關協助執行轄區事務,非核許權責機關。
對於喪家在網路上詢價的行為,喪禮服務人員應如何看待? 1. 當成喪家的權益來看 2. 認為喪家故意找麻煩 3. 認為喪家不信任自己 4. 認為這是消費者個人的習慣所致。
答案:(1) 當成喪家的權益來看
解析:喪家在網路上詢價,是消費者為了解服務內容與價格、避免資訊不對稱而做的比價行為,屬於消費者知的權利,也是家屬應有的權益。喪禮服務人員應以公開、透明的價目與服務說明回應,把詢價視為建立信任、說明專業的機會,而非質疑家屬動機。若將詢價解讀為找麻煩、不信任或純屬個人習慣,容易產生對立,反而失去服務契機。因此正確態度是把它當成喪家的權益來看待。
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未取得禮儀師資格者,可否執行該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各款之 業務? 1. 絕對不可以 2. 可以,但不得以禮儀師名義執行 3. 經主管機關核准才可以 4. 僅得執行部分業務。
答案:(2) 可以,但不得以禮儀師名義執行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6條,禮儀師業務包括殯葬禮儀規劃諮詢、會場規劃設計、喪葬文書指導、司儀、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等;同條明定未取得禮儀師資格者,不得以禮儀師名義執行該等業務。也就是說,未具資格者仍可從事相關殯葬服務,但不得冒用「禮儀師」名義,故選2;並非絕對禁止,也不是須經主管機關個案核准。
遺體若出現黃疸現象的疾病是: 1. A 型肝炎 2. 梅毒 3. 愛滋病 4. 肺結核。
答案:(1) A 型肝炎
解析:黃疸是因血液中膽紅素升高,造成鞏膜與皮膚泛黃,常見於肝細胞受損或膽道阻塞。A型肝炎為病毒感染肝臟,急性期可出現食慾不振、倦怠、茶色尿及黃疸,因此遺體可能呈現黃疸現象。梅毒、愛滋病與肺結核的典型表現分別為皮膚黏膜病灶、免疫功能低下與呼吸道症狀,並非以黃疸為主要或代表性疾病。故本題選A型肝炎。
就傳統禮俗而言,為亡者淨身所用的載具是具有何種性質的載具? 1. 永久性 2. 經常性 3. 臨時性 4. 開創性。
答案:(3) 臨時性
解析:傳統禮俗中為亡者淨身,多在床邊或廳堂臨時架設淨身床、擔架或水盆等器具,使用完畢即收起、丟棄或隨遺體處理,並不重複長期使用,也不具備固定設施的性質,因此屬於臨時性載具。永久性、經常性都指可長期反覆使用的固定設備;開創性與載具的耐用程度無關。淨身重在潔淨與恭敬,器具以便利、衛生、可即時架設為考量。
有關依法應行遷葬之墳墓之敘述以下何者是錯誤? 1. 應以書面通知墓主及在墳墓前樹立標誌 2. 應發給遷葬補償費或遷葬救濟金 3. 直轄市、縣( 市)、鄉( 鎮、市) 主管機關應於遷葬前先行公告 4. 墓主屆期未遷葬者,無論是否因特殊情形提出申請,均視同無主墳墓。
答案:(4) 墓主屆期未遷葬者,無論是否因特殊情形提出申請,均視同無主墳墓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應行遷葬之墳墓,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墓主,並在墳墓前樹立標誌,遷葬前應先行公告,並發給遷葬補償費或遷葬救濟金。墓主屆期未遷葬者,若因特殊情形仍可提出申請展延,並非一律視同無主墳墓;須經查明、公告等程序才能認定。因此「無論是否因特殊情形提出申請,均視同無主墳墓」的說法錯誤,本題選錯誤者。
對無名屍的處理,喪禮服務人員應採取何種態度? 1. 當成作功德 2. 給予應有的尊重 3. 當成倒楣的差事 4. 當成一種社會回饋。
答案:(2) 給予應有的尊重
解析:無名屍雖無家屬出面治喪,仍是逝去的生命,喪禮服務人員應以對待一般亡者的標準,給予應有的尊重與尊嚴,依規定妥善收殮、安置與處理,並配合主管機關或檢警程序。作功德、社會回饋雖出於善意,但屬個人動機,不宜作為處理無名屍的基本態度;視為倒楣差事更違反殯葬服務的倫理。尊重亡者、維護其尊嚴,才是專業素養的核心。
有關殯葬服務業就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與消費者訂定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1. 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無請求權 2. 書面契約之格式、內容,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3. 不得於契約訂定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 4. 應訂定書面契約。
答案:(2) 書面契約之格式、內容,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9條,殯葬服務業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無請求權,且不得於契約簽訂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書面契約之格式、內容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下列對於「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1. 基金用途,係支應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 骸) 存放設施重大事故發生或經營不善致無法正常營運時之修護、管理等費用 2. 殯葬設施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墓主及存放者總人數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3. 由殯葬設施基金管理委員會,依信託本旨設立公益信託 4. 為有效管理基金,應由設施經營業者成立殯葬設施基金管理委員會。
答案:(1) 基金用途,係支應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 骸) 存放設施重大事故發生或經營不善致無法正常營運時之修護、管理等費用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應設置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用以支應設施發生重大事故或經營不善致無法正常營運時之修護、管理等費用,故第1項正確。該基金以專戶儲存方式管理,並非依信託本旨設立公益信託;管理委員會的組成須有墓主及存放者代表參與,不是由設施經營業者單方成立,故其餘選項敘述不符規定。
無子有女者,其骨灰罐銘文下款應刻 1. 外甥 2. 義子 3. 孝女 4. 孝侄 ○○奉祀。
答案:(3) 孝女
解析:骨灰罐銘文的下款,由奉祀的子孫具名,以示傳承與祭祀。無子而有女者,女兒即為直系卑親屬,下款應刻「孝女○○奉祀」。外甥屬旁系親屬之子女,義子為收養或認領以外之義結關係,孝侄則是兄弟之子,三者皆非亡者直系卑親屬,不宜列為主要奉祀人。銘文體例講究血緣與倫理次序,故選孝女。
以下那句話是對喪親者表達同理心時應該說的話? 1. 「現在的你一定思緒很亂,甚至是有不真實的感覺,這都是正常的」 2. 「你要當個堅強的大哥,才不會讓在天國的母親替你們擔心」 3. 「人死不能復生,請節哀」 4. 「雖然女兒過世了,但至少你還有一個兒子」。
答案:(1) 「現在的你一定思緒很亂,甚至是有不真實的感覺,這都是正常的」
解析:同理心是理解並接納喪親者當下的處境與情緒,讓對方感到被聽見、被允許悲傷。第1句描述思緒混亂、不真實感等哀傷反應,並告知這是正常現象,具有接納與正常化作用,最符合同理回應。要求當堅強的大哥、以「人死不能復生,請節哀」勸阻情緒,或以「至少還有一個兒子」比較傷痛,都可能讓喪親者覺得被否定、被說教,反而形成二度傷害。
有關防止殯葬業惡性競爭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之遺體,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下列何者 為錯誤? 1. 非依規定或未經家屬同意,自行運送屍體者,僅得請求運費 2. 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程序完結後,應即通知轄區或較近之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 3. 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程序完結後,經家屬認領,得自行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承攬服務 4. 公立殯儀館接獲憲警人員通知後,應自行或委託殯葬服務業運送屍體至殯儀館後,依相關規定處理。
答案:(1) 非依規定或未經家屬同意,自行運送屍體者,僅得請求運費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非依規定或未經家屬同意而自行運送屍體者,不得請求任何費用,所以「僅得請求運費」是錯誤敘述。其餘各項均正確:憲警人員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屍體,程序完結後應即通知轄區或較近的公立殯儀館辦理運送;家屬認領後得自行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承攬;公立殯儀館接獲通知後應自行或委託殯葬服務業運送,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 條規定,應如何處 罰? 1. 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2. 無按次處罰之規定 3. 先要求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處新臺幣1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4. 最高得處新台幣300 萬元罰鍰。
答案:(1) 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按次處罰。選項1完整對應法條處罰標準;選項2錯誤,法條明定有按次處罰;選項3金額錯誤(為第63條一般違規罰鍰);選項4金額錯誤(為第73條第2項違反停業命令之罰鍰)。
下列何者對樹葬或移動式火化設施之敘述有誤? 1. 移動式火化設施可組裝於車、船等交通工 具上 2. 移動式火化設施,乃用於火化骨灰之設施 3. 於公墓內將骨灰藏納土中,再植花樹於上乃樹葬之安葬方式之一 4. 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乃樹葬之安葬方式之一。
答案:(2) 移動式火化設施,乃用於火化骨灰之設施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3條定義:移動式火化設施係指「用於火化屍體或骨骸之設施」,非火化骨灰。骨灰已為火化後產物,無需再火化。選項1正確,條例授權子法規定可組裝於車、船等交通工具;選項3、4均為樹葬合法安葬方式(土葬骨灰植花樹、樹木根部埋藏骨灰)。
煮沸消毒法的溫度至少需多少度以上? 1. 80 °C 2. 150 °C 3. 100 °C 4. 50 °C。
答案:(3) 100 °C
解析:煮沸消毒法係利用100°C(標準大氣壓下水沸點)沸水蒸煮15-30分鐘殺滅病原微生物,屬濕熱滅菌基本方式。選項1(80°C)為巴氏滅菌溫度;選項2(150°C)為乾熱滅菌或高壓蒸汽滅菌溫度;選項4(50°C)僅屬熱水清洗溫度,無消毒效力。
如果亡者是沒有親人的獨居老人,喪禮服務人員應如何對待? 1. 依喪禮服務人員人格特質而定 2. 看所花費用而定 3. 隨便辦理 4. 設法了解亡者狀況再決定。
答案:(4) 設法了解亡者狀況再決定
解析:喪禮服務人員應秉持專業倫理與人道關懷,對無親屬獨居老人亡者,首要任務是設法查明亡者身分、生前意願、宗教信仰、遺產狀況及是否有遺囑或預立醫療決定,再依法協助辦理喪葬事宜(如通知民政單位、申請公益安葬等)。選項1、2、3均違反專業服務準則與社會工作倫理。
向喪家去悼祭亡者稱為: 1. 奠 2. 弔 3. 大孝 4. 至孝。
答案:(2) 弔
解析:傳統禮制區分:弔(diào)指親自往喪家弔唁、慰問生者;奠(diàn)指致送祭品、祭金至靈前祭奠亡者。題目詢問「向喪家去悼祭亡者」之行為,重點在「往喪家」慰問生者並悼念亡者,屬弔的範疇。大孝、至孝為孝道稱謂,非禮儀動作名稱。
有關火化場之敘述以下何者是錯誤? 1. 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是火化場應有設施 2. 火化場不得火化未經核發火化許可證明之屍體 3. 火化場係指供火化屍體或骨骸之場所 4. 鄉( 鎮、市) 主管機關不得設置火化場。
答案:(4) 鄉( 鎮、市) 主管機關不得設置火化場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18條:鄉(鎮、市)主管機關得設置火化場,並非不得設置。選項1正確,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為火化場必備(第19條);選項2正確,火化必須憑火化許可證明(第20條);選項3正確,火化場定義為供火化屍體或骨骸之場所(第3條)。
下列對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敘述何者有誤? 1. 與信託業簽訂信託契約時,應以確保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得以履行、維護企業經營者權益為意旨 2. 殯葬禮儀服務業應將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費用,按月逐筆結算造冊後,於次月底前交付信託業管理 3. 殯葬管理條例第51 條第1項所稱費用,指消費者依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所支付之一切對價 4. 指當事人約定於一方或其約定之人死亡後,由他方提供殯葬服務之契約。
答案:(1) 與信託業簽訂信託契約時,應以確保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得以履行、維護企業經營者權益為意旨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1條第2項:殯葬禮儀服務業與信託業簽訂信託契約,應以「確保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得以履行、維護消費者權益」為意旨。選項1錯誤將「消費者權益」寫成「企業經營者權益」。選項2正確描述按月結算交付信託業管理;選項3正確定義第51條第1項費用範圍;選項4正確定義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性質。
下列對殯葬設施之設置、擴充、增建或改建之敘述,何者有誤? 1. 向殯葬設施土地面積最大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受理機關並應通知其他相關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會同審查 2. 其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辦理者,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3. 殯葬設施土地跨越直轄市、縣( 市) 行政區域者,應向該殯葬設施土地面積最大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4. 應備具相關文件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
答案:(4) 應備具相關文件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13條:殯葬設施設置、擴充、增建或改建,應備具相關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而非「備查」。備查僅適用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辦理者,需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13條第2項)。選項1、2、3均正確描述跨區審查、備查及申請機關規定。
按殯葬管理條例第35 條規定,私立公墓、骨灰( 骸) 存放設施經營者向墓主及存放者收取之管 理費,應設立專戶並專款專用。下列何者非該專戶專款專用之用途? 1. 維護設施安全、整潔 2. 舉辦祭祀活動 3. 內部行政管理( 含設施人事費用) 4. 投資或借貸。
答案:(4) 投資或借貸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35條第2項規定,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收取之管理費,應設立專戶並專款專用,其用途限於維護設施安全、整潔、舉辦祭祀活動及內部行政管理(含設施人事費用)等。選項4「投資或借貸」明顯非屬專款專用之合法用途,屬於資金挪用範疇,違反專戶專用之立法本旨。
遺體化妝時,粉底色調中,可使臉部看起來較削瘦,且有收縮感的是: 1. 暗色 2. 基本色 3. 白色 4. 明色。
答案:(1) 暗色
解析:遺體化妝色彩學原理中,暗色(深色)具有後退、收縮視覺效果,能使臉部輪廓看起來較削瘦;明色(淺色)則有前進、膨脹效果,會使臉部顯得豐滿。基本色為膚色基調,白色屬極明色,兩者均無收縮修容功能。
遺體化妝時,眉尾下垂則會顯得: 1. 柔美 2. 憂傷 3. 剛毅 4. 立體。
答案:(2) 憂傷
解析:遺體化妝眉型設計中,眉尾上揚給人精神、剛毅之感;眉尾平直顯自然、平和;眉尾下垂則會拉長臉部視覺比例,使神情顯得憂傷、哀愁、缺乏生氣,適合營造莊嚴哀悼氛圍,但需注意幅度避免過度誇張。
就傳統禮俗而言,封釘儀式中男性亡者的點釘動作要從何處開始? 1. 亡者左腿 2. 亡者右腿 3. 亡者右肩 4. 亡者左肩。
答案:(4) 亡者左肩
解析:傳統封釘儀式(入殮蓋棺釘棺)遵循「男左女右」及「由上而下、由左而右」原則。男性亡者點釘(起釘)動作從棺蓋左上角對應「左肩」位置開始,依序向右、向下進行。選項 3 右肩為女性亡者起釘位置;選項 1、2 腿部非起釘部位。
就宗教觀點而言,歸真是屬於下列何種宗教的說法? 1. 天主教 2. 猶太教 3. 伊斯蘭教 4. 基督教。
答案:(3) 伊斯蘭教
依現在的性別平權觀念來看,點主儀式背負神主牌的人選可以家屬自行協商,但就傳統禮俗 而言,背負神主牌的人是誰? 1. 次女 2. 長子 3. 長女 4. 次子。
答案:(2) 長子
解析:傳統禮俗中,神主牌(靈位)代表家族香火傳承,點主、背負神主牌的重責大任傳統上由「長子」擔任(長子繫統、長孫主祀)。現代性別平權觀念下,家屬可協商由女兒、次子或其他親屬擔任,打破父系長子獨尊傳統,但題目詢問傳統習俗,答案為長子。
下列對殯葬設施使用年限敘述何者有誤? 1. 無遺族或遺族不處理者,由殯葬設施設置者存放於骨灰( 骸) 存放設施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之 2. 直轄市、縣( 市) 或鄉( 鎮、市) 主管機關得經同級立法機關議決,規定公墓墓基及骨灰( 骸) 存放設施之使用年限 3. 埋葬屍體之墓基使用年限屆滿時,應通知遺族撿骨存放於骨灰( 骸) 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之 4. 埋藏骨灰之墓基及骨灰( 骸) 存放設施使用年限屆滿時,應由遺族依規定之骨灰拋灑、植存或其他方式處理。
答案:(1) 無遺族或遺族不處理者,由殯葬設施設置者存放於骨灰( 骸) 存放設施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之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無遺族或遺族不處理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非殯葬設施設置者)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之。選項 2、3、4 均引用條例第 28、30、31 條規定,內容正確。
當家屬有錢時,喪禮服務人員可以: 1. 按照家屬要求提供較豪華的服務 2. 規勸家屬接受較合宜的服務 3. 利用機會要家屬添加服務 4. 故意提供較低廉的服務。
答案:(2) 規勸家屬接受較合宜的服務
解析:喪禮服務人員應秉持專業倫理與誠信原則,不得因家屬經濟狀況而推銷高價服務(選項1、3)或提供劣質服務(選項4)。正確做法是尊重家屬意願,並以專業知識規勸家屬選擇符合亡者身分、家屬負擔能力且合法合規的服務方案,避免鋪張浪費或糾紛。
喪禮中「灑聖水」是哪一種信仰的特點? 1. 佛教 2. 天主教 3. 道教 4. 基督教。
答案:(2) 天主教
解析:「灑聖水」是天主教喪禮儀式的核心特點之一。神父於進堂禮、終結禮或下葬時,以聖水灑於棺木或遺體上,象徵洗淨罪汙、回憶受洗恩寵、祈求亡者靈魂蒙天主憐憫進入永生。佛教多誦經念佛、灑淨水(非聖水);道教有灑茶水、米茶淨壇;基督教(新教)較少用聖水,重誦讀聖經、祈禱、讚美詩。
就傳統禮俗而言,人死亡的理想地點是在哪裡? 1. 廚房 2. 寢室 3. 正廳 4. 書房。
答案:(3) 正廳
解析:傳統禮俗認為人生在床(寢室),死亦宜在正廳(大廳/客廳),象徵「生有所依,死有所歸」,且正廳空間寬敞、正對大門,便於安放靈柩、舉辦喪禮儀式及親友弔唁。選項 2 寢室為生者休息空間,忌諱死亡;選項 1 廚房屬火氣重;選項 4 書房非主要禮儀空間。
直轄市、縣( 市) 或鄉( 鎮、市) 主管機關對其公立公墓內或其他公有土地上之無主墳墓,得經公 告多少時間確認後,予以起掘為必要處理後,火化或存放於骨灰( 骸) 存放設施? 1. 1 個月 2. 3 個月 3. 1 年 4. 6 個月。
答案:(2) 3 個月
解析:依《殯葬管理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對公立公墓或公有土地上之無主墳墓,得經公告3個月期滿無人認領者,予以起掘為必要處理後,火化或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公告期間為3個月,非1個月、6個月或1年。
移除亡者的尿布及糞便,應丟入: 1. 垃圾袋 2. 垃圾桶 3. 待消毒袋 4. 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袋。
答案:(4) 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袋
解析:遺體照護過程中移除之尿布、糞便等帶有體液、排泄物之廢棄物,屬感染性醫療廢棄物(依《醫療廢棄物管理辦法》歸類),應置於黃色專用「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袋」(標示生物危害標誌),交由合法清理機構處理,不得混入一般垃圾袋、垃圾桶或待消毒袋,以防疫情傳播與環境汙染。
公墓之墓道,分墓區間道及墓區內步道,其寬度分別不得小於多少公尺? 1. 6 公尺及3 公尺 2. 4 公尺及2 公尺 3. 4 公尺及1 . 5 公尺 4. 2 公尺及1 公尺。
答案:(3) 4 公尺及1 . 5 公尺
遺體美容從業人員為亡者化妝前,最好的工作原則是: 1. 依當時心情而定 2. 模仿流行 3. 個人喜好 4. 與家屬充分溝通。
答案:(4) 與家屬充分溝通
解析:遺體美容(屍體化妝)屬個人化服務,核心原則為「尊重亡者生前形象與家屬意願」。從業人員應與家屬充分溝通,了解亡者生前妝容習慣、膚色、氣質及家屬期待,據以設計妝容,使亡者呈現安詳自然狀態。依個人喜好、模仿流行或隨心情操作皆不專業,易造成家屬遺憾與糾紛。
客曰:桂苑寒生、奇花早萎,是慰問何種喪家時應對之詞? 1. 慰喪孫 2. 慰喪子 3. 慰喪姐妹 4. 慰喪弟兄。
答案:(2) 慰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