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法之法源?
A. 憲法法庭之判決
B. 行政法院座談會之決議
C. 條約
D. 自治規章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法法源分成文與不成文法源。憲法法庭判決依憲法訴訟法對全國各機關及人民有拘束力,屬法源;經批准之條約位階同於法律,亦為法源;自治規章包括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是地方行政的規範依據。行政法院座談會決議,只是法官間就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所得的結論,目的在統一法律見解,未經法律授權,不拘束法院與人民,僅供參考,因此非屬行政法法源。故選B。
關於私經濟行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經濟部水利署委請民間業者裝設水位測量感應器,屬於私經濟行政
B. 臺北市市場處出租公有攤位予攤商,屬於私經濟行政
C. 財政部公開標售國有土地之地上權,收取權利金,屬於私經濟行政
D. 環境部對業者課徵回收清除處理費,屬於私經濟行政
參考解答
- 答案:D. 環境部對業者課徵回收清除處理費,屬於私經濟行政
解析:私經濟行政是國家立於私法主體地位所為的行為,包括行政輔助(採購)、行政營利與財產管理。委請民間業者裝設水位感應器屬勞務採購;出租公有攤位、標售地上權收取權利金,均屬財產管理,皆為私經濟行政。課徵回收清除處理費,是依廢棄物清理法以公權力課予業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屬公權力行政(行政處分),不因名稱含「費」而變成私法關係,故 D 為錯誤敘述。
有關依法行政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法律優位原則又稱消極依法行政原則
B. 法律保留原則又稱積極依法行政原則
C. 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構成要件,得以施行細則定之
D. 干預行政行為,須有法律規定或授權方得為之
參考解答
- 答案:C. 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構成要件,得以施行細則定之
解析:C錯誤。依法行政原則下,處罰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須符合「處罰法定主義」與法律保留原則:處罰之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均應由法律或經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明定,不得以行政機關訂定之施行細則創設或增加處罰要件。A、B正確:法律優位指行政命令不得牴觸法律,稱消極依法行政;法律保留指干預人民權利須有法律依據,稱積極依法行政。D正確:干預行政須有法律規定或授權方得為之。故C為錯誤選項。
關於行政裁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行政機關對法律效果之選擇屬於行政裁量
B. 法院原則上尊重行政裁量之決定
C. 行政裁量區分為決定裁量與選擇裁量
D. 行政裁量並無違法問題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裁量係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在法律構成要件該當時,就法律效果之選擇享有判斷餘地,故A正確;基於權力分立與專業判斷,法院原則上尊重裁量決定,僅審查有無裁量瑕疵,故B正確。學理上常將裁量區分為決定裁量(是否作成處分)與選擇裁量(作成何種處分),故C正確。裁量並非毫無界限,如有裁量逾越、裁量濫用(含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不當聯結禁止)或裁量怠惰,均屬違法,得撤銷,故D稱「並無違法問題」錯誤。
下列何者並不具有公課的性質?
A. 租稅
B. 規費
C. 罰鍰
D. 社會保險費
參考解答
解析:公課指國家基於公法上權力單方面徵收之金錢給付,包含稅賦(租稅)、費用(規費)及特別課徵(如工程受益費)。罰鍰(C)屬行政罰,目的在制裁違法行為、確保行政秩序,非為取得公共收入而徵收,不具公課性質。社會保險費(D)雖屬公法上給付,學理上常歸類為社會保險分擔金,但在廣義公課分類中常被納入特別負擔或費用範疇,具公課性質。
下列何種情形不發生具體之行政法律關係?
A. 主管機關命營業人停止營業
B. 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之管收
C. 人民向主管機關申請專利權
D. 立法院制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參考解答
解析:具體行政法律關係須有特定行政主體與特定相對人間發生具體權利義務。A 主管機關命營業人停止營業,屬具體行政處分,雙方發生關係;B 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實施管收,屬行政強制執行措施,亦生具體關係;C 人民申請專利權,主管機關負有依法審查之法定作為義務,申請人並有權利地位,亦成立具體關係。D 立法院制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係立法機關從事抽象法規之制定活動,形成一般、抽象之法規範,且立法院非行政機關,不與特定人發生具體行政法律關係,故選 D。
依行政法人法規定,有關行政法人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所設置
B. 地方政府依法不得設置行政法人
C. 行政法人係依法律設置的公法人
D. 行政法人須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
參考解答
解析:依行政法人法第2條,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故 A、C 正確;同法第3條明定設置須具專業需求或強化成本效益等要件,D 正確。B 稱地方政府依法不得設置行政法人,與法不符:行政法人法修正後,直轄市、縣(市)政府亦得依法設置行政法人,故「不得設置」之敘述錯誤。本題問何者錯誤,故選 B。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自治團體係屬於下列何種行政主體?
A. 私法人
B. 公法人
C. 行政法人
D. 公法財團法人
參考解答
解析:依地方制度法第1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法人,具公法人地位,屬地方自治團體,為公法人性質之行政主體,故選 B。A 私法人係民法上組織,非地方自治團體;C 行政法人係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依行政法人法設立之公法人,與地方自治團體係不同類型;D 公法財團法人亦非地方制度法所定之地方自治團體。地方自治團體基於憲法與地方制度法享有自治權,性質上為公法人。
關於獨立機關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其合議制成員屬專任者,由一級機關首長任命之
B. 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其合議制成員屬專任者,應依政黨比例代表任命之
C. 相當三級獨立機關之合議制成員,由一級機關首長任命之
D. 相當三級獨立機關之合議制成員,應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參考解答
- 答案:C. 相當三級獨立機關之合議制成員,由一級機關首長任命之
關於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僅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得撤銷該行政處分
B. 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發生效力
C. 一般處分除另訂不同日期者外,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
D. 行政處分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無效
參考解答
- 答案:A.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僅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得撤銷該行政處分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A稱僅上級機關得撤銷,漏未包括原處分機關,敘述錯誤。B依同法第110條第1項,書面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生效。C依第110條第2項,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生效,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D依第111條,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無效。故選A。
關於機關權限及管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上級機關依法規將特定事項委由所屬下級機關執行,稱為權限委託
B. 權限委任會造成機關管轄權移轉之效果
C. 行政機關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之,稱為權限委任
D. 不服受委任機關辦理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向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參考解答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5條,有隸屬關係之上級機關將權限一部分委由下級機關執行,稱為權限委任,會發生管轄權移轉,受任機關以自己名義作成處分並自負其責,故B正確,A誤稱為委託。不相隸屬機關間之權限移轉則稱權限委託,C誤稱為委任。訴願管轄方面,訴願法第8條規定委任事件應向受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第7條則規定受託事件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D混淆二者。故選B。
同一事件,當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亦即發生管轄競合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應優先由各機關協議定之
B. 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C. 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行政院決定之
D. 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行政院決定之
參考解答
- 答案:B. 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3條,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故A稱應優先由各機關協議,並非第一順位。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B正確。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定之,C誤為由行政院決定。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D亦誤為由行政院決定。故選B。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
A. 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
B. 行政院政務委員
C. 公務人員三級考試一般行政錄取,參加基礎訓練之學員
D. 私立科技大學改制為國立時,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參考解答
解析:公務人員保障法保障者,為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屬常任文官;政務人員之進退與權益另依政務人員相關法制處理,不適用保障法,故行政院政務委員非保障對象。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以及學校改隸時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均為該法明定準用之人員,仍受其救濟程序保障。故選B。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務員認為該命令違法時,應負報告義務
B. 公務員進行報告後,長官仍認為該命令未違法,並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仍應服從之
C. 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後,即使該命令違反刑事法律規定,公務員亦應服從之
D. 公務員請求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遭拒後,即視為命令已撤回
參考解答
- 答案:C. 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後,即使該命令違反刑事法律規定,公務員亦應服從之
解析:依公務員服務法第3條,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命令有服從義務,認為違法時應負報告義務,A正確;長官認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即應服從,因此所生責任由該長官負擔,B正確。但命令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義務,C稱縱違反刑事法律亦須服從,明顯錯誤。長官拒絕以書面署名下達時,視為撤回該命令,D正確。故選C。
下列何者屬於公務人員懲處之種類?
A. 休職
B. 免職
C. 撤職
D. 降級
參考解答
解析:公務人員的「懲處」與「懲戒」是兩套不同制度。懲處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由機關首長為之,種類為申誡、記過、記大過,情節重大者一次記二大過免職,因此免職屬考績法上的懲處。休職、撤職、降級則是公務員懲戒法所定的懲戒處分,須由懲戒法院以判決作成,不是機關首長可逕行發布的懲處。本題問「懲處」,只有免職落在考績法體系,其餘三者均屬懲戒處分,故選 B。
不服下列何種行為應適用公務人員申訴之程序?
A. 機關評定試用人員成績不合格
B. 長官對下屬之曠職核定
C. 機關對下屬不予敘獎
D. 長官核定出差
參考解答
解析:正確答案為 D(長官核定出差)。公務人員申訴程序所保障者,多為公務員身分、權益或因機關處分而受影響之具體權利。長官核定出差屬於人事管理上一般性之派遣、差勤核定行為,通常不直接剝奪公務員法上之既得權利或構成得提起申訴之具體處分。A(評定試用人員成績不合格)可能影響任用資格,B(曠職核定)涉及勤惰認定與相關責任,C(不予敘獎)則可能涉及獎勵權益,均較可能與公務人員權益相關而適用申訴程序。
關於公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共用公物係指直接供一般民眾通常利用之物
B. 國家使用地方自治團體之土地,須為徵收補償
C. 針對公有土地,可依民法時效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權
D. 私人所有之土地,不得成為公物
參考解答
- 答案:A. 公共用公物係指直接供一般民眾通常利用之物
解析:公物依使用目的分為公共用公物、公務用公物與營造物用公物。公共用公物係直接供一般人民使用之物,如道路、公園、廣場,故 A 正確。國家使用地方自治團體土地,可依國有財產法等撥用制度處理,不以徵收補償為必要,B 錯誤。公有土地不得為民法時效取得之客體,C 錯誤。私人土地亦可因公用地役關係或設定而形成公物,例如既成道路,D 錯誤。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
A. 國家發展委員會
B.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
C. 公平交易委員會
D. 考試院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2項所稱行政機關,指代表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均有組織法依據(公平會並為獨立機關),考試院為憲法機關,就考銓事項亦居於行政機關地位。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僅為行政院內部之任務編組,無單獨法定地位,不得以自己名義對外作成行政行為,故非行政機關,答案為 B。
關於法規命令之訂定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雖無法律授權,亦得由機關長官訂定、發布法規命令
B. 法規命令訂定專屬行政機關職權,一般人民團體不得提議
C. 雖無急迫情事但為行政效率,法規命令草案無須公告徵求意見
D. 數機關會同訂定法規命令經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核定後,應會銜發布
參考解答
- 答案:D. 數機關會同訂定法規命令經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核定後,應會銜發布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50條,法規命令須有法律明確授權,A 錯誤。第152條明定人民或團體得向行政機關提議訂定法規命令,B 錯誤。第154條規定,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者外,應將草案公告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徵求意見,C 以行政效率為由省略公告,於法無據。數機關會同訂定法規命令者,依第157條應會銜發布;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核定者,於核定後發布,故 D 正確。
關於行政規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行政規則得直接對外發生效力
B. 行政機關訂定裁量基準,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
C. 行政規則由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不須經法律授權
D. 行政規則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及屬官之效力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規則原則上只有內部效力,拘束訂定機關、下級機關及屬官(行政程序法第161條),並不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僅透過行政自我拘束與平等原則間接影響人民,故 A 稱「得直接對外發生效力」錯誤。行政規則由機關依職權訂定,不須法律授權;裁量基準依第160條第2項應由首長簽署並登載政府公報發布。B、C、D 均為正確敘述,本題選錯誤者,答案為 A。
關於行政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選舉後為當選之公告,其性質係對選舉結果所為之確認,故該公告為確認處分
B. 依實務見解,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開具之舉發通知,係為暫時性之行政處分
C. 基於行政處分之完整性,行政處分只要有一部分無效之情形,該行政處分當然全部無效
D. 附廢止保留之行政處分,除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外,於行政機關廢止該行政處分時,人民不得請求信賴保護之損失補償
參考解答
- 答案:C. 基於行政處分之完整性,行政處分只要有一部分無效之情形,該行政處分當然全部無效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12條明定,行政處分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僅於除去該部分後不能成立時,才全部無效。故 C 稱「一部分無效即當然全部無效」錯誤。中選會當選公告屬確認處分;交通違規舉發通知,實務上有認其為暫時性行政處分;附廢止保留之授益處分,依第123條第2款廢止,依第126條僅第4款、第5款情形才須補償,故 D 正確。
關於行政處分無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B. 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C. 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D. 有誤寫誤算之錯誤者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明定行政處分無效之事由,包括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內容違背公序良俗、未經授權而違背專屬管轄或缺乏事務權限,以及其他具有重大明顯瑕疵者。A、B、C分別對應其中之情形,均屬無效。D所稱誤寫、誤算屬處分內容之顯然錯誤,依同法第101條,處分機關得隨時更正,並不因此無效,故為錯誤之敘述。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之附款?
A. 甲申請於某地經營觀光旅館,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並附記:夜間經營產生之噪音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值
B. 乙公司申請與他公司為聯合行為,主管機關作成許可處分,並附記:限期1 年
C. 丙申請於某地設置化學工廠,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並附記:工廠於0 時至上午6 時不得操作
D. 丁申請於某地經營餐廳,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並附記:將來有必要時,得命其加裝防止噪音之設備
參考解答
- 答案:A. 甲申請於某地經營觀光旅館,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並附記:夜間經營產生之噪音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值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行政處分之附款限於期限、條件、負擔、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五種。B「限期1年」屬期限;C「0時至6時不得操作」係在許可之外附加額外義務,屬負擔;D「將來有必要時得命加裝設備」屬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A僅重申夜間噪音不得超過法定標準,係提醒既有法規義務,未增加新的規制內容,不構成負擔,故非附款。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新冠肺炎之全球大流行,發布下列公告:「於醫院服務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禁止前往公告之行政行為性質為何?
A. 行政規則
B. 行政契約
C. 行政指導
D. 行政處分
參考解答
解析:該公告禁止於醫院服務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前往公告地區,相對人雖未逐一指名,但依公告內容可得確定其範圍,屬對人之一般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2項,一般處分亦屬行政處分,對外直接發生禁止之法律效果,人民如有不服,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救濟。其並非抽象一般之規範(行政規則),也非雙方合意之行政契約,更非不具拘束力之勸導(行政指導)。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
A. 公立國民小學與廠商締結之工程採購契約
B.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
C. 主管機關委託民間車廠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契約
D. 公立學校與教師締結之聘任契約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契約係以公法上法律關係為標的之契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主管機關委託民間車廠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公立學校與教師之聘任契約,均涉及公法上權利義務,實務上認屬行政契約。A公立國民小學與廠商締結之工程採購契約,依政府採購法係私法上承攬契約,履約爭議循民事訴訟途徑解決,不屬行政契約。
關於行政程序法規定之公法上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原則上因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 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C.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原則上因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參考解答
- 答案:C.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原則上因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31條,公法上之請求權,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請求權人為人民時,則因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故C所述「人民亦為5年」錯誤。同條並明定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故D正確;時效亦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B正確。A之敘述符合行政機關5年時效之規定。
關於行政指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得對不特定人為之
B. 係為實現特定行政目的
C. 不具有法律上強制力
D. 得促請被指導之人不作為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行政指導係行政機關於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故B「為實現特定行政目的」、C「不具法律上強制力」、D「得促請不作為」均屬正確。行政指導之對象須為特定人,A稱得對不特定人為之,與要件不符,為錯誤敘述。
下列何者非屬裁罰性不利處分?
A. 甲違規停車,收到裁處新臺幣1,200 元之罰鍰通知單
B. 乙欠稅達新臺幣1,500 萬元,收到限制出境之通知單
C. 丙因酒後駕車,遭當場吊扣駕駛執照1 年
D. 丁雇主因終止勞動契約而未發給勞工資遣費,遭主管機關公布其姓名
參考解答
- 答案:B. 乙欠稅達新臺幣1,500 萬元,收到限制出境之通知單
解析:裁罰性不利處分即行政罰法第2條所定之裁罰種類,包括限制或禁止行為(罰鍰、吊扣證照)、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影響名譽(公布姓名或名稱)及警告性處分。A罰鍰、C吊扣駕照、D公布雇主姓名均具制裁性。B欠稅達一定金額而限制出境,係為保全稅捐債權、確保稅收所設之保全措施,目的不在制裁違章行為,故非裁罰性不利處分。
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之甲,命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並實施管制或隔離。該行政措施之法律性質為何?
A. 行政處分
B. 對物之一般處分
C. 行政命令
D. 觀念通知
參考解答
解析: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對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之甲,命其遷入指定處所檢查並實施管制或隔離,係就具體事件對特定人所為、具規制效力之單方行政行為,屬行政處分。相對人已特定,故非對物之一般處分;其內容具體而非抽象,非行政命令;並直接發生遷入、檢查、隔離之法律效果,非僅傳達事實之觀念通知。甲如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依行政罰法規定,甲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應受處罰,依當時法律得處罰鍰3,000 至6,000 元,行政機關於為得處罰鍰1,000 至3,000 元。行政機關之第二次裁處時,應如何適用法律?
A. 以第一次裁處時之法律為基準,且不得為更不利益之罰鍰
B. 以第一次裁處時之法律為基準,於法定裁量範圍內重為裁量
C. 以第二次裁處時之法律為基準,且不得為最高額度之罰鍰
D. 以第二次裁處時之法律為基準,於法定裁量範圍內重為裁量
參考解答
- 答案:D. 以第二次裁處時之法律為基準,於法定裁量範圍內重為裁量
解析:正確答案為 D(以第二次裁處時之法律為基準,於法定裁量範圍內重為裁量)。依行政罰法之相關原則,行政機關就同一違規行為為裁處時,若裁處程序尚未終結而法律已變更,原則上應以裁處時有效之法律為依據。題幹所示情形可理解為法定罰鍰範圍由較高(3,000至6,000元)調整為較低(1,000至3,000元),屬對行為人較有利之變更。此時應適用第二次裁處時之現行法定範圍,並於該範圍內重新為裁量。A、B 仍以舊法為基準不符現行裁處時點之適用原則,C 僅限縮最高額並非完整說明。
依行政罰法規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作成之扣留決定,相對人不服時,應向何機關聲明異議?
A. 衛生福利部
B.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C. 高等行政法院
D. 行政院
參考解答
解析:B正確。行政罰法關於物之保全措施(含扣留)設有聲明異議程序,規定利害關係人不服扣留處分者,應向「為該扣留處分之機關」聲明異議,由該機關重新審查,而非逕向上級機關或行政法院為之。本題扣留決定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作成,故應向該署(選B)聲明異議。A為其上級機關,C為行政法院(須先經訴願、行政訴訟),D為最高行政機關,均非法定聲明異議機關。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
A. 自行拆除違建
B. 繳納罰鍰
C. 參加道安講習
D. 公司提交帳冊接受主管機關檢查
參考解答
解析:B為非屬者。行政執行法所定「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第三章)係針對依法令或行政處分負有特定作為或不作為義務而設,例如自行拆除違建(A)、參加道安講習(C)、提交帳冊供檢查(D)均屬行為義務。至於繳納罰鍰,性質上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歸由同法第二章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如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規範,並非行為或不行為義務。故B非屬。
關於即時強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
B. 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
C.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D. 即時強制行為之對人管束,得視情況延長至48 小時
參考解答
- 答案:D. 即時強制行為之對人管束,得視情況延長至48 小時
解析:D錯誤。即時強制係行政機關為阻止危害、避免急迫危險所為之立即處置。行政執行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為阻止犯罪、危害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C正確);第40條明定進入住宅等處所,以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為限(B正確);第41條規定人民因即時強制受特別損失者得請求補償(A正確)。惟對人之管束,依第37條規定不得逾24小時,非得延長至48小時,故D敘述錯誤。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終止行政執行之原因?
A. 義務已全部履行或執行完畢者
B. 執行目的有難以實現之虞者
C. 行政處分或裁定經撤銷或變更確定者
D. 義務之履行經證明為不可能者
參考解答
解析:B為非屬者。行政執行法第8條明定終止行政執行之事由:一、義務已全部履行或執行完畢(A屬之);二、義務之履行經證明為不可能(D屬之);三、行政處分或裁定經撤銷或變更確定(C屬之)。B所稱「執行目的有難以實現之虞」並非法定終止事由,執行目的暫時困難並不當然使執行終止,機關仍得續行或改採其他執行方法。故B非屬終止原因。
關於聽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聽證之進行以不公開為原則
B. 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於聽證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置不當者,不得聲明異議
C. 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
D. 當事人一部無故缺席者,主持人不得逕行終結聽證
參考解答
- 答案:C. 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
解析:C正確。行政程序法第58條規定,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以整理爭點、確認證據(C正確)。A錯誤:同法第55條明定聽證以公開為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公開有妨礙者外)。B錯誤:當事人認主持人處置不當,依規定得即時聲明異議。D錯誤:當事人無故缺席,主持人得視情形終結聽證或延期,非不得逕行終結。
關於行政機關間請求協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得向所屬之下級機關請求職務協助
B. 行政執行機關於必要時,得依法請求其他機關協助
C. 對於在軍隊服役之軍人為行政送達者,應囑託該管軍事機關或長官為之
D. 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得請求職務協助
參考解答
- 答案:A.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得向所屬之下級機關請求職務協助
解析:A錯誤。行政程序法第19條規定職務協助係發生於「無隸屬關係」之行政機關間;有隸屬關係之上級對下級本得本於指揮監督權命其辦理,無須亦不適用職務協助。故A稱得向所屬下級機關請求職務協助,與規定不符。B正確:行政執行機關必要時得依法請求協助。C正確:對服役軍人為行政送達,應囑託該管軍事機關或長官為之。D正確:由被請求機關協助顯較經濟者,得請求職務協助(第19條第2項第4款)。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均不得公開
B. 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應秘密事項,應限制公開
C. 政府資訊例外不公開之規定,在要件解釋上應該從嚴
D. 政府資訊含有應限制公開之事項者,應將限制公開之部分移除後,僅就其他部分公開之
參考解答
- 答案:A. 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均不得公開
解析: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明定,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得限制公開,但「對公益有必要者」仍得公開或提供,故A「均不得公開」過於絕對,係錯誤敘述。同條第2項規定,資訊含應限制公開事項者,應僅就其他部分公開,故D正確;同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之事項,應限制公開,故B正確。例外不公開之要件應從嚴解釋,以免架空公開原則,故C亦正確。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所規定之陳情事由?
A. 行政法令之查詢
B. 行政違失之舉發
C. 行政上權益之維護
D. 向監察院請求提出彈劾案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68條規定:「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本條所列四款事由,分別對應A行政法令之查詢、B行政違失之舉發、C行政上權益之維護。至於D向監察院請求提出彈劾案,屬監察權行使之促請,並非向行政機關陳情之事由,自不在行政程序法所定陳情範圍內,故選D。
關於訴願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訴願決定亦屬行政處分
B. 訴願決定對於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有拘束力
C. 訴願決定因提起行政訴訟之期間經過而未起訴者,該訴願決定具有形式存續力
D. 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並命原處分機關作成適法之處分,原處分機關仍有自行認事用法之權限,不受訴願決定意旨之拘束
參考解答
- 答案:D. 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並命原處分機關作成適法之處分,原處分機關仍有自行認事用法之權限,不受訴願決定意旨之拘束
解析:依訴願法第96條,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並命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時,應於決定書指明應為處分之意旨,原處分機關應受該意旨拘束,故D稱「不受訴願決定意旨之拘束」錯誤。又訴願決定對訴願人而言亦屬行政處分,得據以提起行政訴訟,A正確;依訴願法第95條,訴願決定確定後就其事件有拘束各關係機關之效力,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亦在拘束範圍,B正確;提起行政訴訟之期間經過而未起訴,訴願決定即具形式存續力(不可爭力),C正確。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所委由處理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管轄機關為何?
A. 受委託機關
B. 委託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
C. 委任機關指定之機關
D. 受委任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
參考解答
解析:訴願法第8條規定,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管轄比照第4條規定,向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本題情形屬行政機關間之委任(有隸屬關係),處分歸屬受委任機關,故訴願應向受委任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選D。若屬無隸屬關係機關間之委託,依同法第7條則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兩者不容混淆。
下列何者不得為訴願人?
A. 祭祀公業
B.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C. 經濟部經濟法制司
D. 未經認許之外國公司
參考解答
解析:訴願法第18條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祭祀公業屬非法人團體,A得為訴願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行政法人,具獨立法律人格,B得為訴願人;未經認許之外國公司在我國法上屬非法人團體,D亦得為訴願人。經濟部經濟法制司僅為經濟部之內部單位,不具獨立之法律人格,既非自然人、法人,亦非非法人團體,不得以自己名義提起訴願,故選C。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撤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針對已消滅之行政處分,應提起撤銷訴訟
B. 人民之申請案遭受拒絕時,應提起撤銷訴訟
C. 針對僅屬不當之行政處分,亦可提起撤銷訴訟以資救濟
D. 撤銷訴訟進行中,原處分已執行且無回復原狀之可能時,原告如有即受確認判決之利益,法院得依其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違法
參考解答
- 答案:D. 撤銷訴訟進行中,原處分已執行且無回復原狀之可能時,原告如有即受確認判決之利益,法院得依其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違法
解析:行政訴訟法第196條第2項規定,撤銷訴訟進行中,原處分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之可能或已消滅者,於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時,行政法院得依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違法,故D正確。A錯誤,行政處分已消滅者無從撤銷,應依第6條提起確認違法訴訟;B錯誤,人民申請遭拒絕,應依第5條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拒絕申請之訴),始能取得命機關作成處分之判決;C錯誤,撤銷訴訟以行政處分「違法」為要件,僅屬不當者不得提起。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法院為情況判決時得處理之方式?
A. 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
B. 依原告聲明命被告機關賠償因違法處分所受之損害
C. 駁回原告之訴
D. 撤銷原處分,由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參考解答
- 答案:D. 撤銷原處分,由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解析:行政訴訟法第198條規定,撤銷訴訟中,原處分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時,行政法院得駁回原告之訴,並依同條第2項於判決主文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故A、C均屬情況判決之處理方式;第199條並規定,法院為此判決時,應依原告之聲明,將其因違法處分所受損害於判決內命被告機關賠償,故B亦屬之。D撤銷原處分並命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處分,係一般撤銷判決之內容,並非情況判決之處理方式,故選D。
下列何者得直接作為國家賠償之賠償義務機關?
A. 私立大學附設醫院
B.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C.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D.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參考解答
解析: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項,賠償義務機關為行使公權力之國家機關。選項D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為行政法人,依行政法人法第14條行使公權力時為賠償義務機關。選項A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屬私人機構非國家機關。選項B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與C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均為公司法人,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僅受委託行使公權力時始為賠償義務機關,非直接當然具有該資格。
關於行政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
B. 對於行政處分不服時,應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C. 行政訴訟採三級三審制
D. 行政訴訟不徵收裁判費
參考解答
- 答案:A. 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
解析:依行政訴訟法第266條第1項,提起撤銷訴訟、確認訴訟或給付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選項B錯誤,對行政處分不服原則上應先經訴願程序(行政訴訟法第4條)。選項C錯誤,行政訴訟採二級二審制(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選項D錯誤,行政訴訟應徵收裁判費(行政訴訟法第181條)。
行政機關徵收甲之土地,卻未於法定期間內發給補償金,致使徵收處分失其效力。若甲主張依該徵收處分所成立之法律關係因失效而不存在,則其應提起何種訴訟類型?
A. 撤銷訴訟
B. 課予義務訴訟
C. 一般給付訴訟
D. 確認訴訟
參考解答
解析:本題核心在於法律關係是否存在之確認。土地徵收處分因未發給補償金而失效,甲主張該處分所成立之法律關係不存在,屬確認法律關係是否存在之爭議,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第3款,應提起確認訴訟。撤銷訴訟(A)係請求撤銷行政處分;課予義務訴訟(B)係請求行政機關為一定作為;一般給付訴訟(C)係請求給付金錢或物品。
警察執勤中見爛醉之甲騎機車,未施以對人之即時強制管束任其離去,致甲隨後肇事身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警察機關於此情形屬於怠於執行職務,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B. 甲之死亡屬於國家賠償法中之自願從事冒險或危險性活動,不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C. 警察機關並未對甲有違法不當之攔檢,自不負國家賠償責任
D. 即時強制係為公共利益而設,無國家賠償法適用之餘地
參考解答
- 答案:A. 警察機關於此情形屬於怠於執行職務,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解析:警察機關依警勤條例第4條、警察法第3條負有維護公共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安全之法定職務。對爛醉騎機車者有即時強制管束義務(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移置保管、強制其離開駕駛座)。怠於執行此法定職務致人民受損害,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項構成國家賠償責任。選項B自願冒險原則不適用於此非自願風險。選項C錯誤在於警察有攔檢管束義務而未為。選項D即時強制與國家賠償法非互斥關係。
關於國家賠償法上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損害係因公共設施之利用而產生
B. 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
C. 賠償範圍限於生命、身體或財產之損害
D. 設置與管理之欠缺與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參考解答
解析:國家賠償法第5條第1項公共設施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含生命、身體、自由及財產損害(同法第13條),非「限於」生命、身體或財產(遺漏自由權)。選項A、B、D均為該責任成立要件:損害因利用公共設施產生、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欠缺與損害有相當因果關係。
有關國家賠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人民因國家機關違法行使公權力受損害者,不得請求所失之利益
B. 人民依國家賠償法規定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即與其協議
C. 國家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不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31 條第1 項之規定
D. 國家賠償之訴,除國家賠償法另有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參考解答
- 答案:A. 人民因國家機關違法行使公權力受損害者,不得請求所失之利益
解析:國家賠償法第13條第1項明定賠償範圍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故選項A稱「不得請求所失之利益」錯誤。選項B依同法第10條第1項,賠償義務機關應與請求人協議。選項C依同法第15條,請求權時效為發現損害及賠償義務機關時起3年,不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選項D依同法第19條,國家賠償之訴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
下列何種情形,國家對於人民不負損失補償責任?
A. 臺中市為辦理都市更新須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
B.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樓梯濕滑,致參觀民眾跌倒受傷
C. 高雄市政府基於公益之考量,廢止授益處分
D. 新北市政府為興建輕軌,在私人土地下方埋設管線
參考解答
- 答案:B.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樓梯濕滑,致參觀民眾跌倒受傷
解析:損失補償是因國家合法行使公權力致人民權益受損,基於公平負擔而予填補;國家賠償則是因公務員違法執行職務或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欠缺致生損害。選項B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樓梯濕滑致參觀民眾跌倒受傷,屬公共設施管理有欠缺,應依國家賠償法負賠償責任,並非損失補償。A都市更新拆除遷移土地改良物、C基於公益廢止授益處分、D興建輕軌埋設管線,均屬合法侵害,應予補償。故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