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17700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0年 第3梯次 17700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歷屆試題與答案,共 80 題可線上瀏覽,適合查詢考古題、題庫與解答。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彥江是職場上的新鮮人,剛進公司不久,他應該具備怎樣的態度 1. 努力做好自己職掌的業務, 樂於工作,與同事之間有良好的互動,相互協助 2. 只要做好人脈關係,這樣以後就好辦事 3. 仔細觀察公司生態,加入某些小團體,以做為後盾 4. 上班、下班,管好自己便可。

答案:(1) 努力做好自己職掌的業務, 樂於工作,與同事之間有良好的互動,相互協助

第2題

在演講時,主講人突開黃腔,手語翻譯員該如何應付? 1. 替其潤飾後翻譯 2. 尷尬跳過 3. 繼續如實翻譯 4. 裝作沒聽到。

答案:(3) 繼續如實翻譯

解析:手語翻譯員的角色是忠實傳達雙方所說的內容,不得擅自增刪、修飾或評價。主講人開黃腔雖可能令人不適,但那仍是講者實際表達的內容,翻譯員應如實翻譯,讓聾人取得與聽人完全相同的資訊,這是「資訊對等」的核心倫理。若替其潤飾,等於改變原意、替講者審查言論;尷尬跳過或裝作沒聽到,則造成訊息斷層,聾人無法判斷現場氛圍與後續脈絡。若內容涉及歧視、性騷擾或違法,正確做法是維持翻譯專業,並於會後向主辦單位反映或依服務倫理機制處理,而非在現場自行刪改。

第3題

若有以下何種情形,警察會將聾人直接移送到地檢署? 1. 當聾人是現行犯或通緝犯時 2. 當聾人去報案時 3. 當聾人是被告時 4. 當警察懷疑聾人涉案時。

答案:(1) 當聾人是現行犯或通緝犯時

解析: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司法警察逮捕後應即解送檢察官;通緝犯經通緝在案,警察緝獲後同樣直接解送地檢署,這兩種情形屬「人身自由已受合法拘束」,須由檢察官處理後續強制處分。反之,聾人去報案時是告訴人或被害人,警方製作筆錄後移送或函送,不會把人押送地檢署;單純列為被告,須經通知到場或依法拘提才會解送;僅「懷疑」涉案更只能調查、通知到案說明,不得直接移送。故選1。

第4題

在大型研討會執行手語翻譯服務時,若遇到聽不懂的字眼該怎麼辦? 1. 直接跟聾人表示聽不懂,會後再伺機問清楚 2. 直接打斷演講者說話 3. 跳過不理 4. 以自己的想法繼續翻譯。

答案:(1) 直接跟聾人表示聽不懂,會後再伺機問清楚

解析:同步手語翻譯難免遇到陌生專業術語,此時首重「服務不中斷」。翻譯員應以已知資訊盡力傳達語意,並在適當時機(如中場休息、換場、會後)向講者、與會專家或主辦單位確認正確說法,同時把回饋帶回精進。直接向聾人表示聽不懂,會讓服務中斷並造成焦慮;打斷演講者說話會影響議程與其他聽眾權益;跳過不理或以自己想法硬翻,則可能傳遞錯誤訊息,損害聾人知的權利與翻譯專業信任。故選1。

第5題

對於勞動部公告列入應實施型式驗證之機械、設備或器具,下列何種情形不得免驗證? 1. 輸入僅供科技研發之專用機 2. 供國防軍事用途使用者 3. 依其他法律規定實施驗證者 4. 輸入僅供收藏使用之限量品。

答案:(4) 輸入僅供收藏使用之限量品

第6題

世界第一位聾人諾貝爾獎得主,是聾人醫生亨利尼科爾於1928 年獲得,他來自 1. 澳洲 2. 德國 3. 法國 4. 美國。

答案:(3) 法國

解析:1928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為法國細菌學家亨利尼科爾(Charles Nicolle),他長年任職於突尼西亞的巴斯德研究所,最重要的貢獻是發現斑疹傷寒(流行性斑疹傷寒)是由體蝨傳播,這項發現對防疫與滅蝨策略影響深遠。他幼年因耳疾導致聽力受損,被視為聽障者,因此常被稱為第一位聾人諾貝爾獎得主。他的國籍與研究基地所屬為法國,故選3;澳洲、德國、美國皆與其人籍貫不符。

第7題

中低收入戶申請聽障輔具,補助基準為「最高補助金額」之多少? 1. 全額 2. 百分之五十 3. 視個案而定 4. 百分之七十五。

答案:(4) 百分之七十五

解析: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相關規定,輔具補助採「最高補助金額」再依經濟身分分級核給:低收入戶補助最高補助金額全額,中低收入戶補助最高補助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五,一般戶補助百分之五十。以助聽器最高補助金額20,000元為例,中低收入戶可獲20,000×75%=15,000元。因此本題答案為百分之七十五。全額僅適用低收入戶;「視個案而定」非基準規定;百分之五十則是一般戶的比例,均與中低收入戶不符。

第8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勞工法定義務? 1. 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 定期接受健康檢查 3. 實施自動檢查 4. 遵守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答案:(3) 實施自動檢查

第9題

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應檢具近三個月內之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與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十四 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向那個單位辦理? 1. 縣市政府社會局 2. 衛生福利部 3. 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 4. 住家附近的衛生所。

答案:(3) 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

解析: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應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三張、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十四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公所受理後轉介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鑑定,鑑定報告再送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及社會局審核、核發身心障礙證明。社會局是後端審核與福利給付單位,衛福部為中央主管機關,衛生所並非受理窗口,故選3。

第10題

根據2016 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非居身心障礙總人口前四名之障別為 1.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2. 慢性精神病患者 3.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 4. 肢體障礙。

答案:(3)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

解析:依2016年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人數統計,各障別人口數以肢體障礙居首,其次為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聽覺機能障礙與慢性精神病患者等,這幾類均屬人數眾多的主要障別。相較之下,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俗稱語言障礙)人數明顯偏少,未進入前四名。本題問「非居前四名」者,故選3。答題時可掌握一個原則:障礙類別人數與盛行率、疾病型態有關,肢體、器官功能與精神障礙因涵蓋範圍廣、人口基數大,通常名列前茅。

第11題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 1. 15 年 2. 25 年 3. 10 年 4. 20 年以上者,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答案:(1) 15 年

解析: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規定,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則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因此法定門檻為十五年,故選1。選項中的二十五年、二十年雖也「滿十五年以上」,但題目問的是條文所定之年資門檻,並非比較哪個年資較高;十年則未達十五年,只能請領一次退休金,不能選月退休金。作答時應注意「得選擇」與「應請領」的差別。

第12題

防塵口罩選用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1. 捕集效率愈高愈好 2. 重量愈輕愈好 3. 視野愈小愈好 4. 吸氣阻抗愈低愈好。

答案:(3) 視野愈小愈好

第13題

吊扣駕照與吊銷駕照的差異為何? 1. 吊銷駕照沒有期限,就是一律不能重考 2. 吊扣駕照期滿之後可以直接領回不須重考,吊銷則是期限過後必須重新考照才可再駕駛 3. 由承辦檢察官決定 4. 吊扣期間還是可以駕駛,只是遭舉發加倍罰款。

答案:(2) 吊扣駕照期滿之後可以直接領回不須重考,吊銷則是期限過後必須重新考照才可再駕駛

解析:吊扣是暫時扣留駕照,期滿後發還,不必重新考照;吊銷則是撤銷駕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一定期間內不得考領,期滿後仍須重新考驗領照才能開車。吊扣期間不得駕駛,若仍開車會構成無照駕駛而受罰,所以選項4錯誤;吊銷並非永久不能重考,選項1也不對。吊扣、吊銷都由公路監理機關依規定裁處,不是檢察官決定,選項3亦誤。

第14題

手譯員若被派案到警察局翻譯,事後被偵訊的聽障者翻供,把所有的錯誤歸給手語翻譯員時, 手語翻譯員該如何處理? 1. 堅持否認 2. 坦白認錯 3. 從此不再幫他服務 4. 請有關單位開立手語能力證明。

答案:(4) 請有關單位開立手語能力證明

解析:手語翻譯屬於專業服務,遇到當事人翻供並把責任推給翻譯員時,應冷靜面對,透過派案單位、警察機關或相關主管單位取得手語能力證明、翻譯紀錄等資料,以還原過程、釐清責任並維護專業信譽。堅持否認或直接坦白認錯都無助於查明事實,也可能損及當事人權益;拒絕再服務則是把爭議擴大。重點在於保留紀錄、誠實說明並尋求機構協助。

第15題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 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 1. 3 日 2. 7 日 3. 5 日 4. 10 日為限。

答案:(2) 7 日

解析: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的家庭成員因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由其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此假別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事假全年為14日,家庭照顧假7日包含其中,超過部分則依事假相關規定處理。因此選項2正確,3日、5日、10日都不符法定上限。

第16題

從生理限制的本質來說,要求聾生努力練習「辨音」「發音」是超過其所擁有的生理能力,而 評鑑其口語表現是 1. 仍具意義 2. 無意義 3. 看個人 4. 符合醫療觀點。

答案:(2) 無意義

解析:從生理限制的本質來看,聾生的聽力損失使其難以經由聽覺回饋來調整語音,要求其努力「辨音」「發音」已超出其生理能力;若再以口語表現作為評鑑依據,所測到的多是生理限制而非真實能力,因此評鑑其口語表現並不具意義。評量應改採手語、視覺化或書面等能反映其實際認知與溝通能力的方式,才符合公平評量原則。

第17題

歐美社會將聾人社群視為「少數族群」,而非身心障礙類別團體,是基於何種觀點來作此區 分? 1. 宗教信仰 2. 社會文化 3. 倫理道德 4. 生理結構健康與否。

答案:(2) 社會文化

解析:歐美社會以「少數族群」看待聾人社群,是採取社會文化觀點:聾人共享手語、生活經驗、社群規範與文化認同,形成語言與文化的少數群體,而非單純以生理缺陷來定義的障礙團體。這種觀點強調環境與社會態度造成的障礙,主張尊重手語與聾人文化。宗教信仰、倫理道德或生理結構健康與否,都不是這種區分的依據。

第18題

台灣目前具有大學學分制教學資格的手語老師,是哪一位聾人老師? 1. 王曉書 2. 吳學孟 3. 顧玉山 4. 趙建民。

答案:(3) 顧玉山

解析:顧玉山為聾人教師,長期投入台灣手語教學與教材工作,並曾任教於大學院校,具備大學學分制手語課程的教學資格,是國內少見由聾人擔任大學手語教學的案例。由聾人教師授課能提供自然的手語典範與文化觀點。其餘人選雖也在聾人權益或傳播領域有知名度,但與題幹所指的大學學分制手語教學資格不符。

第19題

依工會法規定,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定期會議, 1. 每年 2. 每6 個月 3. 每2 年 4. 每3 個月至少召開一次。

答案:(1) 每年

解析:依工會法規定,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分為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理事長召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因此選項1正確。每6個月、每2年或每3個月都不是法定最低頻率;若久未召開,將影響會員參與及工會會務的正常運作,主管機關也可依法處理。

第20題

職場內部常見之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不包含下列何者? 1. 過度介入勞工私人事宜 2. 脅迫、名譽損毀、侮辱、嚴重辱罵勞工 3. 使勞工執行與能力、經驗相符的工作 4. 強求勞工執行業務上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之工作。

答案:(3) 使勞工執行與能力、經驗相符的工作

第21題

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兼顧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之 條件限制,重點為:領有駕照之身障者,「車輛限其本人所有」 1. 每人電動車兩輛 2. 每人兩輛為限 3. 每人機車一輛 4. 每人一輛為限。

答案:(4) 每人一輛為限

解析: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原則上每人以一輛為限;領有駕照的身心障礙者,其免稅車輛並限於本人所有。這項限制是為了維護租稅公平,避免免稅優惠被浮濫使用,同時兼顧保障身心障礙者的交通需求。因此選項4正確;每人兩輛、電動車兩輛或機車一輛,都不符現行以一輛為限的規定。

第22題

下列何者為非再生能源? 1. 太陽能 2. 焦煤 3. 水力能 4. 地熱能。

答案:(2) 焦煤

第23題

氣象局表示由於颱風警報有很多專有名詞,因此,手語翻譯員將運用 1. 手勢結合想像力 2. 表情和想像力 3. 手勢結合表情 4. 手勢結合表情和想像力 ,形容颱風的實況,讓聽障朋友理解。

答案:(4) 手勢結合表情和想像力 ,形容颱風的實況,讓聽障朋友理解

解析:颱風警報含有許多氣象專有名詞,只靠手勢比劃難以對應。手語翻譯員須以手勢為骨幹,搭配臉部表情呈現風雨強弱、範圍與動態,並借助想像力把抽象氣象概念轉成具體情境,例如用身體擺動與誇張表情表現陣風與豪雨,讓聽障朋友在缺乏聲音線索下仍能掌握颱風實況。因此手勢、表情與想像力三者必須同時運用,只取其中一項都不足以完整傳達。

第24題

依我國民法規定滿幾歲為成年,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有完全的行為能力? 1. 十八歲 2. 二十歲 3. 二十一歲 4. 十九歲。

答案:(2) 二十歲

第25題

購買下列哪一種商品對環境比較友善? 1. 材質可以回收的商品 2. 過度包裝的商品 3. 用過即丟的商品 4. 一次性的產品。

答案:(1) 材質可以回收的商品

第26題

某離職同事請求在職員工將離職前所製作之某份文件傳送給他,請問下列回應方式何者正確? 1. 若其目的僅為保留檔案備份,便可以傳送文件 2. 可能構成對於營業秘密之侵害,應予拒絕並請他直接向公司提出請求 3. 由於該項文件係由該離職員工製作,因此可以傳送文件 4. 視彼此交情決定是否傳送文件。

答案:(2) 可能構成對於營業秘密之侵害,應予拒絕並請他直接向公司提出請求

第27題

用電設備的線路保護用電力熔絲(保險絲)經常燒斷,造成停電的不便,下列何者不是正確的作 法? 1. 重新設計線路,改較粗的導線或用兩迴路並聯 2. 提高用電設備的功率因數 3. 減少線路連接的電氣設備,降低用電量 4. 換大一級或大兩級規格的保險絲或斷路器就不會燒斷了。

答案:(4) 換大一級或大兩級規格的保險絲或斷路器就不會燒斷了

第28題

聾人於候診時先告知手語翻譯員病情,進診間後要求翻譯員直接向醫師說明病情,此時應該如 何處理? 1. 請聾人再次敘述病情 2. 拒絕翻譯,走出診間 3. 代替聾人詳盡告知醫師病情 4. 打電話請家屬協助。

答案:(1) 請聾人再次敘述病情

解析:手語翻譯員的角色是傳達雙方意思,並非代替聾人陳述。聾人雖在候診時已告知病情,但進診間後要求翻譯員直接向醫師說明,等於要翻譯員代言,超出倫理範圍。適切做法是請聾人當面再次敘述,翻譯員再依其手語忠實翻成口語給醫師,確保醫療資訊由當事人自主表達與確認。拒絕翻譯或走出診間會侵害聾人就醫權益;代替詳盡告知則可能加入翻譯員個人判斷;打電話找家屬也剝奪當事人自主。

第29題

當聾人在法庭上怒氣沖沖指責法官不公時,手語翻譯員應該 1. 提醒法官或有不公之處,才使聾人如此生氣 2. 委婉告知法官,聾人只是情緒發洩,請法官不要在意 3. 告訴聾人這樣可能會引起法官怒氣,對他更不利 4. 忠實翻譯傳達,由聾人自負其言論責任。

答案:(4) 忠實翻譯傳達,由聾人自負其言論責任

解析:法庭口譯首重中立與忠實,翻譯員只負責把聾人的手語內容完整轉成口語,不加油添醋、不代為緩頰,也不評論法官是否公允。聾人指責法官的言論內容與態度,屬於其自身表達,法律後果由本人承擔。翻譯員若提醒法官、代為解釋情緒或勸阻聾人,都已介入訴訟攻防、偏離角色,可能影響程序公正與當事人權益。

第30題

依能源局「指定能源用戶應遵行之節約能源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公眾出入之場所其室 內冷氣溫度平均值不得低於攝氏幾度? 1. 26 2. 24 3. 25 4. 22。

答案:(1) 26

第31題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 止,但不得逾 1. 4 年 2. 1 年 3. 2 年 4. 3 年。

答案:(3) 2 年

解析: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最長不得逾二年。因此上限是二年,並非三年、四年或一年。計算時以子女滿三歲為終點,若申請時子女已接近三歲,實際可申請期間會短於二年,但仍以二年為法定上限。

第32題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有關性騷擾之責任與罰則,下列何者錯誤? 1.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如果沒有造成他人財產上之損失,就無需負擔金錢賠償之責任 2.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處1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 3.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 萬元以下罰金 4. 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答案:(1)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如果沒有造成他人財產上之損失,就無需負擔金錢賠償之責任

解析:本題問錯誤者。性騷擾防治法明定,性騷擾被害人即使沒有財產上損失,仍可請求賠償相當金額之精神慰撫金,所以「沒造成財產損失就無需負擔金錢賠償」的說法錯誤。其餘選項均符合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意圖性騷擾而乘人不及抗拒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等隱私處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第33題

有關「權利」與「義務」的敘述,何者正確? 1. 法律只談人的權利而不談人的義務 2. 是相對的,要享權利,就應該要盡義務 3. 行政官員享受權利不需負擔義務 4. 法律只能要求人盡義務而不保障人民的權利。

答案:(2) 是相對的,要享權利,就應該要盡義務

解析:權利與義務是一體兩面、相互對應的關係。人民享有言論、遷徙、財產等權利,同時也須負擔納稅、服兵役、遵守法律等義務;行使權利不得損害他人,義務的履行則是權利得以實現的基礎。法律同時規範權利與義務,並非只談權利或只要求盡義務,行政官員同樣受法律拘束,享有權利也須負擔義務,沒有免除義務的特權。

第34題

對於聾人而言,無障礙空間的建立,有賴於健全的 1. 醫療矯正系統 2. 福利補助法規 3. 溝通輔具制度,例如手語翻譯或聽打服務 4. 學業補救措施。

答案:(3) 溝通輔具制度,例如手語翻譯或聽打服務

解析:對聾人而言,障礙主要來自資訊與溝通的落差,而非行動空間。因此無障礙環境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溝通輔具制度,例如手語翻譯、即時聽打、同步聽打、視訊翻譯等,讓聾人能在就醫、就學、洽公、就業時平等取得資訊。醫療矯正著眼於聽力本身,福利補助偏重經濟支持,學業補救只處理學習落後,三者都不能直接解決日常溝通障礙。

第35題

近年來諸多研究指出 1. 口語 2. 文字手勢 3. 手語 4. 書面語是聾人優勢語言,讓聾幼兒早點接觸將可促進其詞彙理解能力。

答案:(3) 手語

解析:手語是聾人自然習得、具完整語言結構的優勢語言。研究指出,聾幼兒若及早接觸手語,能透過視覺管道建立詞彙與概念,反而促進其後續詞彙理解與閱讀能力發展。口語與書面語對聾幼兒常因聽覺管道受限而學習困難,文字手勢並非完整語言系統。因此早期手語輸入有助認知與語言發展,不宜延後。

第36題

大氣層中臭氧層有何作用? 1. 造成光害 2. 保持溫度 3. 吸收紫外線 4. 對流最旺盛的區域。

答案:(3) 吸收紫外線

第37題

在法院執行手語通譯業務時,如發現誤譯, 1. 庭後再告知書記官改正即可 2. 不管它,俟日後有機會再補正 3. 應即主動告知法院,並協助更正 4. 私下和當事人討論。

答案:(3) 應即主動告知法院,並協助更正

解析:手語通譯在法院執行職務時,負有忠實傳譯的義務。若發現先前傳譯內容有誤,可能影響當事人陳述權、證據能力與裁判正確性,應立即主動向法院(如審判長、書記官)說明並協助更正,使庭訊與筆錄內容回復正確。若等到庭後才告知、放任不處理,或私下與當事人討論,都可能使錯誤筆錄成為裁判基礎,也逾越通譯的角色分際。即時更正才能保障聽覺障礙者的訴訟權與程序正義。

第38題

工會會員年滿 1. 16 歲 2. 18 歲 3. 15 歲 4. 20 歲者,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答案:(4) 20 歲者,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解析:依工會法規定,工會會員須年滿二十歲,才取得被選舉為理事、監事的資格。這是因為理監事負責工會會務決策與監督,涉及財務、協商與法律責任,需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十六歲、十八歲或十五歲雖可能已具會員或勞工身分,但仍未達被選舉年齡門檻,不能擔任理監事。因此本題應選二十歲。

第39題

國際聾人節始於1957 年,是由世界聾人聯合會根據各國聾人組織倡議後訂定於每年9 月的最後 一個 1. 星期五 2. 星期日 3. 星期一 4. 星期六。

答案:(2) 星期日

解析:國際聾人節(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Deaf)起源於1957年,由世界聾人聯合會(WFD)依各國聾人組織倡議訂定,日期為每年9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用以彰顯聾人語言文化與權益。因此不是星期五、星期一或星期六。各地多在當日舉辦手語推廣、遊行與文化交流活動,提醒社會重視手語與溝通平權。

第40題

Hindley 特別指出「聾人心理上更易受傷、焦慮,主要原因在於缺乏溝通管道。」他認為預防之 道在於增加何類經驗? 1. 思辨與反省 2. 音樂鑑賞與文學賞析 3. 社交與情緒 4. 文字閱讀與理解。

答案:(3) 社交與情緒

解析:Hindley指出,聾人心理上較易受傷與焦慮,核心原因在於溝通管道不足,使他們難以表達需求、建立關係。因此預防之道在於增加社交與情緒經驗,透過同儕互動、情緒表達與人際支持,培養安全感與自我認同。思辨反省、音樂文學賞析或單純文字閱讀,均無法直接補足溝通與人際連結的缺口,故選社交與情緒。

第41題

歐美國家聾人族群自認並非身心障礙者,而是 1. 血統世系 2. 種族膚色 3. 語言文化 4. 思想流脈的少數族群,和其他使用非主流語言的族群有同樣的情形而已。

答案:(3) 語言文化

解析:歐美聾人族群常主張自己並非身心障礙者,而是以手語為母語的語言文化少數族群,擁有共同的語言、歷史、藝術與社群規範,處境與其他使用非主流語言的族群相似。這種「文化模式」觀點強調應保障手語使用權與無障礙溝通,而非僅從醫療或缺陷角度看待聽力損失。血統世系、種族膚色或思想流脈都不是其自我認同的核心。

第42題

提審法申請提審之意旨,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親友,至遲不得逾 1. 24 小時 2. 36 小時 3. 72 小時 4. 48 小時。

答案:(1) 24 小時

解析:提審法規定,法院受理提審聲請後,應將聲請提審之意旨以書面告知被拘禁人本人及其指定之親友,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使被拘禁人能及時行使權利、尋求親友與律師協助。三十六小時、四十八小時或七十二小時均超過法定時限,會延誤救濟。此規定的目的在落實人身自由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第43題

自然手語本身的優點是對於空間形態的掌握與靈活運用,比手語者可任意變換視野視角來說明 第幾人稱視角,觀者透過其手勢動作視覺方位來理解表達意思內容,其詮釋手法,好比八大藝 術中何種領域的敘事風格? 1. 建築 2. 電影 3. 雕塑 4. 繪畫。

答案:(2) 電影

解析:自然手語善用空間定位、視角轉換與時間軸,比手語者可切換第一、第三人稱視角,並以方位、動作大小與節奏呈現事件,觀者依視覺方位理解內容。這種透過視角切換與畫面組構的說故事方式,最接近電影的運鏡、剪接與場面調度。建築、雕塑、繪畫雖也處理空間,但缺乏連續動態與視角轉換的敘事特性,故以電影最貼切。

第44題

衛生福利部社會司於2013 年《100 年身障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指出身障者的 各項需求,其中需求率最高,高達69%的是? 1. 休閒 2. 醫療 3. 就業協助 4. 交通。

答案:(2) 醫療

解析:依衛生福利部《100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身心障礙者各項需求中以醫療需求率最高,達69%,反映其健康照護、就醫可近性與復健醫療的迫切性。休閒、就業協助與交通雖也是重要需求,但比率低於醫療。此結果可作為規劃醫療資源、無障礙就醫環境與社區照護政策的依據。

第45題

手語翻譯員在協助個案接受就業晤談、心理輔導、醫療診斷治療...等,若親朋好友關心,問及 個案情況,該如何處理? 1. 把過程全部告知 2. 請親朋好友直接問個案本人 3. 不予理會 4. 發佈在網路社群動態。

答案:(2) 請親朋好友直接問個案本人

解析:手語翻譯員在執行業務時應遵守倫理規範,對服務過程中得知的個案隱私負保密義務。就業晤談、心理輔導、醫療診斷治療都涉及高度敏感的個人資料,除非得到個案同意,否則不得對外透露,即使親朋好友出於關心也一樣。較適當的做法是委婉說明不便轉述,請對方尊重個案意願,直接向個案本人詢問,由個案自行決定揭露的範圍與程度。把過程全部告知會侵害隱私並破壞信賴關係;完全不予理會則顯得冷漠,容易造成誤解;發布在網路社群更可能造成二次傷害,並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責任。

第46題

國內無線電視台那一頻道的節目是以聾人主播用手語報導新聞? 1. 聯合影音網手語新聞 2. 公視聽聽看 3. 中天手語新聞 4. 公視手語新聞。

答案:(4) 公視手語新聞

解析:公共電視長期製播手語新聞,由聾人擔任主播,以台灣手語播報國內外時事,讓聾人觀眾能直接接收新聞資訊,是我國無線電視頻道中以手語報導新聞的代表性節目。聯合影音網屬於網路影音平台,並非無線電視頻道;「聽聽看」雖同為公視製作的聽障相關節目,但性質偏向雜誌型、生活資訊與手語教學,並非由聾人主播播報的常態新聞。因此就題意所述「聾人主播用手語報導新聞」,應選公視手語新聞。

第47題

下列何者不是造成臺灣水資源減少的主要因素? 1. 濫用水資源 2. 超抽地下水 3. 水庫淤積 4. 雨水酸化。

答案:(4) 雨水酸化

第48題

世界崇敬的聾教育先驅─雷斐神父於1755 年創立世界第一所聾校位於 1. 法國 2. 義大利 3. 西班牙 4. 美國帶領聾人走出文盲的黑暗時代。

答案:(1) 法國

解析:雷斐神父(Abbé de l'Épée)於1755年在法國巴黎創辦世界上第一所免費的聾人學校,以手語及視覺化教學法教導聾童,被尊為聾教育先驅,也讓聾人教育走向制度化,帶領聾人走出文盲的黑暗時代。因此正確地點是法國。美國第一所聾校是由加勞德特等人於1817年創立,人物與年代均與本題不同;義大利、西班牙雖有早期聾教育相關紀錄,但都不是這所學校的所在地。故選法國。

第49題

近年來「校園霸凌」事件頻傳,青少年集體或個人「凌虐」其他同學。這種行為觸犯了下列何 者? 1. 搶奪罪 2. 恐嚇取財罪 3. 傷害罪 4. 公共危險罪。

答案:(3) 傷害罪

解析:校園霸凌若涉及毆打、推撞、拉扯或其他身體侵害,造成同學身體或健康受損,就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傷害罪;若同時有強迫交出財物或恐嚇行為,還可能另外觸犯恐嚇取財、強制等罪名。題幹強調的是集體或個人「凌虐」同學的身體侵害行為,最直接對應的就是傷害罪。搶奪罪必須有趁人不備奪取他人動產的行為;公共危險罪則指危害公眾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的行為,兩者都與本題描述的霸凌情境不同。故選傷害罪。

第50題

被稱為「國家根本大法,人民權利之保障書」的是下列那一種法律? 1. 民法 2. 少年事件處理法 3. 憲法 4. 刑法。

答案:(3) 憲法

解析: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國家組織、政府權限與人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用以保障人民權利並拘束國家權力,因此常被稱為「人民權利之保障書」。民法規範私人間的財產與身分關係;刑法規定犯罪成立要件與刑罰;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少年的保護事件與刑事案件程序。這三者都是依據憲法所制定的法律,位階低於憲法,不能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故選憲法。

第51題

在公司內部行使商務禮儀的過程,主要以參與者在公司中的何種條件來訂定順序 1. 社會地位 2. 性別 3. 年齡 4. 職位。

答案:(4) 職位

第52題

國際上專為聾人舉辦的大型國際文化活動可促進聾人與各國交流的機會,下列何者屬於此性 質? 1. 香港「巴塞爾藝術展」 2. 美國「聖塔菲國際新媒體藝術展」 3. 日本「京都藝術展覽活動 ARTDIVE」 4. 法國「眨眼藝術節」。

答案:(4) 法國「眨眼藝術節」

解析:法國「眨眼藝術節」(Clin d'Œil)以聾人文化與手語藝術為核心,內容包含手語劇場、視覺藝術、影片與音樂等表演,是國際知名、專為聾人與手語族群舉辦的大型文化活動,提供各國聾人交流與展現文化的平台。香港巴塞爾藝術展、美國聖塔菲國際新媒體藝術展及日本京都 ARTDIVE,均屬一般當代藝術或新媒體藝術展覽,並非以聾人文化為主體。故選法國「眨眼藝術節」。

第53題

下列何種現象無法看出家裡有漏水的問題? 1. 水龍頭打開使用時,水表的指針持續在轉動 2. 水費有大幅度增加 3. 牆面、地面或天花板忽然出現潮濕的現象 4. 馬桶裡的水常在晃動,或是沒辦法止水。

答案:(1) 水龍頭打開使用時,水表的指針持續在轉動

第54題

當手語翻譯員無法瞭解醫師所用之專業術語,以致無法完整翻譯時,應如何處理? 1. 請醫生將專業術語以文字呈現並輔以通俗說法解釋清楚 2. 跳過不翻 3. 隨便翻譯 4. 以自己以為的意思翻譯。

答案:(1) 請醫生將專業術語以文字呈現並輔以通俗說法解釋清楚

解析:手語翻譯首重訊息完整與正確。專業術語若未經確認就跳過不翻、隨意編造,或以自己以為的意思代替,都可能造成醫療誤解,影響個案的知情權與就醫權益。遇到無法理解的術語時,應請醫師以文字寫下該詞,並用通俗說法解釋其意義,確認後再翻譯給個案;必要時可請醫師重述或補充說明。這樣既能維持翻譯的忠實性,也能讓個案真正理解醫療資訊。故選請醫師以文字呈現並輔以通俗說明。

第55題

醫療院所用過的棉球、紗布、針筒、針頭等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屬於 1. 一般廢棄物 2. 資源回收物 3. 一般事業廢棄物 4. 有害事業廢棄物。

答案:(4) 有害事業廢棄物

解析:依廢棄物清理法及事業廢棄物相關規定,醫療院所產生之廢棄物中,具感染性者,例如使用過的棉球、紗布、針筒、針頭等,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必須依感染性廢棄物的規定分類、貯存、清運並滅菌處理,不得混入一般廢棄物或資源回收物流。一般事業廢棄物是指不具有害特性的事業廢棄物;一般廢棄物則指家戶或其他非事業所產生的垃圾。故選有害事業廢棄物。

第56題

手語翻譯員在翻譯時,主講人突然詢問:我說話的速度是否太快?手語翻譯員應如何處理? 1. 翻譯主講人問題,再回答主講人,並同時翻譯 2. 先將詢問的問題翻譯完再回答,回答只需用口語不需翻譯 3. 與主題無關不理會 4. 直接口頭回答。

答案:(1) 翻譯主講人問題,再回答主講人,並同時翻譯

解析:手語翻譯員是雙方溝通的橋梁。主講人詢問速度時,應先把問題完整翻譯給聾人,讓聾人了解並有機會表達;再回答主講人,並把回答翻給聾人。若只以口語回答而不翻譯,聾人將無法掌握對話;忽略問題也會中斷溝通,因此不能選不理會或直接口頭回答。

第57題

大規模且具聾人文化特色的運動盛事「世界聾人運動會」,在2001 年由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決 議同意更名為 1. 全球聾人體育競賽 2. 世界聽障運動會 3. 達福林匹克運動會 4. 國際聽障體育會。

答案:(3) 達福林匹克運動會

解析:世界聾人運動會起源於1924年,是聾人文化的重要國際賽事。2001年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同意將其更名為Deaflympics,中文譯為「達福林匹克運動會」,以彰顯其與奧運精神接軌。世界聽障運動會、國際聽障體育會並非此次更名後的正式名稱。

第58題

在啟聰學校(班)任教或有教導聾生的新進教師,應該在何期間具備手語能力? 1. 進入學校任教後 2. 進入學校任教前 3. 參加教師檢定考試 4. 任何時間都不須具備手語能力。

答案:(2) 進入學校任教前

解析:啟聰學校(班)以手語為重要教學與溝通媒介,新進教師若到職後才學手語,會影響聾生學習與班級經營,因此應在進入學校任教前即具備基本手語能力。教師檢定考試並非手語能力檢定,任教後才補足也無法即時保障學生的學習權益。

第59題

聾人小美參與教育訓練,在手語翻譯的過程中,小美一時無法理解翻譯內容而舉手提問,當下 手語翻譯員應該 1. 請小美自行發問 2. 幫小美向主講者提問,並翻譯給小美了解 3. 不理會小美仍繼續翻譯 4. 一邊翻譯一邊提問。

答案:(2) 幫小美向主講者提問,並翻譯給小美了解

解析:小美舉手提問表示她當下無法理解,翻譯員應協助她把問題轉達給主講者,再將主講者的回答完整翻成手語,讓她跟其他學員一樣獲得資訊。要求她自行發問、不理會,或邊翻譯邊提問,都會造成角色混淆或漏譯,違反溝通平權。

第60題

身體器官的手語比法,與身體器官的形狀及位置有關,請問胰臟的手語,若要比出胰臟的形狀 及位置,何者為正確? 1. 下腹部,塊狀 2. 中腹部,長條形 3. 左下腹,長條型 4. 右下腹部,塊狀。

答案:(2) 中腹部,長條形

解析:胰臟位於中上腹部、胃的後方,呈長條形,從十二指腸延伸到脾臟附近,因此手語會以中腹部加上長條形來表達其形狀與位置。下腹部、左下腹或右下腹的塊狀比法,與胰臟的解剖位置及外形不符,故選中腹部長條形。

第61題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 1. 婚姻 2. 語言 3. 性傾向 4. 身心障礙為由,予以歧視。

答案:(1) 婚姻、(2) 語言、(3) 性傾向、(4) 身心障礙為由,予以歧視

解析: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因婚姻、語言、性傾向、身心障礙等因素予以歧視,以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招募、甄選、任用及勞動條件都應遵守;題目所列四項均屬法定禁止歧視的事由,因此全部正確。

第62題

聾人阿英對於自己未來的就業方向並不清楚,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告知,可透過職業輔導評量 多了解自己。請問,阿英可以從下列哪些評量項目中,更了解自己的就業方向? 1. 工作技能 2. 期望薪資 3. 職業興趣 4. 職業性向。

答案:(1) 工作技能、(3) 職業興趣、(4) 職業性向

解析:職業輔導評量透過標準化測驗、情境操作與晤談,評估工作技能、職業興趣、職業性向、工作人格及體能等,協助個案形成具體就業方向。期望薪資屬個人期待或市場條件,並非職業輔導評量的核心評量項目,因此不選。

第63題

聾人電腦職訓手語翻譯服務案的電腦教室採用廣播系統,沒有投影設備,手語翻譯員站在台上 只聽到聲音,看不到電腦畫面,不能掌握老師操作步驟及內容,手語翻譯員該怎麼辦? 1. 配合聾人需求用科技輔具協助 2. 事先跟老師、主辦單位討論,尋求更好的方式 3. 無須多事,盡力翻譯即可 4. 站在大家看得到的地方盡量翻譯。

答案:(1) 配合聾人需求用科技輔具協助、(2) 事先跟老師、主辦單位討論,尋求更好的方式、(4) 站在大家看得到的地方盡量翻譯

解析:教室只有廣播、沒有投影,翻譯員看不到電腦畫面,就無法掌握教師操作與教學內容,這會直接影響翻譯品質。應先與教師、主辦單位討論改善方式,例如增設投影或讓翻譯員能看到畫面;並依聾人需求運用科技輔具,同時站在雙方都看得到的位置。消極認為「無須多事」並不妥,因此選 1、2、4。

第64題

若你在台上手語翻譯時,聾人向你表示翻譯技巧不佳,有意尋找其他手語翻譯員服務時,應如 何處理? 1. 把這個聾人列為黑名單 2. 告知聾人有意見請向主辦單位或派案窗口反應 3. 主動聯繫派案窗口反映聾人的意見 4. 憤而離席,不繼續服務。

答案:(2) 告知聾人有意見請向主辦單位或派案窗口反應、(3) 主動聯繫派案窗口反映聾人的意見

解析:手語翻譯員應以聾人的溝通權益為核心,面對品質質疑時須以專業、不帶情緒的方式處理。聾人對翻譯服務有意見,屬於其表達與申訴的權利,翻譯員不宜私下封鎖、報復或消極抵制;可請聾人直接向主辦單位或派案窗口反映,讓派案單位依程序處理,同時自己也主動聯繫派案窗口說明並反映意見,作為後續派案與改進的依據。選項1的黑名單與選項4的憤而離席,都屬於報復或情緒性行為,違反專業倫理與服務契約精神,也可能影響聾人日後取得翻譯服務的機會。

第65題

手語翻譯員碰到服務個案是私交甚篤的聾人朋友,為了減少不必要的困擾,應該如何處置? 1. 依中立原則如實翻譯 2. 與朋友敘舊即可,不必翻譯 3. 若未涉及利益衝突就不必迴避 4. 以朋友的立場代聾人決定是否接受服務。

答案:(1) 依中立原則如實翻譯、(3) 若未涉及利益衝突就不必迴避

解析:手語翻譯的核心倫理是中立、忠實與保密。即使服務對象是私交甚篤的聾人朋友,仍須依中立原則如實翻譯,不加入個人意見、不替對方篩選或修飾訊息,也不因交情而改變角色定位。只有當案件涉及利益衝突時,例如自己是當事人、家屬、業務承辦人,或翻譯結果與自身有直接利害關係,才應主動向派案單位說明並迴避;若未涉及利益衝突,依規定仍可提供服務。選項2把服務變成敘舊,剝奪聾人取得完整資訊的權利;選項4以朋友立場代為決定,侵犯當事人的自主權,均不符倫理。

第66題

在缺乏手語翻譯服務下,聾人就醫過程中遭遇到的困境有 1. 難以清楚表達病情 2. 與醫護人員溝通互動不良 3. 視覺資訊不足 4. 醫療費用昂貴。

答案:(1) 難以清楚表達病情、(2) 與醫護人員溝通互動不良、(3) 視覺資訊不足

解析:醫療情境高度依賴口語與聽覺訊息。缺乏手語翻譯時,聾人難以完整描述症狀、病史與用藥情形,醫護人員也難以確認其是否理解,形成雙向的溝通互動不良;此外,叫號、廣播、衛教說明、手術或檢查同意書的解釋,多以聽覺或快速口語方式進行,聾人所能取得的視覺資訊相對不足,容易漏接關鍵訊息而影響就醫安全。醫療費用係依全民健康保險與各醫療機構收費規定計算,與有無手語翻譯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因此不屬於本題所述的困境。

第67題

依據民國97 年5 月23 日修正公布的民法,有關「結婚」的規定,下列何者才屬生效? 1. 公開儀式 2. 兩個以上證人之簽名 3. 宴客 4. 戶政機關登記。

答案:(2) 兩個以上證人之簽名、(4) 戶政機關登記

解析:民法親屬編於民國97年5月23日修正公布,將結婚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現行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須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始生效力。因此公開儀式與宴客都不再是結婚的生效要件,只有證人簽名與戶政機關登記才是。答題時可記住三個要件缺一不可:書面、二人以上證人簽名、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僅有儀式或宴客而未登記,婚姻不生效。

第68題

若遇聾老伯就醫,所使用溝通方式為土手語加一些動作,此時手語翻譯員該如何協助轉譯? 1. 請醫生多方提供圖示、實物說明 2. 以自身當座標物,具體動作解釋 3. 候診時與聾老伯溝通,略知可以運用的基本溝通方式 4. 依自身手語翻譯習慣翻譯。

答案:(1) 請醫生多方提供圖示、實物說明、(2) 以自身當座標物,具體動作解釋、(3) 候診時與聾老伯溝通,略知可以運用的基本溝通方式

第69題

陪同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的何種犬隻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或大眾運輸工具且無須支付 額外費用? 1. 合格肢體輔助犬 2. 合格導聾犬 3. 合格導盲犬 4. 經專業訓練之獵犬。

答案:(1) 合格肢體輔助犬、(2) 合格導聾犬、(3) 合格導盲犬

解析: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8條及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管理辦法,合格導盲犬(視覺障礙)、合格導聾犬(聽覺障礙)、合格肢體輔助犬(肢體障礙)三類輔助犬,陪同使用者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大眾運輸工具,且免收額外費用。選項4經專業訓練之獵犬非法定輔助犬類別,不具權利。

第70題

研究臺灣手語翻譯歷史,最早期的服務範圍為 1. 法庭通譯服務聾人原告、被告的需求 2. 教會手語翻譯志工之宗教翻譯 3. 啟聰學校老師們對聾生們各類生活需求的義務性服務 4. 政府機構、醫療場所洽公溝通的公事需求。

答案:(2) 教會手語翻譯志工之宗教翻譯、(3) 啟聰學校老師們對聾生們各類生活需求的義務性服務

解析:台灣手語翻譯的發展,早期並非由政府制度推動,而是源自民間的自發力量。教會(如長老教會、天主教會)為讓聾人參與禮拜與宗教活動,組織手語翻譯志工提供宗教翻譯;啟聰學校教師基於師生關係,也常義務協助聾生處理就醫、洽公與各類生活事務。至於法庭通譯服務聾人原告、被告,以及政府機構、醫療院所的公共事務溝通通譯,則是後來隨著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制化、手語翻譯服務制度化才逐步建立,不屬於最早期的服務範圍。

第71題

在正式場合服務的男性手語翻譯員,衣著上應該 1. 頭髮、鬍鬚修剪整齊 2. 戴白手套 3. 穿著派案單位發放的制服 4. 若有穿西裝時,領帶搭配素色。

答案:(1) 頭髮、鬍鬚修剪整齊、(3) 穿著派案單位發放的制服、(4) 若有穿西裝時,領帶搭配素色

解析:正式場合的男性手語翻譯員應儀容整潔,頭髮與鬍鬚修剪整齊;若穿西裝,領帶以素色為主,避免花俏圖案分散聾人對雙手及臉部的注意力。派案單位若有發放制服,也應依規定穿著,以示尊重與團隊一致。戴白手套會改變手部外觀、降低手形辨識,一般不宜,因此選 1、3、4。

第72題

目前各就業服務中心、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大多設有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協助 身心障礙者各項就業相關事宜。聾人可於該服務體系中,獲得哪些服務? 1. 評估就業需求 2. 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 3. 急難救助金 4. 提供就業諮詢。

答案:(1) 評估就業需求、(2) 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4) 提供就業諮詢

解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辦理,由各就業服務中心與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設置服務窗口,提供職業輔導評量、就業需求評估、職業重建服務計畫的研擬、就業諮詢、就業媒合、職務再設計、輔具服務與支持性就業等。聾人可透過手語翻譯員協助與窗口溝通,確保資訊對等。急難救助金屬於社會救助體系中的急難救助措施,目的在因應生活陷困的緊急狀況,並非職業重建服務的項目,因此不列入本題答案。

第73題

103 年我國優秀聽障選手競技人才游泳培訓選手選拔遴選辦法規定參賽資格為 1. 優耳聽力損失50 分貝以上 2. 取得國際聽障運動總會(ICSD)聽力登錄號碼 3. 醫學中心之聽力診斷證明 4. 具醫學中心開立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聽障國民。

答案:(2) 取得國際聽障運動總會(ICSD)聽力登錄號碼、(3) 醫學中心之聽力診斷證明、(4) 具醫學中心開立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聽障國民

解析:聽障運動選手須符合國際聽障運動總會(ICSD)的聽力標準,優耳聽力損失須達55分貝以上(通常取500、1000、2000 Hz的平均值),並取得ICSD聽力登錄號碼,才能參加國際聽障賽事;國內遴選另要求具醫學中心開立的聽力診斷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聽障)的我國國民身分。選項1所稱50分貝低於55分貝的門檻,不符參賽資格,故不選。因此正確選項為2、3、4。

第74題

證人保護法是為保護證人使其勇於出面作證,以利犯罪之偵查、審判,並維護被告或被移送人 之權益所制定,下列哪些案件適用? 1. 行政法案件 2. 民法 3. 刑事案件 4. 檢肅流氓案件。

答案:(3) 刑事案件、(4) 檢肅流氓案件

解析:證人保護法所稱刑事案件,包含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以及貪污、毒品、組織犯罪等重大案件,並及於檢肅流氓條例所定案件;其目的在鼓勵證人勇於出面,兼顧犯罪偵查、審判與被告權益。行政法案件屬於公法爭議,民法事件屬於私權糾紛,兩者都不是該法所定的刑事案件,因此不適用證人保護法。

第75題

世界上只有5 大賽事可以使用奧會會旗,除了聽障奧運外,另有 1. 殘障運動會 2. 奧林匹克運動會 3. 成年奧林匹克運動會 4. 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

答案:(2) 奧林匹克運動會、(4) 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

第76題

聾人佳佳去年於住家附近謀得一職。不過,最近和該公司發生了勞資爭議,進而向該地勞工主 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問此案件中,下列何者具有手語翻譯服務的申請資格? 1. 法院 2. 佳佳本人 3. 該公司 4. 受理勞資調解之勞工主管機關。

答案:(2) 佳佳本人、(3) 該公司、(4) 受理勞資調解之勞工主管機關

解析:手語翻譯服務的申請資格不限於聾人本人。依相關服務規定,聽語障者本人,以及因業務或爭議處理需要而須與聽語障者溝通之機關(構)、學校、團體、事業單位,均得提出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中,佳佳、該公司及受理調解之勞工主管機關都有溝通需求;法院並未受理本案,所以不具本案申請資格。

第77題

手語翻譯員發現聾人無法理解翻譯的內容,加以不一樣的解釋方式說明後,仍無法協助聾人更 易於理解。最可能的原因是 1. 自然手語與文字手語差異 2. 手語使用習慣差異太大 3. 手語技巧的流暢程度不足 4. 聾人對議題基本知識不熟悉。

答案:(1) 自然手語與文字手語差異、(2) 手語使用習慣差異太大、(3) 手語技巧的流暢程度不足、(4) 聾人對議題基本知識不熟悉

第78題

聾人於網路上指名道姓對某位網友說髒話,或未經本人同意,張貼其照片並加上不雅文字散播 於網路上,供多人閱看,這種行為觸犯何罪? 1. 偽造文書罪 2. 傷害罪 3. 妨害名譽罪 4. 加重誹謗罪。

答案:(3) 妨害名譽罪、(4) 加重誹謗罪

解析:在網路上指名道姓對人罵髒話,是公然貶損他人人格,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未經同意張貼他人照片並加註不雅文字,散布於多數人可閱覽的網路空間,則屬以文字、圖畫散布誹謗,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公然侮辱與誹謗都規定在妨害名譽罪章,行為不涉及偽造文書,也沒有造成身體傷害,故不選傷害罪。

第79題

自書遺囑的法定要件下列何者為是? 1. 記明年、月、日 2. 蓋上印鑑章 3. 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4. 全文都要自己書寫,並親自簽名。

答案:(1) 記明年、月、日、(3) 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4) 全文都要自己書寫,並親自簽名

解析:民法第1190條規定,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自書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蓋印鑑章並非自書遺囑的法定要件,因此只要符合自書、記明日期、親自簽名及塗改方式等要求即可。

第80題

經過長時間翻譯,手語翻譯員已有疲勞現象,原接替之手語翻譯員在現場但卻已經超過約定時 間仍未上台接替,該如何處理? 1. 直接在台上以手語請另一位手語翻譯員上台 2. 等中場休息時間再提醒另一名手語翻譯員注意時間 3. 告訴主講人,請其暫停,以便請接替之手語翻譯員上台 4. 預定時間一到就直接下台。

答案:(1) 直接在台上以手語請另一位手語翻譯員上台、(2) 等中場休息時間再提醒另一名手語翻譯員注意時間